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CJ013-2017长沙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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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工程建设地方技术规程 DBCJ013-2017 长沙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 技术导则 2017 年 11 月 1 日印发 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 前 言 《长沙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简称《导则》)是遵照国家 和我市有关对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方针、政策,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规范、 标准、导则,参照其它同类型城市调研成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长沙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简称《导则(试行)》) 于2009年发布,执行8年来,在指导我市居住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 要的作用。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供电可靠性不断增长的需要,促进居住小区供配 电设施与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提高居住小区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水平,提升 供电服务质量,改善居民生活品质,结合贯彻配电网建设标准化、智能化的要求, 围绕长沙市创建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本着以人为本、安全可靠、经济实用、 适度超前的原则,对《导则(试行)》进行补充修编。 《导则》的编制,目的在于指导、规范全市居住小区供配电设施的配置设计、 方案选定、设备选型,共分九章,主要内容有:总则、供配电系统、变配电室、低 压配电系统、配电装置防雷与接地、计量装置等。 《导则》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中国能源建设 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导则》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 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向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反 馈,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导则》提出单位: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导则》主编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导则》编制人员:汪觉恒 侯长健 车红卫 贺 辉 贺文斗 孙一平 杨 星 徐国佑 王心跃 符靖辉 刘文静 1 目 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 2 4 总则.............................................................................................................................. 4 5 供配电系统.................................................................................................................. 5 5.1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5 5.2 电能质量与电压选择.......................................................................................... 5 5.3 负荷计算.............................................................................................................. 5 5.4 无功补偿.............................................................................................................. 8 6 变配电室...................................................................................................................... 8 6.1 选址.................................................................................................................... 8 6.2 配电变压器容量选择........................................................................................ 8 6.3 主接线................................................................................................................ 8 6.4 变配电室形式和布置...................................................................................... 11 6.5 对土建、通讯的要求...................................................................................... 11 7 低压配电.................................................................................................................... 13 8 配电装置防雷与接地................................................................................................ 14 9 计量装置.................................................................................................................... 14 附图一:供配电典型接线示意图.................................................................................. 17 附图二:电缆井平面图 ..................................................................................................................... 19 1 1 范围 长沙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居住区的供配电设施建设均应执行本导则,改建、扩 建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应参照本导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GB 1094.1 电力变压器 GB/T 10228 干式变压器技术条件和要求 DL/T 404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 GB/T 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技术要求 GB 1984 高压交流断路器 GB/T 22582 电力电容器低压功率因数补偿装置 GB 11032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 16926 高压交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DL/T 72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选用原则 GB 3906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DL/T 5222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 50061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 14049 额定电压10kV、35kV 架空绝缘电缆 GB 12527 额定电压1kV 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 DL/T 5220 10kV 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2 GB 50053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60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6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 500368 住宅建筑规范 GB 50096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2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T 50063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DL/T 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DL 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范 DL/T 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825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 Q/GDW 514 配电自动化终端/子站功能规范 Q/GDW 1738 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Q/GDW 11184 配电自动化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Q/GDW 179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国办发【2015】73号文《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长沙市住宅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3 术语 3.1 居住区 本标准中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及配建的公共服务 设施。规模上涵盖了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零星住宅。 3 3.2 公共服务设施 一般称公建设施,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 设施。 3.3 商业服务网点 指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 300m2 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简称住宅底商。 3.4 环网室(环网箱) 泛指以负荷开关或断路器为主开关的装在钢板金属柜体内的一组供电单元,用 于 10kV 电缆线路分段、联络及分接负荷的配电设施,按结构可分为整体式和间隔 式,按使用场所可分为室内环网单元(室内环网单元及其配套建筑物,母线上无主 变压器时俗称环网室)和室外环网单元(室外环网单元安装于箱体中时亦称环网 箱)。 3.5 小区开关站 指只安装有开闭和分配电能作用的高压配电设备及其配套建筑物(母线上无主 变压器),俗称开关站。 3.6 小区公用配电室 指为居住区内终端用户提供一户一表服务的配电室,所供负荷一般为住宅居民 生活及住宅底商(用电设备容量在 100 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 50 千伏安 及以下者)用电。 3.7 小区专用低压配电室 指为居住区内公共用户服务,由产权人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自行负责管理的配 电室,所供负荷一般为电梯、消防、水泵、公用设施等用电负荷,简称专用低压配 电室。 3.8 10kV 电力变压器 指将 10kV 电压等级变压成为 0.4kV 电压等级的变压器,简称配变。 3.9 电缆分支箱 指用于电缆线路的接入和接出,作为电缆线路的多路分支,起输入和分配电能 作用的电力设备,简称分支箱。 4 3.10 配电自动化 配电自动化以一次网架和设备为基础,以配电自动化系统为核心,综合利用多 种通信方式,实现对配电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并通过与相关应用系统的信息集成, 实现配电系统的科学管理。 3.11 电能计量装置 电能计量装置指包含各种类型计量表计(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 及其二次回路、负荷控制装置、远方集中抄表装置、电能计量柜(箱)等。 3.12 低压供电半径 指配电变压器低压桩头至用户计量表计之间的低压导线长度。 4 总则 4.1 居住区供电采用“全公变”模式。其中住宅居民生活用电和住宅底商(单个 独立商铺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 100 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 50 千伏安及以 下者)采用小区公用变配电室一户一表供电;居住区内公共用户服务如电梯、消防、 水泵、公用设施等用电负荷由小区专用低压配电室供电,由产权人委托的物业服务 企业自行负责管理。 4.2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我市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供配电系 统的设计应与居住区详规设计同步。居住区总体规划应包含居住区供配电系统及电 力通道的规划设计,应视居住区建设规模及容量大小,配套建设相适应的 10kV 变 配电室用房及电力通道,并在合适位置,设置自动购电终端点。 4.3 居住区供配电设计,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和便 于管理的原则,以缩短低压供电半径,提高供电质量为目标,满足居民生活水平增 长对用电的需求。 4.4 居住区内供配电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4.5 居住区供配电设备应采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型的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4.6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 相关标准及规范。 5 5 供配电系统 5.1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居住区内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对人身、安全经济 损失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 的有关规定,对于住宅小区中的特别重要负荷,除正常供电电源外还应 设置应急电源,并和小区的市电电源有可靠的闭锁,同时应避免与市电电源网络的 计费混淆。 5.2 电能质量与电压选择 5.2.1 居住区受电端供电电压的偏差允许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10kV 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 (2)220V 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10%; (3)电压监测点为计量表计的进线端。 5.2.2 为降低三相低压配电系统的不对称度,低压配电系统时应采用以下措 施: (1)户住宅用电容量≤8kW 时,采用 220V 供电; 8kW<户住宅用电容量 ≤10kW 时,宜采用 220V 供电;户住宅用电容量≥12kW 时,应采用 380V 供电。 (2)单相用电设备接入 220/380V 三相系统时,应均衡分配到三相上,宜使 三相负荷平衡。 5.3 负荷计算 5.3.1 居住区配电容量的配置原则 (1)需用最高电力负荷(kW)= 建筑面积×单位面积负荷密度×综合同时率 (2)综合同时率是指用电设备考虑需用系数、同时系数后的综合值 (3)需安装配电变压器的容量(kVA)= 需用最高电力负荷(kW)×容载比/ 功率因数(其中容载比 = 1/80%,取 1.25,功率因数=0.9) 6 用电指标 用电性质 单位面积设备 容量(W/ m2) 综合同时系数 容载比 单位面积容 量(VA/ m2) 普通住宅 1(注 1) 60 0.3~0.4 1.25 25~33.3 公寓楼 70 0.35~0.45 1.25 34~43.75 普通住宅 2(注 2) 80 0.3~0.36 1.25 33.3~40 配套商业用房(注 3) 80 0.50~0.68 1.25 55~75 配套管理用房(注 3) 70 0.4~0.65 1.25 38~63 车库(不含充电桩)(注 4) 12 0.7 1.25 11.6 (注 1:一般住宅;注 2:洋房、别墅等高档住宅;注 3:配套用房当采用非电力空调时,容量 指标减半; 注 4:车库采用 7kW/个的交流充电桩,配建标准参照《长沙市住宅区电动汽车充电 设施设计导则(试行)》5.2 条执行,充电设备负荷容量、综合同时系数参照长沙市住宅区电 动汽车充电设施设计技术导则(试行)6.1 条执行,配电变压器容载比为 1.25) 居住区充电设备负荷容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Sjs= Kt×[KX1×∑P1÷(η1× cosΦ1)+KX2×∑P2÷(η2× cosΦ2)] 式中:Sjs —— 计算容量(kVA); cosΦn —— 各类充电设备的功率因数,一般>0.95; ηn —— 各类充电设备的工作效率,一般取0.9; ∑Pn —— 各类充电设备的总额定功率,按7kW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进行负 荷分组、分类; Kxn —— 各类充电设备需要系数,详表6.1.2-1; Kt —— 同时使用系数,充电桩数量(慢充+快充)5-50个,取0.9-0.95;50个以上, 取0.8-0.9。当仅有一类充电设备时,Kt值为1。 住宅小区停车场业主自用 7kW 交流充电桩需要系数(KX1) 0.8~1.0 (n ≤ 10) 0.7~0.8 (10 < n ≤ 30) 0.6~0.7 (30 < n ≤ 50) 0.4~0.6 (n > 50) 用于计算供电干线的 计算负荷 0.56~0.7 (n ≤ 10) 0.49~0.56 (10 < n ≤ 30) 0.42~0.49 (30 < n ≤ 50) 0.28~0.42 (n > 50) 用于计算变压器容量,当 7kW 交流充电桩与其他负荷共用变 压器时,不再考虑充电桩与其 他负荷的同时使用系数 7 非车载充电机需要系数 Kx2 30kW 直流充电设施 0.4~0.8 60kW 直流充电设施 0.2~0.7 5.3.2 小区配电室变压器容量按 25~75VA/ m2 进行配置,为考虑发展及线路 敷设方便的需要,其配套的导线、母线、开关设备等按上限值并放大一级配置。 居民用电户容量按以下原则确定: 居民用户类型 用电功率 居民用户类型 用电功率 户建筑面积 120m2 及以下 8kW/户 户建筑面积 150 m2 以上 80W/m2 户建筑面积 120 ~150m2 10kW/户 5.3.3 小区配电室变压器容量计算应按断开一台变压器时,另一台变压器应能 满足不小于 60%公建负荷的需要,并应保证小区的一、二级负荷;居住区公建设施 (电梯,水泵等大楼公用负荷),原则上不分远近期,以实际设备装接容量计算。 当消防设备的计算负荷小于火灾时切除的非消防设备的计算负荷时,消防负荷不计 入负荷计算。 5.3.4 居住区主干网导线截面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分支线截面按计算负荷电 流选择。低压干线及分接表箱电缆截面配置原则如下: (1)各回路供电电缆供电负荷=∑ 供电范围内居民住宅负荷× Kp, 配置系 数 Kp 应按下表选用: 序号 供电范围内居民住宅户数 配置系数(Kp) 1 3 户及以下 1.0 2 3 户以上 12 户以下 0.8 3 12 户及以上, 36 户及以下 0.6 4 36 户以上,50 户及以下 0.5 5 50 户以上 不小于 0.4 (2)为了满足居民住宅负荷长期自然增长不更换电缆的要求,单根电缆截 面按终期规模要求配置。 (3)配电室低压出线开关额定电流≥400A,脱扣电流按计算电流的 1.3 倍选 择。 8 5.4 无功补偿 5.4.1 居住区无功补偿遵循就地补偿的原则,采用低压电容器,电容器安装在 变配电室的低压侧,电容器容量按变压器容量的 10%-30%,经补偿后 cosφ≥0.95。 电容器的投切方式宜采用自动投切、三相自动平衡、无涌流投切开关(无触点型)。 5.4.2 当电容器回路的高次谐波含量超过规定允许值时,应在回路中设置滤波 装置,电容器额定电压宜选 0.45kV 等级。 6 变配电室 6.1 选址 6.1.1 选址应遵循密布点、短半径、均衡分布的原则,应深入或接近负荷中心, 在居住区内合理布置。单独建造时外形、颜色、门、窗、通风孔要与环境总体协调。 6.1.2 小区电源接入宜采用独立环网室布置,10kV线路正常运行方式下的解合 环点宜设在环网室内。在满足电气、防火等相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环网室(箱) 应设置在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宜采用环网室地上布置;当条件受限时,可结合景 观绿化,采用室外环网箱。 6.1.3 开关站和变配电室宜采用独立建筑布置;当条件受限时,在满足电气、 防火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可设于室内,应有可靠的防洪及防内涝措施。 6.1.4 环网室(箱)、开关站、变配电室布置应兼顾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 方面的要求;站址标高应高于100年一遇洪水位,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选址应 设置在地面以上;站址标高高于100年一遇洪水位时,可布置在地下室(多层地下 室时不应设置在最底层)。 6.1.5 环网室(环网箱)、开关站、变配电室运行时噪声等效声级Leq不应高 于45dB。 6.2 配电变压器容量选择 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 1250kVA。 6.3 主接线 6.3.1 根据居住区负荷容量、负荷分级及地理位置的不同,10kV配电网可采 9 用辐射式、单环网型接线形式(见附图一图A、图B)。 6.3.2 开关站馈线≤8回或总容量≤6000kVA时,宜采用单母线接线;开关站馈 线>8回或总容量>6000kVA时,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设置10kV进线2回,馈线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不宜超过16回。室内单列或双列布置,采用电缆进出线(见 附图一图C)。 环网室(环网箱)、开关站采用放射型接线时,每路出线所带配变不应超过2 级。 6.3.3 小区变配电室10kV侧宜采用终端型接线(负荷开关配电操机构),设置双 变压器,0.4kV侧宜采用两段独立单母线接线(见附图一图D)。 6.3.4专用低压配电室:专用低压配电室电压为0.4kV的母线,宜采用单母线分 段接线形式。供一、二级负荷时,其0.4kV母线、0.4kV馈线应采用双回路;对于住 宅小区公建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除正常供电电源外还应配自备发电机等保安电 源,并和小区的市电电源有可靠的闭锁,同时应避免与市电电源网络的计费混淆。 6.3.5 设备配置及选型要求: (1) 环网箱采用 2 进 4 出单元组合式(不共气箱)气体绝缘环网箱,10kV 额定电流及短路电流水平分别为 630A,20kA;进线采用负荷开关、出线采用真空 断路器,进、出线间隔排列为 1、2 间隔为进线、3~6 间隔为出线。 (2) 10kV 环网室采用环保气体绝缘或固体绝缘环网柜,进线采用负荷开 关、馈线采用断路器,10kV 额定电流及短路电流水平分别为 630A,20kA。 (3) 10kV 开关站采用中置移开式高压开关柜,10kV 额定电流及短路电流 水平分别为 630A,25kA; 10kV 变配电室采用空气绝缘、环保气体绝缘或固体绝 缘环网柜,10kV 额定电流及短路电流水平分别为 630A,20kA。 (4) 变压器宜选用 Dyn11 接线组别、SCB12 及以上节能干式变压器;应 采用无氧铜线圈绕组,应配置弹簧减振装置,与高、低压屏接线宜采用软联接方式。 (5) 低压开关柜应选用抽屉柜;低压主进线开关、母联开关采用框架式, 选用寿命长免维护元器件,采用四段保护,配置通讯模块,实现“三遥”功能;低压 出线开关采用塑壳式或框架式结构(大电流出线回路),采用三段保护,配置可调 电子脱扣器;进线开关柜应配置三相多功能数显表,母联及馈线开关柜应配置三相 10 电流数显表。 变配电室低压进线柜内预留表计及 GPRS 远抄的安装位置,供安装计量装置 及远抄装置用,并单独成箱,可加封铅。装计量 CT 及计量表处应前后上锁。 柜体材料采用厚度不小于 2mm 的覆铝锌钢板并喷塑,颜色采用 RAL7035,低 压开关柜防护等级应选用 IP3X。 (6)高、低压电缆的选型、敷设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 和《住 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 的规定。10kV 主干线电缆中间头及电缆终端头应采 用技术成熟产品,超高层住宅应采用空气型预分支母线槽供电,单条母线载流量不 宜超过 800A。 (7)电缆分支箱采用 3-7 回路分支箱,进线开关额定电流不小于 400A,出 线开关宜采用 160A 塑壳断路器。箱体防护等级要求不低于 IP44。低压电缆分支箱 母线及馈出均应绝缘封闭,箱内无可触及裸带电体。母线和触头应镀银处理、满足 带电插拔要求。 (8) 10kV 备自投装置:开关站设置 10kV 备自投装置,组屏式安装,应满 足其他相关规程与规范的要求,配置要求应不低于如下内容: a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应确保工作电源断路器断开后方可使备用电源投 入,备用电源断路器的合闸脉冲命令只允许动作一次,下一次动作需在相应充电条 件满足后才能允许。 b 当人工切除工作电源电压或有闭锁条件时,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不应 动作。 c 当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线时,装置不应动作,并发出断线信号;备用 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应有自检和远传功能,当备自投动作后或自检到异常时,应发信 号,并有防止误出口措施。 (9) 配电自动化终端装置宜采用一体化或组屏形式,作为站内后台监控设 备,预留远动功能,采用交流(AC220V)及直流(DC220V)双电源供电。 11 6.4 变配电室形式和布置 6.4.1 小区环网室、开关站、变配电室应避免与居民住宅直接为邻,不应布置 在住户正上方、正下方。建筑内管道(包括给排水管道、燃气管道及消防设施等) 不应在环网室、开关站、变配电室内通过。 6.4.2 每处环网室其建筑面积S宜满足50m2≤S≤70 m2。 每处开关站其建筑面积S宜满足90m2≤S≤120 m2。 每处变配电室其建筑面积S宜满足80m2≤S≤100 m2。 每处专用低压配电室其建筑面积S宜满足100m2≤S≤120 m2。 6.5 对土建、通讯的要求 6.5.1 对建筑物的要求 (1) 居住区内变配电室建筑地面的平均静荷载:≥15kN/m2。 (2) 净高度:变配电室净空高度≥3.6m(当采用上进上出线方式时,高度 可适当降低),设备进出通道净空高度≥2.2m。 (3) 防火及防小动物要求:按照二级防火设置;消防设备按照电气类型配 备,火灾报警信号应发至消防控制室;电缆沟应按要求分段或用软质耐火材料设置 阻火墙;采用钢沙网及堵洞防小动物。 (4) 防水要求:变配电室地面宜高于该层地面标高0.1m(或设防水门槛)。 变配电室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 贴邻。电缆沟应采取完善的防水措施及排水系统。 (5) 对设在居住区建筑物内部的变配电室应与建筑物内其它设备(或其他 性质用途的用房)以防火墙形式隔离,并具有独立门户。 (6)变配电室及电表房等散热通风一般采用自然通风。每台变压器的有效 通风面积不小于2.5~3m2,并设置事故强制通风系统。应避免使用建筑内公共通风 道进行送风或抽风,若室内变电所须采用公共通风系统时,应满足消防要求,防止 事故时通过通风道扩散到站外区域。 6.5.2 对基础的要求 (1) 环网箱、分支箱基础应高于地面0.4米,四周设有通风口,通风口设 12 不锈钢细密网窗,进出线电缆管处作好防水封堵,应设人孔井便于进出电缆层。 (2)环网箱、分支箱应设围栏保护,材质宜采用不锈钢,高度统一为1.8m, 网格为110mm。 (3)室外环网箱应做电气防凝露处理。 6.5.3 对环境的要求 (1)隔离噪音要求:供配电设施设备用房应有阻音措施,其站界噪声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的要求。 (2)电磁屏蔽要求:供配电设施设备用房的天花板及侧墙应内敷钢网及钢 结构,钢网及钢结构应焊接并可靠两点接地。其电磁环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 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 的规定。 6.5.4 电缆的走廊与敷设方式 (1) 为避免电缆的迂回,避免占用主干电缆通道,小区内的高压电缆走廊 应考虑与临近道路或住宅小区等建筑之间直接建设电缆走廊。高低压电缆走廊应根 据规划及最终电缆数量确定建设规模,一次建成。小区配电室、小区专用低压配电 室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等通道应严格分开。 (2) 电缆沟:适用于变电站出线电缆敷设集中段,临近无燃气管道及机动 车通道条件下使用,一般每处沟槽敷设电缆宜在 6~20 条左右,室外电缆沟的沟壁 宜稍高出地坪,电缆沟支架必须采用热镀锌。电缆沟沟壁、盖板及其材质构成,应 满足可能承受荷载和适合环境耐久的要求。 (3) 电缆埋管应采用电力专用排管,每组排管一般以6~20孔为宜,管顶 埋置深度应大于1米,排管之间需填细沙水夯实,宜选用玻璃钢管或塑钢复合管, 电缆保护管应内壁光滑无毛刺,电缆跨道必须使用抗压强度高的塑钢复合电缆导管 等保护管;每隔50~60m设立工作井,电缆中间接头应设接头井,井盖采用防盗盖 板,并有明显的电力标志。 (4) 电缆引出地面应穿套敷设,不得裸露。进户线不得与弱电线同孔入户。 电缆进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堵,管子应密 封。 (5) 进户线穿管至计量装置,其穿墙硬管的安装应内高外低,其露出墙部 13 分不应小于30mm。管径选择应使导线截面之和不应超过导管总截面的40%。 (6) 电缆桥架:在地下室水平敷设电缆时,应使用防火阻燃型电缆桥架; 电缆总截面面积与桥架横断面面积之比应小于40%;桥架距离地面的高度通道处应 不低于2.5m;桥架高度不小于150mm,宽度按敷设的电缆根数确定,桥架最小尺寸 不应小于200×150mm。 (7) 电缆竖井:当电表箱表前主干线须进入电缆强电井时,强电井应每层 隔离(宜每隔约 3m 设置阻火隔层)。强电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 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符合防火规范。强、弱电线路宜分别设置竖井,当 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强、弱电线路应分别布置在竖井两侧并采取隔离措施。强 电井特别是设置在电梯前室或公共走道位置的,应增设防火门坎,高 300mm,分 户门应安装门锁。竖井大小除满足布线间隔及端子箱、配电箱布置所必须尺寸外, 还宜在箱体前留有不小于 0.8m 操作、维护距离,管道井面积宜大于 2 m2(设配电 箱时),禁止不相关的管道在强电井内通过。 (8) 市区内不应采用电缆直埋的形式敷设电缆。 (9) 电缆通道数量 20 回以下建议采用埋管敷设形式(条件受限制区域 7 回以下采用拉管形式),20 回及以上采用电缆沟方式敷设。 6.5.5 对配电自动化及通讯的要求 变配电室的选址应能保证其GPRS数据的正常通讯,以满足远程自动抄表功 能。 (1)配电自动化及通信的建设需遵循电力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2)配电自动化及通信的设计按标准化设计执行。 (3)配电通信采用EPON光纤网为主、无线公网为辅的通信方式。采用EPON 光纤通信时,应能接入长沙地区现有配电通信网内,且实现“手拉手”接入;采用无 线公网通信时,须在配电终端(DTU,FTU)加装无线通信模块,由配电终端设备 集成配置。 7 低压配电 7.1 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应满足线路末端电压降≤4%,且供电半径不应超过 200 14 米。 7.2 为公用设施供电的低压线路应与为住宅供电的低压线路分开敷设、采用不 同路由并做吊牌标示。 7.3 住宅供电低压线路宜采用三相五线交联电缆,各相负载电流不平衡度应小 于 15%。 7.4 低压电缆分接采用电缆分接箱。 7.5 每户电表的进出线,应采用≥10mm2 分色铜芯绝缘导线。总表箱的进线,应 采用≥50mm2 交联铜芯电缆(10~20 户),≥25mm2 交联铜芯电缆(10 户以下)。 7.6 低压配电网原则实行按片区分片供电的方式,低压网应有明确的供电范围, 低压配电线路不宜跨片区供电。 7.7 对于树干式供电系统的低压配电回路,各受电端均应装设带保护的开关电 器。 8 配电装置防雷与接地 8.1 居住区内配电装置的防雷与接地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 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 5006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以 及《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 50065 的有关规定。 8.2 10kV 架空线的柱上负荷开关(含断路器开关),应设置避雷器。 8.3 10kV 电缆网与 10kV 架空线连接部位应设置避雷器,避雷器应采用 17kV/50kV 无间隙氧化锌避雷器,变压器的低压侧宜加置 100kA 的电涌保护器。 8.4 10kV 避雷器的接地,如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应≤10Ω,如与变压器低压 零线共同接地,其接地电阻应≤4Ω,低压避雷器与变压器低压零线共同接地。 8.5 低压电网采用“TN-S”系统,主接地电阻应≤4 欧姆,为保证主接地良好, 变电所采用两点接地。 8.6 低压电网每路出线的中间、末端及引入建筑物处应加置重复接地,其接 地电阻应≤10Ω。 9 计量装置 9.1 居住区内的配电室应在每台变压器安装总电能计量装置,并应建立正式的 15 地面公共移动信号通讯的覆盖。 9.2 居民住宅用电应实施一户一表,车位应预留安装一位一表的条件。 9.3 居住区内不同电价分类的用电负荷,应分别装设计量表计。对执行同一电 价的公用设施用电,应相对集中设置公用计量表计。 9.4 居住区应采用远程自动抄表方式。宜配置电表、水表、燃气表等多表合一 联合采集装置,并配套相应采集通道。 9.5 计量箱必须从配电分接箱接入,配电分接箱必须封闭。不应使用穿刺线夹。 居住区内各类计量箱应按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制造。电表箱总体应遵循 “线进管、管进箱、箱加封”的原则,其封闭性能应满足防窃电功能。表箱由进线(含 开关、分线排)、表体、出线三部分组成,中间应相互隔离,其中进线与表体两部 分应能可靠加封,出线部分单独设门;电表箱正面应设观察窗,必要时为远方抄表 系统预留安装位置。 9.6 计量箱(柜)应有供电公司编制的资产条码、永固铭牌、有电气原理接线 图等必要信息;各类信息正确、字迹清晰,无缺失或脱落可能。 9.7 电度表宜集中安装,并以单元为单位设置电表房,电表房宜布置在 1 层~2 层间,设专用的配电通道,电表房内设导线的独立通道;分层集中安装时应采用暗 装,电表箱安装位置应避开消防通道、住户入户门厅、电梯前室等。单个电表箱安 装数量单相表不宜超过 18 个,三相表不宜超过 6 个。 9.8 电表箱安装高度宜为表箱最高观察窗中心线及门锁距地面高度应不超过 1.8m。多表位电表箱下沿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0.8m,当用于地下建筑物时(如车库、 人防工程等)则不应小于 1.0m。安装后箱体与采暖管、煤气管道距离不小于 400mm, 与给、排水管道距离不小于 300mm;与门、窗框边或洞口边缘距离不小于 500mm。 9.9 总表箱的表后线竖向宜采用硬塑管护套,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应执行一层 一管的原则;在强电井内明敷时,可采用电缆桥架或槽板,暗敷时,宜采用 PVC 塑管敷设;表后线敷设时必须吊牌,明确标识住户编号,接线时绝对保证电度表与 住户一一对应。 9.10 表后线线径符合新建住宅国家标准,表后线长度不宜超过 60 米。入户线 的火线、零线、接地线需分色。 16 9.10.1 导线、母线、端子颜色标识:黄(u)、绿(V)、红(W)、中性线蓝(N)、 保护线黄绿(PE);通讯线黄(A)、蓝(B);开关控制线红(+/L)、黑(-/N); 9.10.2 分线端子排或互感器二次端子至接插件、接插件至出现开关的连接导 线端应有一一对应标识,线槽内导线也应有与接插件或开关的对应标识,其标识应 符合相应技术规范; 9.10.3 分线开关与电能表接插件、分缆开关门(户槽)与观察窗(户槽)间 有一一对应序号标识; 9.10.4 粘贴户号的线槽盖应有相应的安装位置标识; 9.10.5 计量箱内表面应有电气原理接线图标识、条码等其它必要信息(专用 技术部分); 9.10.6 计量箱箱门(盖)应有相应的安全警示语、企业标识、服务提示语等 信息。 17 附图一:供配电典型接线示意图 图 A:居住区接线示意图一(适用于有一、二级负荷的小区) 图 B:居住区接线示意图二(适用于三级负荷的小区) 18 图 C:小区开关站系统接线示意图 图 D:变配电室典型电气一次接线示意图 • 26 • 附图二:电缆井平面图 (1)普通工作井平面图 160 210 160 210 560 预埋管位置 渗水孔 4040 A 160 210 150 160 150 210 560 拉环 拉环 GYB2050(2450) φ950 φ950 GYB2014(2414) 1000 1000 1000 500 1450 1450 160 150 160 150 GYB2014(2414) 说明: 1. φ表示HPB300钢筋, 表示HRB400钢筋,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除基础为30mm外, 梁、圈梁为35mm,板为25mm,未标注的纵向钢筋搭接锚固不小于35d。 2. 图中除垫层混凝土等级C15外,其余混凝土等级均C30。 3. 图中铁件外露部分均进行热镀锌防腐处理。 4. 预制盖板板端与侧壁及板缝用热沥青砂浆密实,预制盖板在井壁上部用1:2水泥 砂浆坐浆20mm厚,在板端与侧壁间用1:2水泥砂浆灌缝密实。 5. 砖砌体采用MU15烧结页岩砖及M10水泥砂浆砌筑。 6. 砖砌体要求横缝竖缝均必须做到砂浆饱满,表面平整,转缝均匀。 7. 电缆井内外侧壁做聚合物防水砂浆防水层,做法见图集02J331中88页,与预埋 管结合处抹成45°喇叭口(井内侧),井底向排水孔方向应有0.5%的坡度。 8. 排管穿入后,管两端用ZFD-S塑性无机电缆防火堵料封堵150mm长,且要求封堵密 实以防止积水及易燃易爆气体进入电缆井内。 9. 电缆井必须将井盖盖好后再回填土,并应沿井两侧均匀回填黏土手工夯实。 10.电缆上层支架应低于上层电缆排管敷设,支架与排管净间距10mm左右;当工井中 有纵向横向电缆交叉时,工井中部的支架应用吊架代替。 11.预埋管与井壁连接处应做好防水处理。 12.除盖板为预制外,其余混凝土部分均为现浇。 13.电缆井基础地面应置于原状土层,基底以下土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大于100kPa。 14.暂时不穿电缆的预埋管均用橡皮塞塞紧。 普通工作井平面图 16.括号内尺寸用于2m宽直线井尺寸。 15.电缆支架水平间隔1000mm。 9根以下A=1600 10-12根A=2000 预埋管 位置 13-16根A=2250 17-20根A=2500 • 27 • (2)转角工作井平面图 (3)三通工作井平面图 R≥1500 排管 φ16拉环×4 1.电缆操作工井转弯如不足90°, 2.盖板由现场确定具体尺寸,制作方 式与同型工井盖板一致。盖板均 3.根据现场电缆顶管与电缆排管敷设 500 10 500 10 500 10 A 15° A 9根以下A=1200 10-12根A=1700 13-16根A=2000 17-20根A=2250 转角工作井平面图 说明: 高差可延长直线段长度。 则按15°一块去除。 设置拉环,拉环需热镀锌。 φ16拉环×4 A A 9根以下A=1200 10-12根A=1700 13-16根A=2000 17-20根A=2250 三通工作井平面图 • 28 • (4)四通工作井平面图 φ16拉环×4 A A 9根以下A=1200 10-12根A=1300 13-16根A=1900 17-20根A=2000 四通工作井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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