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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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0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9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 安全风险管控及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 2018年6月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惠全 2018/6/15 1 内容提纲 ----------------------------- 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 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 2018/6/15 2 一、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内容提纲 ----------------------------- 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基本概念 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管理 2018/6/15 3 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一、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内容提纲 ----------------------------- 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基本概念 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管理 2018/6/15 4 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 安全风险管控基本概念 1 1.1 危险源定义 1.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失、财产损失、环境 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死亡、严重伤害、财产严重损 失、环境严重破坏或这些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1.1.2《安全生产法》第112条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 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 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 2018/6/15 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 安全风险管控基本概念 1 1.1 重大危险源定义 1.1.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定义: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 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 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氧气、乙炔、炸药氨、煤气、一氧 化碳、汽油等)。 因此:危险源可以是一种环境、一种状态的载体,也可以是可能产 生不期望后果的人或物。危险源是自身属性,不可消除,不会因为外界 因素而改变,是客观存在的。 ----------------------------- 2018/6/15 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 安全风险管控基本概念 1 1.2 安全风险定义 风险: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风险管理 术语》GBT23694) —不确定性是指对事件及其后果或可能性的信息缺失或了解片面的状态; —影响是指偏离预期,可以是正面的和/或负面的; —目标可以是不同方面(财务的、安全的)和层面(组织、项目)的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 安全风险是指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 健康损失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 ----------------------------- 2018/6/15 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 安全风险管控基本概念 1 1.3 危险源、风险、隐患与事故的关系 ----------------------------- 2018/6/15 8 事故隐患类别 特点 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 患。 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 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 安全风险管控基本概念 1 1.3 危险源、风险、隐患与事故的关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将“生产安全事故”定义为: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 2018/6/15 9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 安全风险管控基本概念 1 1.3 危险源、风险、隐患与事故的关系 风险与危险源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危险源是风险的载体,风险是 危险源的固有属性。换句话说,研究风险必然或涉及到哪个或哪一类危险源的风 险,没有危险源,风险无从谈起;任何危险源都会伴随着风险,只是危险源不同 ,其伴随的风险大小不同而已。 ----------------------------- 2018/6/15 10 危险源 危险有害因素 安全措施 现在是安全的! 一旦安全措施失效或缺失… 事故 事故隐患 风险 一、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内容提纲 ----------------------------- 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基本概念 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管理 2018/6/15 11 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管理 2 2.1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 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 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 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和有关部门备案。 ----------------------------- 2018/6/15 1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管理 2 2.1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SL721导则的规定:项目法人应在开工前,组织参建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管 理制度,明确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的职责、方法、范围和流程等要求。 项目法人应将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结果印发给各参加单位,并报项目 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备案。 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应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防控措施,并应登记建档。 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 检验。 施工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牌,警示牌 的内容应当包括:危险源的名称、地点、责任人、可能造成的事故类型、控制 措施。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制定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 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物资。----------------------------- 2018/6/15 1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管理 2 2.1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SL721导则的规定: ----------------------------- 2018/6/15 1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管理 2 2.1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SL721导则的规定: ----------------------------- 2018/6/15 1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管理 2 2.2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危险源的范围: SL721导则: 1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重大危险源应主要从下列几方面考虑: 1、高边坡作业: 1)土方边坡高度大于30m或地质缺陷部位的开挖作业; 2)石方边坡高度大于50m或滑坡地段的开挖作业。 2、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的深基坑作业: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 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深基坑作业。 ----------------------------- 2018/6/15 1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管理 2 2.2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危险源的范围: 3、洞挖工程: 1)断面大于20㎡或单洞长度大于50m以及地质缺陷部位开挖; 2)不能及时支护的部位;地应力大于20MPa或大于岩石强度1/5或埋深大于500m部位 的作业; 3)洞室临近相互贯通时的作业;当某一工作面爆破作业时,相邻洞室的施工作业。 4、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5、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作业。 ----------------------------- 2018/6/15 1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管理 2 2.2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危险源的范围: 6、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7、拆除、爆破工程: 1)围堰拆除作业;爆破拆除作业: 2)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 除作业; 3)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作业。 ----------------------------- 2018/6/15 1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管理 2 2.2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危险源的范围: 8、储存、生产和供给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设施、设备及易燃 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主要分布于工程项目的施工场所: 1)油库(储量:汽油20t及以上;柴油50t及以上) 2)炸药库(储量:炸药1t) 3)压力容器(Pmax不小于0.1MPa和V不小于100m³); 4)锅炉(额定蒸发量1.0t/h及以上); 5)重件、超大件运输。 9、人员集中区域及突发事件: 1)人员集中区域(场所、设施)的活动; 2)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居住区、办公区、重要设施、重要场所等 ----------------------------- 2018/6/15 19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管理 2 2.2水利水电工程重大危险源的范围: 10其他: 1)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2)地下暗挖、顶管作业、水下作业工程及存在上下交叉的作业; 3)截流工程、围堰工程; 4)变电站、变压器;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6)其他特殊情况下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作业活动、大型设备 设施和场所等。 ----------------------------- 2018/6/15 20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管理 2 2.3 重大危险源的公示 ----------------------------- 2018/6/15 21 一、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内容提纲 ----------------------------- 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与安全风险管控基本概念 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管理 2018/6/15 22 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1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 3.1.1建立风险查找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风险 3.1.1.1制订《(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施工现场(管辖范围)安全风险 点查找手册》。 3.1.1.2合理划分网格单元。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 以网格化、全覆盖的方式,合理划分风险点查找的最小单元,明确每个单元的 范围和风险点查找工作的责任单位(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责任人,落实查 找责任。 3.1.1.3全面动态查找风险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查找手册》 及各单位《安全风险点查找与风险研判手册》,全面深入彻底地排查本单位的 安全风险,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查清建筑施工领域风险点的分布情 况,摸清各类风险的底数,并建立完整台账。 ----------------------------- 2018/6/15 2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1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3.1.2建立风险研判机制,科学辨识安全风险 3.1.2.1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对风险点查找阶段发现的风 险,应组织评估与论证,进行分类、分级,形成清单。组织开展风险评估,综合分析风 险点的风险承受能力、控制能力、风险的可能性后果,确定风险分类和等级。公告风险 信息,根据风险点的动态变化,实时调整风险等级,提高风险研判的科学性、准确性和 高效性。 3.1.2.2科学实施风险分级。综合考虑施工(管理)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 及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性对风险进行科学分级,及时核定风险级别。风险点按其风险大 小由高到低分成相应等级,并专门建档。 3.1.2.3实时调整风险等级。当风险点自身、周边环境、组织管理形式、同类型风险点 或相关行业发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 范发生变化时,针对风险点的动态变化,须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实施动态评估分级。 ----------------------------- 2018/6/15 2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1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3.1.3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增强风险防控主动性 3.1.3.1科学进行风险预警分级。建筑施工领域要科学进行风险预警分 级,加强预测预警,强化监测监控,做到早预警、早干预,及时督促整 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高到低分为Ⅰ、Ⅱ、 Ⅲ、Ⅳ四个等级,依次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 3.1.3.2建立重大危险源公告制度。项目部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公告制度, 结合项目建设情况,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各类重大危险源特别是高等级危 险源,在项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突出整治5类重大 危险源:基坑(高边坡)支护;土石方(隧道)开挖;脚手架及模板支 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主要内容包括: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编制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 等。 ----------------------------- 2018/6/15 2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1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3.1.4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分级分类防控风险 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施工(管理)单 位是风险防范的主体,要实行安全风险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根据风 险研判结果,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制定、完善风险防范措 施,并严格组织落实,实现风险可控。加强防范措施落实检查,对排查 出的所有安全风险,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 要求,制订并严格落实治理方案,确保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施防 范措施动态管理,对不适用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及时修订完善。 ----------------------------- 2018/6/15 2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1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3.1.5建立风险处置机制,确保风险可控可防 3.1.5.1实行安全生产隐患差异化处置。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施工(管 理)领域安全生产各类隐患,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实行安全生产隐患差 异化处置。特别是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工程、起重 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的单项工程,要认真检查专项施工方案,对风 险进行研判,提出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隐患整改,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3.1.5.2加强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要根据施工(管理)项目(工程) 风险特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按相关规定定 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充分依靠施工(管理) 单位现场力量和地方应急救援资源,确保关键时刻处置准、处置快、处 置好。----------------------------- 2018/6/15 2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1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3.1.6建立风险责任机制,落实风险管控责任 3.1.6.1建立健全网格化责任体系。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对照 风险点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建 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 确保每个网格有人管、管到位、出成效。实现对安全风险点的实时、动 态、全覆盖、全要素掌握和管控。 3.1.6.2强化监督考核与问责。要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作为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和工作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风险管控责任落实的检查和考 核,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风险管控职责,确保风险管控工作落实 到位。同时,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促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主 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 ----------------------------- 2018/6/15 2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2安全风险点查找对象 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点查找对象包括:施工作业活动类、大型设备 类、设施场所类、危险环境类和其他等五大类,具体如下: 1、施工作业活动类:明挖施工,洞挖施工,石方爆破,填筑工程, 灌浆工程,斜井竖井开挖,地质缺陷处理,砂石料生产,混凝土生产, 混凝土浇筑,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及机电设备安装,建筑物拆除,配套电网,降水,水上(下)作业,有 限空间作业,其他单项工程等。 2、大型设备类:特种设备,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施工车辆等。 ----------------------------- 2018/6/15 29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2安全风险点查找对象 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点查找对象包括:施工作业活动类、大型设备 类、设施场所类、危险环境类和其他等五大类,具体如下: 3、设施场所类:存弃渣场,基坑,爆破器材库,油库油罐区,材料设 备仓库,供水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修理厂及钢筋厂等金属结构 制作场所,通行条件较差的道路、桥梁,隧洞,围堰等。 4、危险环境类:不良地质地段,潜在滑坡区,超标准洪水、粉尘,有 毒有害气体及有毒化学品泄漏环境等。 5、其他类:野外施工,消防安全,营地选址等。 ----------------------------- 2018/6/15 30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3安全风险点查找合理划分网格单元 风险查找前,要根据实际,以网格化、全覆盖的方式,合理划分风险 点查找的最小单元,明确每个单元的范围和风险点查找工作的责任单位 责任人,落实查找责任。 水利建设项目按纵横结合划分网格单元,纵向按枢纽工程、单项工程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进行划分,横向按上述查找范围内具体功能区域进 行划分,其中主体工程施工区分部工程为最小单元,具体层级数量根据 项目实际确定。 ----------------------------- 2018/6/15 3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4安全风险点查找组织实施 在明确查找对象、范围,并划分网格单元后,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 《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全面深入彻底地排查本 单位(项目)的安全风险,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查清风险点 的分布情况,摸清各类风险的底数,并建立完整台账。同时考虑内部动 态变化和外部动态变化对风险点的影响,动态地查找风险点,并认真填 报风险点清单,可按下列格式填报。在策划、筹备可能涉及群体性安全 的活动或进行重大的设施、环境变更前,应提前开展风险点查找工作。 ----------------------------- 2018/6/15 3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4安全风险点查找组织实施 ----------------------------- 2018/6/15 3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5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 水利建设项目风险研判量化评价有工地选用安全检查表法(SCL)、 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或层次分 析法(AHP)等多种方法。不同阶段、层次应采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必 要时可采用不同评价方法相互验证。我省水利建设领域推荐采用适用于 各阶段评价的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 2018/6/15 3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5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 安全检查表法(SCL) 为了系统地找出系统中的不安全因素,把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 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 行检查或评审,这种表就叫作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查明各 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行为的一个有力工 具。 安全检查表的优缺点: (1)能够事先编制,故可有充分的时间组织有经验的人员来编写, 做到系统化、完整化,不致于漏掉能导致危险的关键因素; (2)可以根据规定的标准、 规范和法规,检查遵守的情况,提出准确的评价; (3)表的应用方式是有问有答,给 人的印象深刻,能起到安全教育的作用。表内还可注明改进措施的要求,隔一段时间后 重新检查改进情况; (4)简明易懂,容易掌握; (5)只能作定性的评价,不能给出定量评 价结果; (6)只能对已经存在的对象评价。 ----------------------------- 2018/6/15 3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5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 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 预先危险性分析(PHA)也称初始危险分析,是安全评价的一种方法。是在每 项生产活动之前,特别是在设计的开始阶段,对系统存在危险类别、出现条件、 事故后果等进行概略地分析,尽可能评价出潜在的危险性。 分析步骤:1)危害辨识:通过经验判断、技术诊断等方法,查找系统中存在的危 险、有害因素。2)确定可能事故类型:根据过去的经验教训,分析危险、有害因 素对系统的影响,分析事故的可能类型。3)针对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制 定预先危险性分析表。4)确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等级,按危害等级排定次 序,以便按计划处理。5)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对策措施 ----------------------------- 2018/6/15 3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5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 层次分析法(AHP): 层次分析法(简称AHP)是将与决策总是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 层次,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决策方法。该方法是美国运筹学家 匹茨堡大学教授萨蒂于20世纪70年代初,在为美国国防部研究"根据各个工业 部门对国家福利的贡献大小而进行电力分配"课题时,应用网络系统理论和多目 标综合评价方法,提出的一种层次权重决策分析方法。 ----------------------------- 2018/6/15 3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5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对于一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条件,研究者认为,影响危险性的主要因素 有3个: ①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②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情况; ③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用公式来表示,则为:D=L×E×C式中,D为 作业条件的危险性;L为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E为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 率;C为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 ----------------------------- 2018/6/15 3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6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1、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适用于各阶段评价。 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中危险性大小值D按式(2.1)计算: D=LEC (2.1) 式中:D—危险性大小值; L—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C—危险严重程度。 ----------------------------- 2018/6/15 39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6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3、事故或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值与作业类型有关,宜按表1的 规定确定。 表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值对照表 ----------------------------- 2018/6/15 40 L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6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4、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值与工程类型无关,仅与施工作业时间 长短有关,宜按表2的规定确定。 表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因素E值对照表 ----------------------------- 2018/6/15 41 E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1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1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暴露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6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值与风险点在触发因素作用下发生事故时 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有关,宜按表3的规定确定。 表3 危险严重度因素C值对照表 ----------------------------- 2018/6/15 42 C值 危险严重度因素 100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0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5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 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7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6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6、危险性等级划分以作业条件危险性大小D值作为标准,宜按表4的规 定确定,D值大于320时为一级风险点。 表4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 ----------------------------- 2018/6/15 43 D值区间 危险程度 风险点等级 D>320 极其危险 一级 320≥D>160 高度危险 二级 160≥D>70 显著危险 三级 70≥D 一般危险 四级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6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安徽省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点查找与风险研判指导表 ----------------------------- 2018/6/15 4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6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安徽省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点查找与风险研判指导表 ----------------------------- 2018/6/15 4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6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安徽省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点查找与风险研判指导表 ----------------------------- 2018/6/15 4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6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安徽省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点查找与风险研判指导表 ----------------------------- 2018/6/15 4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3 3.6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研判——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安徽省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点查找与风险研判指导表 ----------------------------- 2018/6/15 48 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 内容提纲 ----------------------------- 1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2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研究过程 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6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7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2018/6/15 49 3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内容提纲 ----------------------------- 1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2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研究过程 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6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7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2018/6/15 50 3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水安监〔2017〕344号文通知精神 1 ----------------------------- 2018/6/15 51 水安监〔2017〕344号文通知精神 1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水利建设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科学判定隐患级别是排查治理的基础。各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做好判定标准实 施工作,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有关单位熟悉掌握有关方法和标准, 科学合理地进行隐患判定。 ----------------------------- 2018/6/15 52 水安监〔2017〕344号文通知精神 1 2、水利建设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是事故隐患判定工作 的主体,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判定标准对排查出的 事故隐患进行科学合理判定。判定标准清单中列出了一些常见隐 患内容,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补未涵盖的隐患内容 ,也可根据工作经验采用其他方式方法来判定。对于判定出的重 大事故隐患,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 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重大事 故隐患及其整改进展情况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有管辖权的 水行政主管部门。 ----------------------------- 2018/6/15 53 水安监〔2017〕344号文通知精神 1 3、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 度,依法切实加强督办工作。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 患、有关单位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认真开展跟踪 督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部直属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对隐 患判定标准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部安全监督司。 水利部 2017年10月27日 ----------------------------- 2018/6/15 54 内容提纲 ----------------------------- 1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2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研究过程 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6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7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2018/6/15 55 3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为什么要制定本标准 2.1 ----------------------------- 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2、《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 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的决定...”。 3、《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撤职的处分;构成犯 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 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4、《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 ,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2018/6/15 56 标准的研究历程 2.2 -----------------------------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研究历经大纲审 查(2015年1月)、中期检查(2015年7月)和验收(2015年12月 )三个阶段,历时一年。 2016年6月,《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 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意见,征求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部 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流域机构),计15家;第二类是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计32家;第三类是有关院校、科研单位、设计单位 及施工单位及安全生产专家等。 共收到各类意见62条,采纳38条,采纳率为61.3%,并对征求意见 稿进行全面修订,形成了初稿。 2018/6/15 57 标准的研究历程 2.2 ----------------------------- 2016年10月,水利部在安徽和陕西两省对标准进行了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有: (一)直接判定 1、是否直接判定为重大隐患 2、判定依据(在直接判定清单中) 3、建议增补为直接判定重大隐患的条目 4、直接判定清单中不宜直接判定为重大隐患的条目。 (二)综合判定 1、是否满足综合判定的基础条件,如满足,具体隐患内容是什么 2、判定为不存在重大隐患的求n过程(可列表) 3、n的初始值给定值是否合适,多少合适 4、列举条目的隐患量级是否得当,不得当的原因 5、对条目的增补建议 6、对设立的综合判定基础条件是否合适,理由是什么 7、对综合判定法的其他建议和意见 2018/6/15 58 标准的研究历程 2.2 ----------------------------- 通过试点,修订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针对淤地坝工程的判定条款进 行了全面的修订。 2017年3月,水利部安监司在合肥组织专家对标准进一步进行了的 审查。 2017年9月,水利部安监司在北京,组织专家对标准再次进行了审 查,根据审查意见,对标准进一步进行了修改,于2017年10月形成最 终稿。 本标准研究过程中,借鉴了其他行业的现行标准,主要借鉴了:《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已经上升为国家标准 GB35181-2017》、公路(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 )和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 2018/6/15 59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2.3.1《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 标准适用于在用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及相关场所因违反或不符合 消防法规而形成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含直接判定和综合判定。 重大火灾隐患可以直接判定: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 ,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3)甲、乙类厂房、库房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 建筑内; 4)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 量不符合规定; 5)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 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 2018/6/15 60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2.3.1《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 4.5 下列任一种情形可不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1)可以立即整改的; 2)因国家标准修订引起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3)对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进行了消防技术论证,并已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 4)发生火灾不足以导致特大火灾事故后果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4.6 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程序: 1)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并获取相关影像、文字资料; 2)组织集体讨论判定,且参与人数不应少于3人; 3)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按照本标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有困难的,应由公安消防机 构组织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技术论证。专家组应由当地政府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相关消防 技术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应少于7人; 4)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时,建筑业主和管理、使用单位等涉及利害关系的人员可以参加 讨论,但不应进入专家组; 5)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应形成结论性意见,作为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据。判定为重大 火灾隐患的结论性意见应有2/3以上专家同意; 6)集体讨论和专家技术论证应当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期限。 2018/6/15 61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甲、乙、丙、丁、戊类厂房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区分。 甲类: 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类: 1 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2 爆炸下限不小于10% 的气体;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 不属于甲 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 助燃气体;6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 60℃的液体雾滴。 丙类:1、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2、可燃固体。 丁类: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3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 质的生产。 戊类: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2018/6/15 62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6.1重大火灾隐患的综合判定:设置了8个综合判定要素, 1、总平面布置:6.1.1.1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6.1.1.2建筑之间的 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6.1.1.3城市建成区内的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 或超过GB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6.1.1.4丙类厂房或丙类仓库与集体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6.1.1.5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医院、疗养 院的住院部分等与其他建筑合建时,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6.1.1.6地下车站的站厅乘客疏 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设置商业经营活动场所。 2、防火分隔:6.1.2.1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区,造成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50%。6.1.2.2防 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超过该防火分区防火分隔设施数量的50%。6.1.2.3丙 、丁、戊类厂房内有火灾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或这些措施不能满足防止火灾蔓 延的要求。 3、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6.1.3.1擅自改变建筑内的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与其他区域的 防火分隔设施,或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被占用、堵塞而无法正常使用。6.1.3.2建筑物的 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定,或被封堵。6.1.3.3按规定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而未设 置。6.1.3.4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距离超过规定距离的25%。6.1.3.5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规 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损坏率超过30%;其他建筑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 急照明,或损坏率超过50%。 2018/6/15 63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重大火灾隐患的综合判定:设置了8个综合判定要素, 6.1.3.6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门的损坏率超过20% ,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门的损坏率超过50%。6.1.3.7民用建筑内疏散 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室内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低于B1级。6.1.3.8人员密集场所的 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6.1.3.9除第5章中的D规定 外的其他场所,其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6.1.3.10设有人 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既有外窗被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6.1.3.11高层建筑的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被占用,影响消防扑救作业。6.1.3.12一类 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电梯无法正常运行。 4、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6.1.4.1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6.1.4.2未按规定设置室外 消防给水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6.1.4.3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 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6.1.4.4 除第5章的e)规定外的其他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6.1.4.5未按规定设置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外的其他固定灭火设施。 6.1.4.6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5 防烟排烟设施: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 用或运行。 2018/6/15 64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6、消防电源:6.1.6.1消防用电设备未按规定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6.1.6.2未按规定设置消防 用电设备末端自动切换装置,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工作。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6.1.7.1除第5章的e)规定外的其他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1.7.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恢复正常运行。 8、其他:6.1.8.1违反规定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气设备。 6.1.8.2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防雷、防静电设施失效。 6.1.8.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或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电气设 备失效。6.1.8.4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 6.2综合判定规则: 1、人员密集场所存在6.1.3.1~6.1.3.9和6.1.5、6.1.8.4规定要素2条以上 (含本数,下同)。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存在6.1.1.1~6.1.1.4 、6.1.4.5和6.1.4.6规定要素2条以上。 3、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重要场所存在6.1规定任意要素3条以上。 4、其他场所存在6.1规定任意要素4条以上。 综合判定步骤; 1、确定建筑或场所类别。2、确定该建筑或场所是否存在规定要素的情形及其数量。3、按照4.6 (判定程序)的规定,对照6.2规则进行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4、对照4.5的规定进行核定。 2018/6/15 65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2.3.2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 2018/6/15 66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2.3.2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 2018/6/15 67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2.3.2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 2018/6/15 68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2.3.3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 2018/6/15 69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2.3.3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 2018/6/15 70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2.3.4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85号)-2015年12月3日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15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七)超层越界开采;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2018/6/15 71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2.3.4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85号)-2015年12月3日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 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 ,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 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十五)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85号文对十五个方面的隐患逐一进行了界定,如:“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 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 (设计)生产能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 (设计)生产能力10%的; (二)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 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 (三)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四)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2018/6/15 72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2.3.5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2017年11月30日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 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 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 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 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2018/6/15 73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2.3.5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2017年11月30日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八个行业,共计45个重大隐患。 (一)冶金行业。11个; (二)有色行业。10个; (三)建材行业。6个; (四)机械行业。7个; (五)轻工行业。6个; (六)纺织行业。2个; (七)烟草行业。2个; (八)商贸行业。1个。 2018/6/15 74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2.3.6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 2017〕121号-2017年11月13日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 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 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 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2018/6/15 75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2.3.6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 三〔2017〕121号-2017年11月13日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 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 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 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 放混存。 2018/6/15 76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2.3.6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 2017〕121号-2017年11月13日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带药检维修设备设施。 三、职工自行携带工器具、机器设备进厂进行涉药作业。 四、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 五、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 六、工(库)房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防护屏障缺失或者不符合要求。 七、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缺失或者失效。 八、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或者违规私搭乱建。 九、工厂围墙缺失或者分区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 十、将氧化剂、还原剂同库储存、违规预混或者在同一工房内粉碎、称量。 2018/6/15 77 其他行业隐患判定标准 2.3 ----------------------------- 2.3.6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 2017〕121号-2017年11月13日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十一、在用涉药机械设备未经安全性论证或者擅自更改、改变用途。 十二、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的存储能力与设计产能不匹配。 十三、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 十四、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伪造许可证。 十五、生产经营的产品种类、危险等级超许可范围或者生产使用违禁药物。 十六、分包转包生产线、工房、库房组织生产经营。 十七、一证多厂或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经营。 十八、许可证过期、整顿改造、恶劣天气等停产停业期间组织生产经营。 十九、烟花爆竹仓库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或者生产经营违禁超标产品。 二十、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在零售场所使用明火。 2018/6/15 78 内容提纲 ----------------------------- 1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2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研究过程 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6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7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2018/6/15 79 3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总则 3.1 ----------------------------- 1、总则 1.1【目的】为科学判定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 范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 1.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期和运行管理期 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事故隐患判定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法律法规 、技术标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对相关隐患判定另有 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018/6/15 80 总则 3.1 ----------------------------- 1.3 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是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 可依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本标准判定重大事故隐患。 1.4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分为直接判定法和 综合判定法,应先采用直接判定法,不能用直接判定法的,采用 综合判定法判定。 1.5 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可根 据判定清单(指南)所列隐患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 术标准,结合本单位和工程实际适当增补隐患内容,按照本标准 的方法判定。 2018/6/15 81 判定要求 3.2 ----------------------------- 2、判定要求(相当于判定程序) 2.1 隐患判定应认真查阅有关文字、影像资料和会议记录,并 进行现场核实。 2.2 对于涉及面较广、复杂程度较高的事故隐患,水利工程建 设各参建单位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可进行集体讨论或专家技 术论证。 2.3 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在判定重大事故隐患的同时,应 当明确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措施、治理时限以及治理前应采取的 防范措施。 2018/6/15 82 水利工程建设隐患判定 3.3 ----------------------------- 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隐患判定 3.1 直接判定。符合附件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 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指南)》中的任何一条要素的,可判定为 重大事故隐患。 3.2 综合判定。符合附件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 故隐患综合判定清单(指南)》重大隐患判据的,可判定为重大 事故隐患。 2018/6/15 83 水利工程管理隐患判定 3.4 ----------------------------- 4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隐患判定 4.1 直接判定。符合附件3《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 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指南)》中的任何一条要素的,可判定为 重大事故隐患。 4.2 综合判定。符合附件4《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 故隐患综合判定清单(指南)》重大隐患判据的,可判定为重大 事故隐患。 2018/6/15 84 内容提纲 ----------------------------- 1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2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研究过程 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6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7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2018/6/15 85 3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标准的基本构架 4.1 ----------------------------- 本标准分为建设项目(在建)和工程管理(已建)两个方 面,每个方面均分为直接判定和综合判定,并采用列表的方 式显现。 建设项目分为基础管理、临时工程、专项工程和其它四个 类别。 工程管理按管理对象分为:水库大坝、水电站、泵站、水 闸、堤防、灌区、引调水和淤地坝等八个对象。 直接判定采用列表法,直接查找,直接判定;综合判定 设置了若干个基础条件,在满足全部基础条件的同时,加n 个隐患内容即判定为一个重大隐患。n个隐患数量在列表中 直接给出。 2018/6/15 86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一、基础管理 现场管理:【SJ-J001】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 许可证未按规定延期承揽工程。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 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 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 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 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动。 2018/6/15 87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一、基础管理 现场管理:【SJ-J001】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 许可证未按规定延期承揽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条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 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 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18/6/15 88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一、基础管理 现场管理:【SJ-J001】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 可证未按规定延期承揽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 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2018/6/15 89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一、基础管理 现场管理:【SJ-J001】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 可证未按规定延期承揽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 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 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 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 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8/6/15 90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一、基础管理 现场管理:【SJ-J00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道路运输单位和危 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2018/6/15 91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一、基础管理 现场管理:【SJ-J003】未按规定编制或未按程序审批达到一定规 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或新工艺、新工法的专项施工方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 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 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 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SL721导则】7.3.1规定了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的范围;7.3.3规定 了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 2018/6/15 92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一、基础管理 现场管理:【SJ-J004】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SL721导则】 2018/6/15 93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二、临时工程 营地及施工设施建设【SJ-L001】施工驻地设置在滑坡、泥石流、 潮水、洪水、雪崩等危险区域。 【SL714】 【SL398】 2018/6/15 94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二、临时工程 营地及施工设施建设【SJ-L00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其他危险品仓库的布置 以及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不符合规定,或消防设施配置不满足规定。 【SL398】 【GB50720】 2018/6/15 95 强制性条文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二、临时工程 营地及施工设施建设【SJ-L00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其 他危险品仓库的布置以及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不符合规定 ,或消防设施配置不满足规定。 【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 全职责: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GB50720】 2018/6/15 96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二、临时工程 营地及施工设施建设【SJ-L00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其他危险品 仓库的布置以及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不符合规定,或消防设施配 置不满足规定。 【GB50720】 2018/6/15 97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二、临时工程 营地及施工设施建设【SJ-L003】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作 业区未分开设置或安全距离不足。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 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 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 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SL398】 2018/6/15 98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二、临时工程 围堰工程【SJ-L004】没有专门设计,或没有按照设计或方案 施工,或未验收合格投入运行。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 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 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七)围堰 工程; 【SL721】 2018/6/15 99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二、临时工程 围堰工程【SJ-L005】土石围堰堰顶及护坡无排水和防汛措施或 钢围堰无防撞措施;未按规定驻泊施工船舶;堰内抽排水速度超 过方案规定。 【SJ-L006】未开展监测监控,工况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采取措施 。 《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规范》(SL 645-2013) 8.0.3围堰安全监测宜设置下列外部 监测项目: 1、堰体垂直位移和水平位移; 2、围堰渗流量。 2018/6/15 100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施工用电【SJ-Z001】没有专项方案,或施工用电系统未经验收 合格投入使用。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7.3.1(达到一定规 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应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 7.3.11(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完成后,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应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SJ-Z002】未按规定实行三相五线制或三级配电或两级保护。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10.2.8施工配电系统应达到“三相五线制”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标准。 2018/6/15 101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施工用电【SJ-Z003】电气设施、线路和外电未按规范要求采取防 护措施。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4.1.5、4.1.6、 4.1.7规定的安全距离,如不满足要求,应按4.1.10的规定,采取 安全防护措施。 【SJ-Z004】地下暗挖工程、有限作业空间、潮湿等场所作业未使 用安全电压。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4.5.10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 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2018/6/15 102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1 地下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且灯具距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 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 3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 电源电压不应大于12V。 施工用电【SJ-Z005】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的隧洞工程场所作业未使用防爆电器 。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3.1.18 施工照明及线路, 应遵守下列规定: 3 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有瓦斯的巷道内,照明设备应符合防爆要 求。 2018/6/15 103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施工用电【SJ-Z006】未按规定设置接地系统或避雷系统。 SL714规定: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3.5.12 加油站、油库,应遵守 下列规定规定: 5 应安装覆盖库(站)区的避雷装置,且应定期检测,其接地电阻不应 大于10Ω 。 6 罐体、管道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网、线用40mm×4mm扁钢或φ10 圆钢埋设,且应定期检测,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4.2.4 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2018/6/15 104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施工用电【SJ-Z006】未按规定设置接地系统或避雷系统。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4.2.5 施工现场用电的接地与 接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保护零线除应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应在配电线路 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 不大于10Ω。 2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作 电气连接。不应用铝导体作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 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2018/6/15 105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施工用电【SJ-Z006】未按规定设置接地系统或避雷系统。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4.2.8 防雷装置应符合以下要 求: 1 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30Ω。 2 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 接。 3 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m。 4 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所用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等线路,应 采用钢管敷设。并将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作电气连接。 4.3.5 电压为400/230V的自备发电机组,应遵守下列规定:4 发电机组应采 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须独立设置,其接地阻值不应大于4Ω。 2018/6/15 106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施工用电【SJ-Z006】未按规定设置接地系统或避雷系统。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6.3.1 砂石料生产机械安装应基 础坚固、稳定性好;基础各部位连接螺栓紧固可靠,不应松动;接地电阻不 应大于4Ω。 6.3.10筛分机械安装运行应符合以下规定: 1、筛分楼应设置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6.4.1制冷机械设备安装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5 、电气绝缘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4.2拌和站(楼)的布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8 电力线路应绝缘良好,不应使用裸线;电气接地、接零应良好,接地电阻 不大于4Ω。 2018/6/15 107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深基坑(槽)【SJ-Z007】深基坑未按要求(规定)监测。 依据《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规定: SL399-12.3.8要求:4 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相邻建筑的基础深度时,应保持一 定距离或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进行沉降和移位观测。 2018/6/15 108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深基坑(槽)【SJ-Z008】边坡开挖或支护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按图施工的要求! 【SJ-Z009】开挖未遵循“分层、分段、对称、平衡、限时、随挖随支”原则。 SL399-3.1.5 开挖程序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1.6 应合理确定开挖边坡坡比,及时制定边坡支护方案。 【SJ-Z010】作业范围内地下管线未探明、无保护等开挖作业。 【SJ-Z011】建筑物结构强度未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时回填土方或不对称回填 土方施工。 SL399-3.8.4-7 基础或管沟的混凝土、砂浆应达到一定的强度,当其不致受损 坏时方可进行回填作业。 10 基坑回填应分层对称,防止造成一侧压力,不平衡,破坏基础或构 筑物。 2018/6/15 109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降水【SJ-Z012】降水期间对影响范围建筑物未进行安全监测。 SL399-11.2.1 应遵守下列规定: 3 降水期间必须对基坑边坡及周围建筑物进行安全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 研究处理措施,保证基坑边坡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做到信息化施工。 【SJ-Z013】降水井(管)未设反滤层或反滤层损坏。 SL399-11.2.1-7 基坑降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4)流砂、管涌部位应采 取反滤导渗措施。 高边坡【 SJ-Z014】未按规定进行边坡稳定检测。 SL399-3.4.9 高边坡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6 高边坡施工时应有专人定 期检查,并应对边坡稳定进行监测。 SJ-Z015 2018/6/15 110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高边坡【SJ-Z015】坡顶坡面未进行清理,或无截排水设施,或无防护措 施。 SL398-5.1.3 高处临边、临空作业应设置安全网,安全网距工作面的最大高 度不应超过3.0m,水平投影宽度应不小于2.0m。安全网应挂设牢固,随工作 面升高而升高。 5.1.5 高边坡、基坑边坡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高度不低于1.0m的安全防护栏或 挡墙,防护栏和挡墙应牢固。 SL714-5.1.4 【SJ-Z016】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 SL399-3.4.9 高边坡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2、上下层垂直交叉作业的中 间应设有隔离防护棚或者将作⊥时间错开,并应有专人监护。5、在高边坡 底部、基坑施工作业上方边坡上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2018/6/15 111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起重吊装与运输【SJ-Z017】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 附着装置且无方案及检测。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 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 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SJ-Z018】未按规范或方案安装拆除起重设备。 SL398-6.5.1门(塔)机在安装前,应编制专门的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 施。 【SJ-Z019】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起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 得继续使用 2018/6/15 112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起重吊装与运输【SJ-Z020】同一作业区多台起重设备运行无防碰撞方案 或未按方案实施。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 安全防护措施。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 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SJ-Z021】起重机械安全、保险装置缺失。 【SJ-Z022】吊笼钢结构井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满足安全要求。 【SJ-Z023】起重臂、钢丝绳、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间允许最小距离不满足 规范规定。 【SJ-Z024】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或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符合规范规定。 2018/6/15 113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起重吊装与运输【SJ-Z025】船舶运输时非法携带雷管、炸药、汽油、香 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专用船上,吸烟和使用明火。 脚手架【SJ-Z026】脚手架未进行专门设计,无专项方案。 SL398-5.3.2 高度超过25m和特殊部位使用的脚手架,应专门设计并报建设单 位(监理)审核、批准,并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搭设和使用。 【SJ-Z027】脚手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SL398-3.1.13 脚手架、排架平台等施工设施的搭设应符合安全要求,经验收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SJ-Z028】吊篮未经检测、验收或无独立安全绳。 《高处作业吊篮》 2018/6/15 114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地下工程:【SJ-Z029】施工方法不符合设计或方案要求。 【SJ-Z030】未按要求进行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 【SJ-Z031】未按规定对作业面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监测。 SL399-3.5.12 施工安全监测应遵守下列规定:3 施工安全监测应包括下 列主要内容:1)洞内:围岩收敛位移、围岩应力应变、顶拱下沉、底拱上 抬、支护结构受力变形、爆破振动、有害气体和粉尘等。 【SJ-Z032】瓦斯浓度达到限值。 SL398-3.1.17 3 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有瓦斯的巷道内,照明设 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SJ-Z033】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 SL398-3.4.3 :4 地下洞室施工应有强制通风设施,确保洞内粉尘、烟尘、 废气及时排出。 2018/6/15 115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地下工程:【SJ-Z034】开挖前未对掌子面及其临近的拱顶、拱腰围岩进行排 险处理,或相向开挖的两端在相距30米以内时装炮作业前,未通知另一端停止工作并 退到安全地点,或相向开挖作业两端相距15米时,一端未停止掘进,单向贯通的,或 斜(竖)井相向开挖距贯通尚有5米长地段,未采取自上端向下打通。 SL399-3.5.6 :6 在完成一开挖作业循环时,应全面清除危石,及时支护,防止落石。 SL398-8.4.17的原文。 【SJ-Z035】未按要求支护或支护体材质(拱架、各类锚杆、钢筋混凝土)等不符合 要求。 SL399-3.5.6不良地质地段开挖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2 不良地质地段的支护应严格 按施工方案进行,应待支护稳定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018/6/15 116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地下工程:【SJ-Z036】隧洞内存放、加工、销毁民用爆炸物品。 GB6722 【SJ-Z037】隧洞进出口及交叉洞未按规定进行加固。 SL399-3.5.1 洞室开挖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6 自洞口计起,当洞挖长度不 超过15~20m时,应依据地质条件、断面尺寸,及时作好洞口永久性或临时性 支护。支护长度不宜小于10m。当地质条件不良全部洞身应进行支护时,洞口 段则应进行永久性支护。 SL721 2018/6/15 117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地下工程:【SJ-Z038】隧洞进出口无防护棚。 SL398-5.5.8 施工道路、通道上方可能落物伤人地段以及隧洞出口,施工用 电梯、吊篮出入口处应设有防护棚,防护棚高度应不影响通行,宽度不应小 于通行宽度。 2018/6/15 118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爆破作业:【SJ-Z039】无爆破设计,或未按爆破设计作业。 GB6722- 【SJ-Z040】地下井挖,洞内空气含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时未停止爆破作业的。 SL398-8.4.24地下井挖,洞内空气含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爆破 作业。 GB6722- 【SJ-Z041】未设置警戒区,或未按规定进行警戒。 【SJ-Z042】无统一的爆破信号和爆破指挥。(三统一:时间、指挥、信号) SL398-3.1.12 爆破作业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专人警戒并划定安全警戒区。 GB6722 2018/6/15 119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爆破作业:【SJ-Z043】装药、起爆作业无专人监督。 【SJ-Z044】起爆前未进行全面清场确认。 【SJ-Z045】爆破后未进行检查确认,或未排险立即施工。 【SJ-Z046】爆破器材库房未进行专门设计,或未按专门设计建设,或未验收投入使 用。(SL398-8.1.5爆破器材应储存于专用仓库内。除特殊情况下,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派出所备案宜在专 用仓库以外的地点少量存放爆破器材。 ) 【SJ-Z047】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或人药混装运输。 【SJ-Z048】爆破器材库区照明未采用防爆型电器。GB6722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20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爆破作业:GA991-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 GB6722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2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模板工程:【SJ-Z049】支架基础承载力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SL398-5.3.3 脚手架基础应牢固,禁止将脚手架固定在不牢固的建筑物或其他不稳定的 物件之上,在楼面或其他建筑物上搭设脚手架时,均应验算承重部位的结构强度。 【SJ-Z050】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安装或拆除沉箱、胸墙、闸墙等处的模板(包括翻 模、爬(滑)模、移动模架等)。 【SJ-Z051】支架立杆采用搭接、水平杆不连续、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扣件紧固力 不符合要求。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2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模板工程:【SJ-Z052】采用挂篮法施工未平衡浇筑;挂篮拼装后未预压、锚固 不规范;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要求或恶劣天气移动挂篮。 JTGF90《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2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模板工程:【SJ-Z053】各类模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转序施工。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2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拆除工程:【SJ-Z054】无专项拆除设计施工方案,或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 全技术交底。(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SJ-Z055】拆除施工前,未切断或迁移水电、气、热等管线。 【SJ-Z056】未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安全隔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L399-13.1.1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对象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经合同指定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 13.1.2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3.1.3 拆除工程的施工应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防止非施工人员进人拆除现场。 13.1.4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瓦斯管道、水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该建 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2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拆除工程:【SJ-Z057】围堰拆除未进行专门设计论证,编制专项方案,或无应 急预案。 L399-13.4.1 围堰拆除一般应选择在枯水季节或枯水时段进行。特殊情况下,需在 洪水季节或洪水时段进行时,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只有论证可行,并经合同指定单位 批准后方可进行拆除。 13.4.2 在设计阶段,应对必须拆除或破除的围堰进行专项规划和设计。 13.4.4 施工单位应依据拆除围堰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并应编制施工组织 设计或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3.4.5 围堰拆除应制定应急预案,成立组织机构,并应配备抢险救援器材。 【SJ-Z058】爆破拆除未进行专门设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方案作业, 或未对保留的结构部分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SL399-13.2.4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的时候,应该遵守GB 6722的有关规定。用爆破 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 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2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危险物品(11.1.2危险化学品系指GB 13690中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 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 品和腐蚀品等的单质、化合物或混合物,以及有资料表明其危险的化学品。 ):【SJ-SJ-Z059】易燃、可燃液体的贮罐区、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小于规范的 规定。 SL398-9.7.2氧气、乙炔气瓶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气瓶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应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或火源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0m(高处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使用过 程中,乙炔瓶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应少于5m。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2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危险物品:【SJ-Z060】油库、爆破器材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未专门设计, 或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SL398-11.5.1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登 记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具体实施办法。 11.5.2油库员工应懂得所接触油品的基本知识,熟悉油库管理制度和油库设备技术操 作规程。 【SJ-Z061】有毒有害物品贮存仓库与车间、办公室、居民住房等安全防护距离少于 100m。 SL398-11.3.1有毒有害物品贮存,应遵守下列规定: 5)仓库应与车间、办公室、居民住房等保持一定安全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应同当 地公安局、劳动、环保等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但不宜少于100m。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2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危险物品:【SJ-SJ-Z062】未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 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 设施。 SL398-11.1.6危险化学品管理应有下列安全措施: 7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 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SJ-Z063】油库(储量:汽油20t或柴油50t及以上)、炸药库(储量:炸药1t及以 上)未按规定管理。 属于重大危险源。 SL398-11.5 油库管理、8.2爆破器材库均有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29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消防安全:【SJ-Z064】施工生产作业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不满足 规范规定,金属夹芯板材燃烧性能等级未达到A级。 SL398-3.5.11 施工生产作业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用火作业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应小于25m。 2 仓库区、易燃、可燃材料堆集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应小于20m。 3 易燃品集中站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应小于30m。 SL721-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30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消防安全:【SJ-Z06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且周围 有易燃易爆物品,未釆取安全防护和隔离措施。 SL398-9.2.1焊接场地 2焊接或气割场地应无火灾隐患。若需在禁火区内焊接、气割时, 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SL399-12.1.15 电工、电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应有用火证, 并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SL721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3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消防安全:【SJ-Z066】加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防火或临时用电未按规范实 施。 SL398-3.2.2 生产、生活、办公区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布置,应遵 守下列规定: 1 与工程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相适应。 2 选址地质稳定,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危 石等威胁。 3 交通道路畅通,区域道路宜避免与施工主干线交叉。 4 生产车间,生活、办公房屋,仓库的间距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5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远离其他区布置。 3.5.5 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电炉。利 用电热的车间、办公室及住室,电热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3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消防安全:【SJ-Z067】未独立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 【SJ-Z068】重点消防部位未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的。 特种设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 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 险性较大的设备。) 【SJ-Z069】使用的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 验或者安全评估。 SL398-6.9 特种设备管理6.9.16特种设备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 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时,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申请报废,经批准后办理注 销手续。 【SJ-Z070】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无专项方案,或未按规范或方案安装拆除。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3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特种设备:【SJ-Z071】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使用的。 SL398-6.9.7特种设备在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和结束后,应由当地政府质量 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专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单位使用。 6.9.15特种设备应当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时进行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 不合格,不应继续使用。 【SJ-Z072】特种设备未按规定验收 【SJ-Z073】特种设备安全、保险装置缺少或失灵、失效。 SL398-6.9.12特种设备应对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有关附属仪器、 指示仪表等进行定期校验,及时维修、更换,并做好记录,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SL714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3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三、专项工程 特种设备:【SJ-Z074】起重钢丝绳的规格、型号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无钢丝绳 防脱槽装置,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或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符合规范规定。 SL398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3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四、其它 水上(下)作业:【SJ-Q001】通航水域施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SJ-Q002】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无应急预案,或救生设施配备不足。 SL398-3.1.4 爆破、高边坡、隧洞、水上(下)、高处、多层交叉施工、大件运输、大 型施工设备安装及拆除等危险作业应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SJ-Q003】运输船舶无配载图,超航区运输。 【SJ-Q004】工程船舶改造、船舶与陆用设备组合作业未按规定验算船舶稳定性和结 构强度等。 【SJ-Q005】水下爆破未经批准作业。(SL714-9.4.1-6通航区域)。 SL399-10.6.2 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下爆破作业时,应向当地港航监督部门和公安部 门申报,并按时发布水下爆破施工通告。 【SJ-Q006】潜水作业未制定专人负责通讯和配气或未明确线绳员。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3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四、其它 有限空间作业:【SJ-Q007】未做到“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或通风不足 、检测不合格作业。 SL398-9.3.7在坑井或深沟内焊接时,应首先检查有无集聚的可燃气体或一氧化碳气 体,如有应排除并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应采取通风除尘措施。 【SJ-Q008】在贮存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车辆容器等的库区内从事焊接作业。 SL398-9.1.6对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容器、管道进行焊接与切割时,要将易燃物和 有毒气体放尽,用水冲洗干净,打开全部管道窗、孔,保持良好通风,方可进行焊接 和切割,容器外要有专人监护,定时轮换休息。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应焊割. 【SJ-Q009】人工挖孔桩衬砌砼搭接高度、厚度和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SL398-12.3.10 桩基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4 人工挖孔桩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3)开挖桩孔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挖一层土及时浇筑一节混凝土护壁。第一节护壁 应高出地面300mm。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3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四、其它 安全防护:【SJ-Q010】建筑(构)物洞口、临边、交叉作业无防护或防护体刚 度、强度不符合要求。 SL714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3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四、其它 安全防护:【SJ-Q010】建筑(构)物洞口、临边、交叉作业无防护或防护体刚 度、强度不符合要求。 【SJ-Q011】垂直运输接料平台未设置安全门或无防护栏杆;进料口无防护棚。 SL721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39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四、其它 液氨制冷:【SJ-Q012】制冷车间无通(排)风措施或排风量不符合要求或排(吸 )管处未设止逆阀;安全出口的布置不符合要求。(SL398-6.4.6) SL714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40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四、其它 液氨制冷:【SJ-Q013】无应急预案。 【SJ-Q014】制冷车间无泄漏报警装置。 【SJ-Q015】制冷系统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运行。 【SJ-Q016】压力容器本体及附件未按规定检测或制冷系统的贮液器氨贮存量不符合 规定。 SL398-6.4.1制冷机械设备安装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压力容器需经国家专业部门检验合格。 2 设备、管道、阀门、容器密封良好,无滴、冒、跑、漏现象。 3 装有检验合格的安全阀并定期进行校验。 4 机械设备的传动、转动等裸露部位,设带有网孔的钢防护罩,孔径不大于5mm。 5 电气绝缘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 装有性能良好、可靠的泄压、排污装置。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直接判定标准解读 4.2 ----------------------------- 2018/6/15 141 内容提纲 ----------------------------- 1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2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研究过程 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6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7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2018/6/15 142 3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综合判定标准解读 5. ----------------------------- 2018/6/15 14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综合判定标准解读 5. ----------------------------- 2018/6/15 14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综合判定标准解读 5. ----------------------------- 2018/6/15 14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综合判定标准解读 5. ----------------------------- 2018/6/15 14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综合判定标准解读 5. ----------------------------- 2018/6/15 14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建设项目重大隐患 综合判定标准解读 5. ----------------------------- 2018/6/15 148 内容提纲 --------------------------- 1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2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研究过程 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6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7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 2018/6/15 149 3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解读 6. ----------------------------- 2018/6/15 150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 》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解读 6. ----------------------------- 2018/6/15 151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解读 6. ----------------------------- 2018/6/15 152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SL214-2015《水闸安全评价导则》 SL316-2015《泵站安全鉴定规程》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解读 6. ----------------------------- 2018/6/15 153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 SL658-2015 《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解读 6. ---------------------------- 2018/6/15 154 ----------------------------- 2018/6/15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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