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449-2008 镁质胶凝材料用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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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S Q 备案号:24212- - 2008 J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 C/T 449- - 2008 代替J C/T 449- - 2000 2008—06—16发布 镁质胶凝材料用原料 Rawmat eri al s f or magnesi a cement 2008—12-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刖 盂 J C/T 449—2008 本标准是对J C/T 449- - 2000《镁质胶凝材料用原料》进行的修订。本标准与I ;I 本工业标准J I SA 6905- - 1993( 镁氧水泥( 菱镁土水泥) 》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与J I SA 6905- - 1993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保留了轻烧氧化镁及其配制的胶凝材料的技术要求; ——补充了氯化镁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包装要求等。 本标准与J C/T 449—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活性氧化镁控制指标及测试方法; ——针对实验方法参照标准的修改对相应指标进行修正。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旅之日起,代替J C/T 449- - 2000。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197) 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协助起草单位:广州新绿环阻燃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辽宁海城镁矿亨通轻烧镁厂、东莞市佳 美得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学飞、谢萌、付志洪、段圆圆、张忠明、刘文清、陈永华、姚广宁、童宗荣、傅建彪。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0C/T 449—199l ; _IC/T 449—2000。 镁质胶凝材料用原料 J C/T 449- - - 200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镁质胶凝材料用原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质量证明书、包装与标 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菱镁矿( MgCO。) 经轻烧、粉磨而制成的轻烧氧化镁以及由盐卤液经干燥处理制得 的氯化镁,作为镁质胶凝材料用原料。 2规范- I 生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134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80p, m筛析法) GB/T 1346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全性检验方法 GB/T 2419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 12573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l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I SO法) J C/T 726水泥胶砂试模 QB/T 2605工业氯化镁 3技术要求 3.1轻烧氧化镁 3 1 1物理化学性能 按物理化学性能分为I 级品、I I 级品、I Ⅱ级品,轻烧氧化镁物理化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轻烧氧化镁的物理化学性能 级别 指标 I 级 I I 级 Ⅲ级 氧化镁/活性氧化镁( MgO) %≥ 90/70 80/55 70/40 游离氧化钙( f CaO) %≤ l _5 2.0 2.0 烧失量%≥ 6 8 12 细度( 80V, m筛析法) 筛余% ≤ 10 10 10 l d 5.0 4.0 3.0 抗折强度MPa≥ 3d 7.0 6.0 5.0 l d 25.0 20.0 15.0 抗压强度MPa≥ 3d 30 0 25.0 20.0 初凝mi n≥ 40 40 40 凝结时间 终凝h≤ 7 7 7 安定性 合格 合格 、合格 J C/T 449- - 2008 3.1.2外观质量 颜色均匀,不允许有杂质和结块的现象。 3.2氯化镁 3 2 1外观质量 氯化镁为白色粉末或浅黄色至深棕色固体。同一批量应颜色均匀,不允许有杂质和结块的现象。 3 2 2化学组成 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氯化镁的化学成分 项 目 指标 氯化镁( MgCl 2) %≥ 43 钙离子( c矿) %≤ 0.7 碱金属氯化物( 以c1计) %≤ 1.2 4试验方法 4 1轻烧氧化镁 4.1 1外观质量 目测观察颜色和结块情况。 4 l 2氧化镁 按GB/T 176规定方法进行。 4.1 3活性氧化镁 按本标准附录A方法进行。 4.1.4游离氧化钙 按GB/T 176规定方法进行。 4.1.5 烧失量 按GB/T 176规定方法进行。 4 1.6缅度 按GB/T 1345规定方法进行。 4.1.7胶砂强度 4.1.7 1材料 轻烧氧化镁试样应充分拌匀。 标准砂应符合GB/T 17671的质量要求。 氯化镁溶液必须用洁净的淡水将氯化镁配置成密度为1.2kg/L的溶液。 4.1.7.2胶砂流动度 胶砂流动度测定是为了确定镁质胶凝材料中氯化镁溶液和轻烧氧化镁的比值N。 4.1.7.2.1胶砂制备 一次试验称取的材料及数量如下: 轻烧氧化镁:2509; 标准砂:7509; 氯化镁溶液:按GB/T 2419要求加入。 4 1.7.2 2流动度的测定 按GB/T 2419规定方法进行。当胶砂底部扩散直径达130mm~140mm时,胶砂中氯化镁溶液和轻 烧氧化镁的质量比即为Ⅳ。 j c,1 449- - 2008 4 1 7.3试体的制备 4 1 7 3 1配比 每成型三条试体需称量的材料及用量如下: 轻烧氧化镁:4509; 标准砂:13509; 氯化镁溶液:450x N( g) 。 4.1 7.3 2试体成型 按GBt T 17671规定方法进行,用J C/T 726试模成型40mmx 40mi nX 160ram试体二组。 4 1 7.3 3试体养护 在温度( 20± 3) ℃,相对湿度( 70± 5) %的条件下养护24h后脱模。并在此条件下继续养护。 4.1 7 4强度试验 按GB/T 17671规定方法进行1d、3d抗折、抗压强度的测定。 4 1 8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4.1 8.1材料 见4.1.7.1。 4.1.8.2配比 轻烧氧化镁:5009; 氯化镁溶液:500x N( g) 。 4.1 8 3养护 同4.1.7.3.3。 4 1.8.4凝结时间的测定 按GB/T 1346规定方法进行。 4.1.8 5安定性的测定 按GB/T 1346规定方法中试饼法进行试饼成型。养护( 24± 2) h脱模。继续养护3d后用肉眼观察 无裂纹.用直尺检测无弯曲,则安定性合格。 4 2氯化镁 4.2.1外观质量 目测法观察颜色和潮解情况。 4.2 2钙离子 , 按QB/T 2605规定方法进行。 4 2.3氯化镁 按QB/T 2605规定方法进行。 4 2.4碱金属氯化物( 以cl 。计) 按QB/T 2605规定方法进行。 5检验规则 5 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 1.1出厂检验 5.1 1.1 每编号出厂产品都应进行出厂检验。 5 1 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轻烧氧化镁:外观质量、氧化镁、活性氧化镁、I EaO、烧失量、细度、凝结时间。 氯化镁:外观质量、氯化镁、钙离子、碱金属氯化物。 3 J C/T 449- - 2008 5.1 2型式检验 5.1 2.1型式检验的规定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矿区投产及生产工艺有重大的改变时; b)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5 1 2.2型式检验项目 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 5.2编号 应按同类别、同规格、同等级的产品进行编号。每100t 为一编号,不足100t ,亦按一编号计。 5.3取样、留样和制样 轻烧氧化镁: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按GB/T 12573规定方法进行取样和留样,每一编号共取样 10kg。将样品充分混合,分为二等份,一份由生产厂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另一份则密封保存三 个月。进行化学成分检验的试样按GB/T 176规定方法进行制备。 氯化镁:按QB/T 2605规定方法进行。 5.4判定 试验结果都满足本标准相应的等级要求时,判定为相应的等级。 若一项及一项以上技术指标不合格时,允许进行复验,若复验后检验结果达到要求,则判该编号产 品为相应等级;若仍有一项技术指标不合格,则判该编号产品为相应等级不合格。 5.5复验 产品出厂后三个月内,如购货单位对产品质量提出疑问或使用过程中出现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问题 需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复验、仲裁时。用生产厂同一编号的封存样进行。 若用户对产品质量有异议要求现场取样复检时,在正常运输贮存条件下,应在到货l O天内提出,生 产厂在接到用户要求7天内应会同用户共同取样,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生产厂在规定时间内不去 现场,用户可单独取样送检,结果同等有效。仲裁检验由国家指定的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 6产品质量证明书、包装与标志 6 1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出厂时应向用户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如下: a) 产品名称; b) 标准编号; c) 出厂编号; d) 等级; e) 数量; O试验结果; 曲注册商标; h) 生产厂名; i ) 出厂日期。 6.2包装与标志 6.2.1包装 轻烧氧化镁用内层塑料袋和外层编织袋的双层包装或用涂塑编织袋包装,以防止轻烧氧化镁受潮。 4 3c,T 449- - 2008 每包净重40kg- +O.8kg或50kg± - l kg,20包总重量不得少于800kg或1000kg。袋应结实,封口要牢固。 氯化镁内层用塑料袋,外层用塑料编织袋或麻袋进行包装。每袋净重50kg± l kg,20袋总重量不得 少于1000kg。袋应结实,封口要牢固。 6 2.2标志 轻烧氧化镁和氯化镁的包装袋上必须注明:产品名称、编号、产品等级、重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名 等。 7运输与贮存 运输中应采取防潮、防雨措施,不同级别的产品应分别贮运,不得相互混杂,搬运中不应抛扔。 贮存场地必须具备防潮、防雨、干燥的条件。 5 J C/T 449- - 2008 A 1仪器设备 附录A ( 规范- |生附录) 水热合成法测定轻烧氧化镁中活性氧化镁含量 A 1.1天平:量程O~1009,精度O.00019。 A 1 2烘箱:温度范围室温~250。C,精度l ℃。 A 1.3称量瓶:规格40mmX 25mm,瓶盖与磨口之问轻轻旋转,严密无缝。 A 1 4移液管:规格2mL,A级品。 A 2试验步骤 称取两份O.59样品,精确至O.00019,置于准确称量后的称量瓶内,加入2mL水,盖紧磨口盖,立即 置于恒温干燥箱中,于l oo。cy, 烘, l h。然后升温至150。C,半开盖烘30~60mi n至干取出,置于干燥器 中冷却至室温,称量。 A.3结果计算 A.3 1活性氧化镁含量按式( A.1) 计算: 1^/一I ^, C:兰b兰× 2.237× 100 ⋯ ⋯ ⋯ ⋯ ⋯ ⋯ ⋯ · · ( A.1) "?j 式中:c—一活性氧化镁的含量,用百分比表示( %) ; Wl ——水化干燥后的重量,单位为克( g) ; W--试样重量,单位为(g); 2.237——氧化镁与水的分子量比值。 A 3 2试验以两份试样测定的平均值表示,精确至O.01%,两份试样的测定误差不超过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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