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生产指引

分类:地方标准 日期: 点击:0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生产指引-0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生产指引-1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生产指引-2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生产指引-3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生产指引-4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生产指引-5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生产指引-6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生产指引-7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生产指引-8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生产指引-9

附件 3: 建 废 物综 业 深圳市 筑 弃 合利用企 生产指引 安全 (征求意见稿) 2019 年 8 月 I 目 次 1 总 则........................................................................................................1 2 规范性 用文件 引 ..................................................................................... 2 3 术 语........................................................................................................4 4 机构和人员..............................................................................................5 5 安全基础管理......................................................................................... 9 5.1 安全生产投入............................................................................... 9 5.2 规章制度....................................................................................... 9 5.3 操作规程..................................................................................... 10 5.4 训 教育培 ..................................................................................... 10 5.5 作业场所..................................................................................... 13 5.6 职 健 业 康..................................................................................... 18 5.7 估和 订 评 修 ................................................................................. 19 5.8 件和 文 档案................................................................................. 19 6 设备安全................................................................................................20 6.1 计、 设 装及 安 验收..................................................................... 20 6.2 安 装 全防护 置............................................................................. 21 6.3 检 修 维 ......................................................................................... 22 6.4 主 备 要求 要作业设 安全 ——破碎设备.....................................24 6.5 主要作业设备安全要求——带式 送设备 输 .............................28 6.6 主要作业设备安全要求—— 拌 搅 设备.....................................31 7 作业安全................................................................................................33 7.1 通用要求..................................................................................... 33 II 7.2 料 物 装卸..................................................................................... 33 7.3 分选分离..................................................................................... 35 7.4 存 储 ..............................................................................................35 8 的 全 相关方 安 管理............................................................................... 36 8.1 相关 的 质要 方 资 求..................................................................... 36 8.2 划 全责任 安 分............................................................................. 36 9 事 预防 理 故 和处 ................................................................................... 37 9.1 辨 危险源 识................................................................................. 37 9.2 隐 排查 患 和治理......................................................................... 37 9.3 急 编制与演练 应 预案 .................................................................39 9.4 事故报告..................................................................................... 42 1 1 总 则 1.1 了 为 规范我市从事 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经营 建 企业的安全生产, 少 预防和减 生产安全事故,根据《 华 中 人 和 安 产法 民共 国 全生 》《 》 华 民共 职业病 治 等 中 人 和国 防 法 , 、 术 , 法 规 关 家 范 技 我 际 律法 以及相 国 规 标准 结合 市实 , 本 。 制定 指引 1.2 本指引适用于我市从事建筑废弃 综合利用生产 物 ( ) 。 经营企业 以下简称企业 安全生产的管理 1.3 建筑废弃物综合 应 量 利用 符合减 化、资源化、无害 。 的 求 化 要 1.4 《 当 废弃物 含 国家 废 建筑 中 有 危险 物名录》(环保 部第 39 ) , 号令 废 处置工艺应遵守国家有关 中的危险 物时 。 规定 2 2 规范性引用 件 文 2.1 对 本 必 少 下列文件 于 指引的应用是 不可 的。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本 本 仅注日期的 用 版 适 于 指引。凡 不 是 注 期的 用 件 日 引 文 , 本 其 版 最新 (包括 有 修改 所 的 单) 用 适 于 本 。 指引 GB 2893 图 符 形 号 安全 标 色和安全 志 GB 2894 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安 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 要求 全 第 1 : 部分 钢 直梯 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2 : 部分 钢 斜梯 GB 4053.3 固定式钢 平 要 梯及 台安全 求 第 3 :工 部分 业 护 杆及 台 防 栏 钢平 GB 5083 计 生产 备 全卫 总 设 安 生设 则 GB 5226.1 电 安 机械 气 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 1 :通 部分 术 用技 条件 GB 14784 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 GB 16297 大 染 气污 物综 排放标准 合 GB 18452 破碎设备 安全要求 GB/T 29510-2013 本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 要求 GB/T 33000 本 企业安全生产标 基 准化 规范 GB/T 30751 筑 工 与设 建 施 机械 备 移 式破 动 碎机 安全 要求 3 GB 50187 计 工 企业 面 业 总平 设 规范 GB 50231 机 设 安装 及 通用规范 械 备 工程施工 验收 GB 50276 、 破碎 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 规范 收 GB/T 50743 术 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 规范 GB 50116 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 规范 GB/T 51322-2018 计 建筑废 再 设 准 弃物 生工厂 标 GBZ 1 计 企业 卫 标准 工业 设 生 GBZ 2.2 场所有 因 职业 限 工业 害 素 接触 制 第 2 : 分 部 理 素 物 因 HG/T 20569-2013 拌 机械搅 设备 CJJ/T 134-2019 术 建 圾处理技 筑垃 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 东 广 省安全生产条例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财 总局 政部 〔 企 财 2012〕16 号 办 企 全生 费 提取 用管理 业安 产 用 和使 法 2.2 企 的安 产 合 业 全生 除应符 第 2.1 条 明的 列 文件外, 术 。 应 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 标准的规定 尚 符合 4 3 术 语 3.1 筑废弃物 建 、 、 类 ( ) 、 在新建 改建 扩建和拆除各 建 构 筑物 管网、 类 交通设施以及装修房 工 活 中 的各 弃 屋等 程施工 动 产生 废 物,主要 工程渣 分为 土、拆 废弃 除 物、 程 工 泥浆、 工 弃 施 废 、 类。 装修 物 废弃物五 3.2 综 用产品 合利 料 以建筑废弃物为主要原 制成的成型 品 产 , 对 或 建筑废 一 弃物进行 定处置程序后,可以直接再应用到新建、改建和 ( ) 料( 扩建 项 物 品 工程 目 中的 产 )。 3.3 隐患 事故 、 、 、 产 营单 反安全 产 律 法 章 生 经 位违 生 法 规 规 标准、 程 安 生产 的 规 和 全 管理制度 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 营活动中存在可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能 、人的不安 。 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 4 机构和人员 4.1 、 ( ) 安 主 责 管理 构 员 和 全生产 体 任人 机 人 职责 4.1.1 对本 生产经 单 的主 责 的 全 营 位 要负 人 单位 安 生 。 产工 责 作全面负 4.1.2 一 从业人员超过 百人的 企业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 管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理 ; 一 从业人员在 百 , 。 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 或 安 生 理人 专职 者兼职 全 产管 员 4.1.3 必 企 主要 人和安 生 管理 须 业 负责 全 产 人员 具备 本单 所 事的 活 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 与 位 从 生产经营 动相 力。 理能 鼓励综合利用 业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 企 。 管理工作 4.1.4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 下 生 职 履行 列安全 产 责: 1 立 建 、 本 健 单 安全 责任制 全 位 生产 , 确 岗位 明 各 的责 、 ; 任 任 围 考核 容 人员 责 范 和 标准等内 2 本 ; 制定 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 3 本 训计划 组 制定并实施 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织 ,负 训 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档 度 案制 , 录 全 如实记 安 生 训 教育 培 时间 产 和 的 、内容、参加人 以 考核 等 员 及 结果 情况; 4 本 ; 证 位 全生 有 施 保 单 安 产投入的 效实 5 少 一 每半年至 组织 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 析安 分 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事故防范、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 落 ; 的 实 6 本 组织 并 位 生 全事 应 救援 制定 实施 单 的 产安 故 急 预 6 , 少 一 ; 每年最 织 参与 故 援 练 案 组 和 次事 应急救 演 7 、 , ; 时 如 产 事故 配合调查处理 及 实报告生 安全 8 、 。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 责 职 4.1.5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 : 员履行下列职责 1 本 组织 参 单 安 产规 制 或者 与拟订 位 全生 章 度、操作规 ; 和生产 全 故应 援 程 安 事 急救 预案 2 本 训 织 者 与 单 产 和培 组 或 参 位安全生 教育 ,如实记录 训 ;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情况 3 落 本 大 ; 督促 单位重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实 4 本 ; 组织或者参与 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 本 检查 单 安 状 位的 全生产 况,及 查生 安 事故 时排 产 全 , 议; 提出改 安 生产 的 隐患 进 全 管理 建 6 和 正 章指 制止 纠 违 挥、 险 强令冒 作业、违反操作规程 ; 的行为 7 落 本 ; 督促 实 单位安全生产 改措施 整 8 、 。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4.2 从业人员 4.2.1 权 企业的从业人员有依 得 产 障 法获 安全生 保 的 , 义 。 并应 法 行安 产方面 责 和 务 利 依 履 全生 的 任 4.2.2 应 与 业 员签 同 企业 按规定 从 人 订劳动合 , 应 合同 、 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 防止 业危害的事项 职 , 办 。 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 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4.2.3 议 企业不得以任何 与 员 立 形式 从业人 订 协 , 除 免 7 对 或 减 其 从 员因生 安 事故 依 担 者 轻 业人 产 全 伤亡 法应承 的 。 责任 4.2.4 权了 从业 其 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 人员有 解 作业 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 事故应急措施 及 , 权对本 有 单位的安 议。 全生产工作提出建 4.2.5 权对本 从业人员有 单位安全生产 中 工作 存在的 问 提 评 题 出批 、检举、控告; 权 有 拒 章指挥 强 冒险 绝违 和 令 。 作业 4.2.6 对本 企 因 业 员 单 产 提 业不得 从 人 位安全生 工作 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 险作业而降 冒 、 。 低其工资 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2.7 从业人 现 及 身 的紧 情 时 员发 直接危 人 安全 急 况 , 权 采 有 作业或 在 可能 急 撤 作 场所 停止 者 取 的应 措施后 离 业 。 4.2.8 因 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 企业不得 从业 采 业或者 取紧 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 急 、福利等待遇或者解 。 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2.9 从业 在 程 人员 作业过 中, 本 应 格遵 单 的 当严 守 位 安 产规章 度 操作 全生 制 和 规程,服从管理,正 佩 和使 确 戴 用 。 护 劳动防 用品 4.2.10 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掌握 本 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职 ,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 力。 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 4.2.11 , 业 现 故 或者 他 安全 从 人员发 事 隐患 其 不 因素 本 应当立 向 场安 产 员 者 位负 即 现 全生 管理人 或 单 责人报告; 8 。 接 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到报 4.2.12 , 企业使用被派 劳动者的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 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权 规定的从业人 利 员的 ,并 义 。 履 该 定的 业 员的 应当 行 法规 从 人 务 9 5 全基础 理 安 管 5.1 全生 入 安 产投 4.1.1 按 定 安全 纳 度生产经营 企业应 规 将 生产费用 入年 计划 , 门 。 和财务预算 专 用于改善安全生 条件 产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 〔 理总局 财政 企 部财 2012〕16 执 。 行 号规定 5.1.2 , 业 强安 生 费用 提取的 用 专 企 应加 全 产 管理 费 应 户核算,按 围 排 用 规定范 安 使 ,不得挤占、 用 挪 。 结余 年度 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计 当年 提安全生产 用不足的 费 ,超出 本 。 部分按正常成 费用渠道列支 主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集 司 行 部 团公 经过履 内 决策 程序, 对 一 以 属企 取的安 生 费用 定 可 所 业提 全 产 按照 比例集 , 。 中 理 筹使 管 统 用 5.1.3 依 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 企业应 法为 ,鼓励 。 投保安全 产责任险 生 5.2 规章制度 5.2.1 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建立 健全 生 制 安全 产规章 度,将 生产 章 度发 相关工 安全 规 制 放到 , 训 。 岗 并进 应 考 作 位 行相 的培 和 核 5.2.2 少 安 生产 应 括下列内容 全 规章制度 至 包 :安全生 产目标与责任制管理、安 生产投入 全 、 训 安全教育培 、特种 作业人员管理、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 全 目安 设施 职 卫 和 业 生“三 时 同 ”管理、生 设备 验收管 产 设施 理、生产 设备 管 报废 理、 和 维 安全 施工 检 修 管理、 设 施巡检 生产 备设 10 制度、 大 危险物品及重 危险源管理、作业 全管理 安 、交通运 输安全管理、消防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员工工伤保险或安 全生 任 理 产责 保险管 、 护 管理 防 用品 、 关 及外 管理 相 方 用工 、 事 隐 排查 理 故 患 与治 、 理 应急管 、 件 档案 文 和 管理、 制 举报 。 度 5.3 作规程 操 5.3.1 企业应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风险 识 辨 ,编制齐 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本 将规程文 发放到相关工作岗 , 训、 , 落 。 位 进 应 核 组 行相 的培 考 并 织 实 5.3.2 少 风险 业 安全 至 应包 作 的 操作 括:破碎、筛分和 拌设 搅 备清理、配 更 作业 件 换 、 窒 及 毒或 息危 有限空间 有中 险的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作业、 大件吊装作业 重 、带 电作业、 叉 交 作业、高温作业、高处安装及维护、拆除作业。 5.4 训 教育培 5.4.1 训 、 应 全 的 人员 括 要负 企业 进行安 培 从业 包 主 责人 、 。 安全生 管 人员 作 和 他 业人 产 理 特种 业人员 其 从 员 营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 生产经 单位 ,应当将被派遣劳动 本 一 者 入 单位从业人员统 管理 纳 ,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 训。 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 能 和 作技 的教育 培 5.4.2 训, 从 员应 接 安全 悉有关 全 产 业人 当 受 培 熟 安 生 规 度 操 规 章制 和安全 作 程, 必 具备 生 识 要的安全 产知 ,掌握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 措施 理 ,知悉自身 权 义 。 在安全生产方面的 利和 务 5.4.3 训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 应包括 内 下列 容 11 1 安 生 针 国家 全 产方 、政 和 关安 产的法 策 有 全生 律、法 、 ; 规章 准 规 及标 2 本 产 理 知识 安全生 管 基 、 术 技 安全生产 、 生产专 安全 ; 业知识 3 大 重 危险源管理、 大 重 事故防范、应 管理和救援组 急 ; 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 ;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 ; 外 安 生 理经 国内 先进的 全 产管 验 6 ; 典 事故 急救援 例 析 型 和应 案 分 7 训 。 其 要 容 他需 培 的内 5.4.4 训 : 业 全生 员 培 应包括下列内容 企 安 产管理人 安全 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和 、法 、 ; 规 规章及标准 2 、 术、 ;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技 职业卫 知 生等 识 3 计、 ; 事 统 及职 危 的调 理方法 伤亡 故 报告 业 害 查处 4 急 理 应 管 、 ; 应 案 及 急 置的 求 急预 编制以 应 处 内容和要 5 ; 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国内 6 ; 典型事故和应 救援案例分析 急 7 训 。 其他需要培 的内容 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 培 安全 时间不 少 得 于 32 。 训 少 学 年再 时 不得 时 每 培 间 于 12 。 时 学 5.4.5 、 特种 备 理人 作 特 作 人员 设 管 员 操 人员和 种 业 应 本 受 种相适应的 依法接 与 工 、 门 术 训 专 的安全技 培 ,经考核 合格取得 应的资格证书 相 ,方可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从事资 12 。 格证书规定的特种作业 未 训 训 , 。 或 不 格 得上 作 经培 培 考核 合 者 不 岗 业 5.4.6 对 训, 企业 工作性 其 从业 进 培 应按 质 他 人员 行安全 本 证 具备 操 保 其 岗位安全 作、 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应 。其他 必 从业人员在上岗 须经过厂 前 (矿)、车间(工段、区、队)、 三 训 。 : 班组 级安全培 教育 其中 1 ( ) 训 : 厂 矿 级岗前安全培 内容 括 应包 (1)本 本 ; 全 产 及安 生 基 知 单位安 生 情况 全 产 识 (2)本 ; 位安全 产 章制 劳 单 生 规 度和 动纪律 (3) 权 义 ; 从 人 安全 务 业 员 生产 利和 (4) 。 事故案例等 有关 2 车 ( 、 、 ) 训 间 工段 区 队 级岗前安全培 内容 包括 应 : (1) ;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 事 安 职 所从 工种的 全 责、 作技 及 制性 操 能 强 标准; (4) 、 、 自救互 急 方法 和 急 况 处 救 救 疏散 现场紧 情 的 ; 理 (5) 、 ; 设 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安全设备 施 个 (6)本车 ( 、 、 ) 间 工段 区 队 安全 产状况及规章制 生 ; 度 (7) ;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 ; 有 故 关事 案例 (9) 训 。 他 要 内容 其 需 培 的 3 训 : 组 岗前 培 内容 包 班 级 安全 应 括 13 (1) ; 岗位 操 安全 作规程 (2) ; 岗 之 工作 的 与职业卫生事项 位 间 衔接配合 安全 (3) ; 有关事故案例 (4) 训 。 其他需要培 内容 的 4 , 训 少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 岗前安全培 时间不得 于 24 。 学时 5.4.7 《 东 》 ,对 企业应按 广 省安全 条 新 生产 例 规定 进 训 从 员进 岗 培 业人 行 前 ;对 训 在 业人员 行 期培 岗从 进 定 ;对 三个 或 换 作业 离岗 月以上 者 岗 人员, 采用 艺 或者 新工 、新技 术、 料 新材 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从业 员 人 , 门 进行专 培 训。 未 训 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 业 5.4.8 训 训 ,也 具备安 条 业 以 培 为 全培 件的企 应 自主 主 训 训 可 托具 全培 条 的 构进 委 备安 件 机 行培 ; 训 不 全 具备安 培 , 训 训。 条 的企 具 全培 条件的机构进行培 件 业 应委托 备安 术 训 企业委托其他机构 行安全技 培 的 进 , 术 保证安全技 训 本 。 培 的责任仍由 单位负责 5.4.9 训 企业安排从业人员进 全 行安 培 期间,应 支 当 付 必 。 资和 的 用 工 要 费 5.5 作 所 业场 5.5.1 、 采 、 计 作业 所 防火 设 光 明 场 的 抗震 施以及 照 设 术 。 应符 行 法律法规和技 标准 合国家现 有关 5.5.2 对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 或设备上 所 ,设置的安 14 全标志应符合 GB 2893、GB 2894 。 规定 标志牌使用应符合 : 下列要求 1 。 应设 明 境 置在 亮的环 中 2 一 , 、 、 多 志牌 起 置时 警告 禁 指 个标 在 设 应按 止 令、 类 , 、 。 提示 顺 后 先 后下 型的 序 先左 右 上 地排列 3 设 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 应 在与 , 大 并使 家看见后,有 来 足够 时间 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的 。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 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 标 应 所涉 的 部信息 志 设在 及 相 ( ) 。 应危 点或设 部 附近 目 险地 备 件 的醒 处 4 门 设 不应 在 、窗、 等可 体 架 移动的物 上, 免标志牌 以 随母体物体相应移动,影响认读。标 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 志 。 读的障碍物 5 少 一 应至 每半年检查 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 不 求 及 整或 换 等 符合要 应 时修 更 。 修整 换激光 全 在 或更 安 标 , 。 志时 临 志 换 避免 伤 应有 时的标 替 以 发生意外 害 5.5.3 料、 ( 业应根据建筑废弃物原 成品 含半成品 企 , 下同) 生产工艺的特性 和 , 采 按规定 取除尘、降噪、防振动 染 : 等环境污 防治及个人防护措施 1 料 防 为 止物 跑、冒、滴、漏, 备 其设 、管 和 储应 道 存 采 效的密 措 取有 闭 施,密闭 应 艺 程 形式 根据工 流 、 备特 设 点、 艺 生产工 、 要求及便于操作 安全 、维修等因素确定,并应结 采 。 合 产工艺 取通风和净化措施 生 2 对产生粉尘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含露天作业的工艺设 备), 采 , 。 用 械 自动 避 直接 操作 应优先 机 化和 化 免 人工 15 3 对于 散 尘的 过 逸 粉 生产 程, 过 水 尘 应通 洒 降 、封闭设 备、 对 部 等措施 尘源进行控制 局 抽吸 ,其中,雾化洒水降尘 、 料 措 洒水强度和频率根据温度 面积建筑废弃物物 性质 施 、 风速等条件设置;局部抽 气 宜 于 吸换 次数不 低 6 次/h, 尘 含 , 气 经 除尘 处理后 放 按 体 过 装置 排 应 GB16297 执 。 行 4 对 产 设 产 的噪 于生 过程和 备 生 声, 从 上进 应首先 声源 , 行控制 使噪声作业劳动者接触噪声声级 合 符 GBZ2.2 的要 求,其中,建筑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应选取低噪声 车辆,车 车 辆在 厢开启、 闭 关 、 料 生 噪 应超 卸 时产 的 声不 过 82dB(A)。采 术 用 程控 措施仍 不 要求 工 制技 达 到 的, 根 应 据 计 情 合 设 劳 间 实际 况 理 动作息时 , 采 适宜的个人防护措 并 取 。 施 5 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前提下 的 , 对 宜将高噪声设备相 , 采 、 、 、 集中 并 取相应的隔声 吸声 消声 减振等控制措施。 6 采 术 新 用 技 、 艺 新工 、 对 方 免振 健 的影 新 法避 动 康 响, , 首先控 振 源 使 振 强 符 应 制 动 手传 动接振 度 合 GBZ2.2 的要 求, 动 不超过规定的卫生限值 全身振 强度 。采用工程控制技 术措施 达不到要求的 仍 , 计 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 劳动作息 , 采 。 时间 并 取适宜的个人防 施 护措 5.5.5 、 业 所 严禁 宿 从事 产经营 生产作 场 仓库 住 和 与生 ; 关 活动 无 的 5.5.6 、 防 设 和 救用 存 安 各种 护用具 备 急 品应定点 放在 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保管, 点校验和维 定 。 护 16 5.5.7 , 企业开设固定式综合利用厂的 综合利用厂除上 , 述规定外 符 还应 合 GB 50187 。 他 范 件规 企 及其 规 性文 定 应根 产规模 业 据生 、 料特 原 性、工艺流程、交通运输、环境 保护,以及防火、安全、卫生、 能 节 、施工、检修、厂区发 , : 展等要求 做到 1 择 厂址选 应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 ,避开滑坡、泥石流 。 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 2 染 建设项目的环 防 境污 治设施,应 主 程同 设 与 体工 时 计、 、 。 时施 时投产 用 同 工 同 使 3 计,落 。 化厂 向 土 持 施 优 区竖 设 实水 保 措 4 厂 区 凑 区功能分 应紧 、合理,有条件的企业应预留发 。 展用地 5 划 合理 仓库与堆场 规 , 料 应根据储存物 的性质、货流 出入方向、 对 供应 象、储存面积、运输方 因 式等 素, 同 按不 类 对 布 , 落 。 相 置 并 安 防护 别 集中 实 全 措施 6 布 厂区内 路 度和 满 道 宽 置应 足生产、运输、安装、检 修、 和 的要求 消防安全 施工 ,并合理组织货流和人流,落实 车 人 分流。道 应设置限速规定 路 (标识),并设置减速设施; 。 急转弯及转弯盲区处应设置球镜 光 和反 标识 7 布 合 置 设备 施 应 理 生产 设 。 型设 生产装 重 备和 置,应 布 在土 匀 置 质均 、 力较大 载 地 地基承 的 段;产生 产 粉尘的生 采 布 应 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 置形式 设施 。厂区环境 气质 空 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产生强烈振动的生产设施,应 对 较 避开 防振 高 物 要求 的建筑 、 布 筑 构 物 置,其与 防 要 有 振 17 较 、 求 仪器 设 的 振间 符 现 有 标准 高的 备 防 距应 合国家 行 关 ; 声 产设施与相邻设施的防噪声间距 产生高噪 的生 ,以及厂区 , 。 声限制值 噪声控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噪 8 场地应有完整、有效的雨水 系 排水 统, 排 应 废水 放 当 合国 现 有关 符 家 行 标准;厂区生 用 产 水、 车 清洗 和 场地 清洗 采 用 应 污水 辆 水 用 回收方式,污 化后 水净 ,循环利用;提倡 。 雨水收集用于生产的节 方案 水 9 布 布 管线综合 置应与工业企业总平面 置、 计 竖向设 和 布 , 一 划。 绿化 置相结合 统 规 10 计 布 电 备 置 满 电设 的 全防 气设 的设 和 应 足带 备 安 护 离要求 距 , 采取 离防 防 作 措 并 隔 护和 止误操 的 施。电气设备 属 的金 外壳、底座、传动装觉、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 电 置的金属构件 装 、遮拦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 采 均应 用 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 应 接 系统 有重复 地,对电 备安 气设 全 较 要 高的 求 场所, 采 应在零 或 备接 用 设 重 线 设 零处 网络埋 的 接地 复 。 设 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 低压电气 备非 , 大 电阻 不 于 应 4 Ω。 11 、 、 夹 变配电室 中央控制室 主电缆隧道和电缆 层的 计 防火设 应符合 GB 50116 。 的有关规定 12 、 、 、 要 主 出 通道 梯 配电 主 通道及 要 入口 楼 变 室 发 电机室、车 控 室 间 制 、中 制 央控 室、 水 房 场所 消防 泵 等 应设 。 急 置应 照明 13 , 厂区内应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 建立 材 。 消防用水保障设施 18 14 门 , 厂区内应按有关部 要求设立避雷防护装置 确保 。 和 安 人员 设备的 全 15 合 排绿 用 理安 化 地,进厂 道两侧 主 出入 主干 及 要 口、 办 政 行 公区、 车 发 尘 产生 生 散 粉 和 高噪音的 产 间、装置及堆 布 。 场等地段应进行重点绿化 置 5.6 职业 康 健 5.6.1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 条 境和 件, 采 措 保 业人 获 并 取 施 障从 员 。 职业 保护 得 卫生 5.6.2 企 的 要负 和 生 理 员应 业 主 责人 职业卫 管 人 当接受 训 业 培 职 卫生 , 本 按规定组织 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对 并 训。 从 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 业 5.6.3 、 , 企业应按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的要求 组织作业 时有 职 害 素 业人 进 上岗 接触 业病危 因 的从 员 行 前、 、 岗期间 在 急 离岗 职 检 应 和 时的 业健康 查,并 检查 如 知 将 结果书面 实告 , 。 从业人员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企业承担 5.6.4 未 业不得安排 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 企 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 有 业 的从 得安排 职 禁忌 业 人 从事 禁忌的 业 员 其所 作 ;对 职业 检 现 与 在 健康 查中发 有 所 从事 关 康损害的从业人员 的职业相 的健 ,应当调离原工作岗 位,并 善安置 妥 ;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 。 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 劳 立的 动合同 5.6.5 采 企 应 先 用 利 防治 病和保 从 业 当优 有 于 职业 护 业 术 人民 的 健康 新技 、 工 新 艺、新 备 设 、 料 新材 , 代 逐步替 职 19 术、 、 、 料。 病危害严重的技 工艺 设备 材 业 5.6.6 企业应为从业 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 人 准的安全及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 按 规 人员 照使用 则 正 戴 确佩 、使用,不 以发 物替代 放 全及 病 得 放钱 发 安 职业 防 。 品 护用 5.6.7 业 警示 职 病 、诊断等等按《中 民共和国职业 华人 》 执 。 病防治法 等法律法规 行 5.7 评估 修订 和 5.7.1 少一 对 企业应每年至 次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 、 执 。 规范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的 况 查 估 行情 进行检 评 5.7.2 一 生 般 以 级别 时 当发 及 上 事故 ,企业 当 关规 应 相 。 度 规 重 进行 时 章制 及操作 程 新 评估并及 修订 5.8 文件和档案 5.8.1 少 、 企业至 应建立安全资金投入和 用记录 安全 使 训 生产教育和培 档案、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从业人员健 康监 录 护记 、 查 录 安全检 记 、 习 演 记 应急 录、危 源管 险 理记 录、事故 患 查治 况 隐 排 理情 记录、 故 件 录等 事 事 记 台账,对 、 、 。 安 产的文件 报告 记录和档案应及时归档 有关 全生 20 6 设备 全 安 6.1 计、 设 安装及验收 6.1.1 计 设备及其零部件设 、制造,应避免锐边、尖角、 棱 。 利 或其他易伤人 出 的突 部分 6.1.2 、 料必 装 机 备 零 件 主要 符合工 安 的 械设 部 和 材 须 计 设 产品 的 程 和 标准 规定, 应 合 证明 并 有 格 。 适 设备应有 应 力 合利用生产环境的足够能 综 ,如防腐蚀、耐磨损 抗疲劳 和 。 等 6.1.3 计 , 设备设 和安装应符合稳定性要求 确保设备不 在振动、风载或其 期 荷 用 覆 他预 的外载 作 下倾 ,或 生 应 产 不 。 有 移 的位 破碎 分 合设 装 支 装 筛 联 备安 时应有 撑 置,应在支撑下面 木 。 垫 按要求浇灌水泥基础 枕 或 6.1.4 、 设备电气系统 装置应 合 符 GB 5226.1 规定,并 按规定配置防雷击保护系统。 6.1.5 设备的操控及维修位置应预留足 间 够空 ,有足够 采 的 或 辅助 置 光 照明 装 , 、 作位 有满足 员 动的 操 置应 人 活 空间 保 安 及 视性 证通道 全 可 , 门 人 坚固可靠 设备检修 孔 应 。当维 , 计 。 修需要高处作业使用安全带 应设 有挂点 时 6.1.6 术 设备应由专业技 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 验收合格后方 入 可投 生产 6.1.7 碎 备 工程 工 验收 破 设 安装 施 及 应符合 GB50276 的 要求;其 机械 安 的 工 验收 他 设备 装工程 施 及 ,应符合 GB 50231 。 国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及 家现 21 6.2 安全防护装置 6.2.1 落 预防机械 害和坠 应按 伤 GB5083 及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计 采 设 并 取设置防护罩、安全距离、防护栏 、 、 。 杆 板 告 设施 措 防护盖 警 报警 等 施 落 如设 行时有 出 或坠 险 备运 飞 物 物风 , 配 防 应相应 备 护 罩(网) 护 或其他保 结构; 料 破碎设备的给 口应设有防护装 置, 料 溅 以降低物 或人员坠入 飞 (含人体局部进入)所引起 。 的危险 6.2.2 作业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 全 有安 联锁、 停 快 、 本 计 停 安全 和 置 急 等 质 设 装 。其中, 停装置 应 在操 急 不 设 作 必 才 。 员 危 区 内 能 置 人 须进入 险 域 触及的位 紧急情况时 发生 , , 设备应有警报系统自动发出报 信号 警 。 并与相应的安全装置联锁 6.2.3 、 、 、 起重 装卸机械应配备制动器 限位器 过载保 装 护 置、 大 警 器 电铃 及 报指 电动 报 或 型 以 警 示灯、安全防护 。 装置 6.2.4 料 池、 池 粉 储 现 边 等 在高 罐及 场浆 地 缘 存 处作业 工 置应设置直梯 的 作位 、斜梯、工作平台和防护栏杆,并应 符合 GB 4053.1、GB 4053.2 和 GB 4053.3 。 的有关规定 6.2.5 表面温度超过 50℃的设备和管道, 对 应 人员容易 采 , 。 接触到的位 隔 措 并 安全 志 置 取 离防护 施 设置 标 6.2.6 业现 用表压 过 作 场使 超 0.1MPa 液体 体 的 和气 的 , 力 、 和 路 安装 阀 止阀等安全装置 设备 管 应 压 表 安全 和逆 。 门 阀 应设置不同颜色、不同几 形状的标志 何 ,还应有表明开、 22 。 关状态的标志 6.2.7 采 , 设备操作应 取措施避免人员意 触 件 外接 运动部 分 操作 员 踏和 的安全 充 考虑 人 脚 站立 性,按 下要 置 以 求配 防 : 置 护装 1 操 人员 工 置 如 作 经常变换 作位 ,应在设备上配置安全 , 小 走板 走板宽度应不 于 500mm; 2 如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 落 调节的工作位置在坠 基准面 2m , 子、 以上时 应在设备 置 立 平 上配 梯 供站 的 台和 落 防坠 栏 的 杆、防护板等。 子 梯 、平台 栏 按 和 杆 GB 4053.1、 GB 4053.2 和 GB 4053.3 执 ; 行 3 。 护 具 良 的防 防 装置应 有 好 滑性能 6.2.8 料 备 或作业区域不得积存易燃易爆材 或与 设 周边 本 杂 。 工艺 位无关的 物 部 6.3 检维修 6.3.1 对 企业应 设备及安全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并定期检测,保 运 证正常 转。维护、 养 保 、检 应 作好 测 当 记 , 。 并由有 人 签字 录 关 员 6.3.2 长时 或 维 后重 设备 间停机 检 修 新使用前,应由专 术 , 。 业技 人员进行检查 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6.3.3 少 : 设 检维修时应至 保证符合以下要求 备 1 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对设备的温度、振动、 状 噪声 ; 巡 况进行 检 2 设 机时 备停 , 得 自进 反设备 行 全要 不 擅 行违 运 安 求的 ; 检 业 维修作 23 3 对 需 备进 如 设 行检维修, 执 应 电作业程序 行停 ,防止 , , 。 误起动 并悬挂检修警示标 示意人员正在维修 志 4 必 如果操作人员 须在作业时或危险范围内进行维护 , 才 : 工 么 条 下 行 作 那 在下列 件 能进 (1)必 对 ,一 对 须 两 安全 完全熟 的 个 有 名 条例 悉 人 一 ; 进 护 另 人 安全 行维 工作的 个 的 进行监控 (2) ; 监 员从各方面都能接触到急停装置 控人 (3) ; 进行维护 区域应有相应的照明 的 (4) 一 监控者与维护工之间要有 种可靠的方式进行 对 ; 话 (5) , 只 主 处 停 态 启 开 无人 有当 体完全 于 机状 动 关 触及时 能够 , 应 挂警 志 并 悬 示标 ,才 一 对 人 自 允许 个 独 设 。 备进行维护 5 门 开 或机壳进入机内维修 打 维修 ,应有支架或其他预 防 施 措 ,以防意外关闭,造成危险。 6 润滑点应能清晰识别、易于接近,对人不宜造成危险。 7 。 备 损 磨 应及 更 设 内部易 件 损后 时 换 6.3.4 破碎 检维修 设备 除应 合 符 6.3.3 的 要 相关 求外, : 应 合 下要 还 符 以 求 1 养 中 维修保 过程 , 子 心 要特别防止破碎机转 由于重 的 , 改变 产生 然转动 突 , 。 要有防转动措施 2 心力 受到离 作用的运动部件应固定可靠,其固定件应 , ( : 头、 检 更 例 板锤 固 件 定期 查 及时 换 如 锤 的 定 )。 3 料 检 应将破 腔 的物 方 修时 碎 内 排净 可进行,以 维 免 修 24 料 落 。 时物 下 伤人 4 更 损件时 在 换易 , 锌 如果需要浇铸 基合金, 对 须 人员 采 溅 。 和周围 境 取防飞 的保护措施 环 6.4 主要作业设备安全要求——破碎设备 6.4.1 操作位置 1 对 操作位 周 应 员 危险 置的 围环境 人 没有 , 近 应有 附 不 。 易爆物 易燃 品 2 料 落对 预 物 下 位 危 防 操作 置产生 险, 对 料 应 进 、 料 出 、 采 必 。 输 取 防护措施 送等过程 要的 3 主操作室的噪声不得超过 85 dB(A), 小 粉尘浓 应 度 于 2 mg/m³, 权 加 均方根加速度修正值不应超过 1.25 m/s²,操 作室的照度不应低于 100lx。 4 ( ) 发动机排 统 放 废 远离 作 气系 如有 释 的 气应 操 者。 5 操作 内的工 空 位置 作 间,例如 盘 操 位 仪表 和通往 作 置 , 尖 。 的通 现 锐边或 角 道 不应出 任何 6 对配有操作位置的自行式移动式破 机 碎 , 扶 其所有 手 栏杆制造应符合规定。特别是用于机器行走的操作位置,其 大 必 应 并 要 装 足够 应设置 的 置, 凹 在 凸 平 地面 走 以 不 的 上行 落 时防 操 者撞 从 或 出 止 作 伤或 机器坠 甩 , 且可 保 并 使操作者 对 器的控制 持 机 。如果机器有滚翻风险,则操作位置 配备 应 滚翻保护结构(ROPS); 落 如果有坠 物风险, 落 则应配备 物 ( 保护结构 FOPS)。 6.4.2 控制系统及装置 1 一台 设 总 关 每 设备应 置 停开 ,每 操 位置 有急 个 作 都应 25 停 置 装 , 止突 件 危 防 发事 引发的 险。所 的急 装 有 停与安全 置 。 按其功能定期进行检查 应 2 力 动 供给中断或中断 重新供给 后 ,只能通过手工操纵 才能重新启动; 力 力 当动 供给故障或液压系统压 下降时,应 措 有保护 施,以 生危 免发 险。保 装置 护措施 保 有 护 和防 应 障 。 效 3 力 式 应 备 隔离 移动 破碎机 配 可 主动 源( 力 动 定 主 源锁 /标识)的装置。 池 这可通过提供锁定电 断开装 和 置 /或急停 来 开关 实现。 一 少 一 所有移动式破碎机的每 侧面应至 安装 个 站在地面可 触 停 置 易于 及的急 装 。 必 装置 应 在人 急停 不 设 员 才 进入危 区 内 能 的 须 险 域 触及 位置。 未 果 器 提供 如 机 上 其他 , 力 装 应有紧急停止装置用于主动 源隔离的规定 锁定 置 则 ( 定条款 锁 )。 4 , 移动式破碎机停机时 控制装置应自动处于中立的 (或安全的)初始条件,以 外 发 启 防止意 触 而重 。当 多 有 个 控制 时 位置 , 计 一 控制 统 设 成 个 置 用 他 系 应 只要 控制位 启 其 , 。 控 不 用 但这不包括停机装置和急停装置 制位置就 能使 6.4.3 运动部 的防护 件 1 计、 破碎设备运动部件的设 制造和安装应避免危险, 少 使人员尽可能 地 险 进 人 作 在危 区域内 行 工操 。对于 员 人 可 , 。 及范 的旋转 传 部件 置 置 围内 和 动 应配 防护装 2 颚式(反 式 击 )破碎机拉杆,应 检查 定期 、更换,以 。 免拉杆断裂所引起的任何危险 3 击式和锤式破碎机 反 , 料 存在着飞出物 及回转元件意 26 大 外飞出的重 危险。 料 料 进 口应 幕 装 溜 使用 帘和安 进 槽,周 采 围 用 护 置 防 装 。操 每班注 观 设备 运 纵者 意 察 惯性 转件,如: 头、 。 锤 锤 的磨 板 等 损情况 4 对 反 和锤式破碎机 于 击式 , 门 观察 窗所有的紧固件应 。 有可 的防松功能 靠 6.4.4 料 进 防护 1 料 一 破碎机进 口应配有 定的辅助设备, 大 料 防止 块物 , 。 进入时 可 生 能产 的堵塞 2 对于 除 腔阻 物 清 破碎 塞 , 果需 员进入 碎 内 如 要人 破 腔 清 塞 理阻 物时, 系 安 带 要 好 全 。 子 采 转 取 动措 动的转 要 防转 , 子 。 施 防止转 转动 3 料落 当非破碎物 人破碎腔过 时 载 , 。 保护装置应起作用 使用说明书应清晰描述破碎设备误入非破碎物的 方 排除 法。 4 , 料 。 殊 求 护措 的 碎机 带 启动 无特 要 或保 施 破 不能 5 料 果 动式 机 安 靠 给 装 如 移 破碎 平台的 装 近 置,则应设 料 有 操作者坠入给 装置的防护装置 防止 。防护装置在 台行 平 小 走面上的最 高度为 1.1 m。 扶 如果使用 手栏杆作为防护装 , 置 应设有人员面向 机 破碎 和/ 料装 站 台上 于 或给 置 在平 易 及的 装置 触 急停 ;应 有 护装 护 不 破 机飞 设 防 置保 操作者 受 碎 溅 料 物 的伤害; 料 给 的传动件 装置 (飞轮、传动带等)应予 以防护;如果传 防护装置有检查口 动 ,则应用罩盖封盖,该 才 。 罩盖应使用钥匙或工具 能打开 6.4.5 电 备 气设 1 一 备 所 电气 备 有 套 故障保 破碎设 上 用的 设 应 接地 护 27 。 必 。 装 用于 易 的 气 备 须 能 置 易燃 爆环境 电 设 有防爆功 2 器或高压电缆处 变压 ,应在四周设置防护栏杆或 其 将 布 , 。 置在隔离间 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3 计 移动式破碎机电气元件和导体的 安 设 和 装, 避 应能 暴 外部 境 件 免 露于 环 条 (相 机器预 使 的 应于 定 用 )所 的 引起 其 损 腐蚀和 他 害。电气 缘 阻燃性能 元件的绝 应有 。电导体应 有在通过锐边或隔板时 免磨损的防护 避 。没有过流保护装置 的电线/ 料 。 电缆不应直接绑束于燃 硬管和 上 软管 4 分 合 在存 期 破碎筛 联 设备 放 间,应定 查 期检 ,防止锈 。 。 蚀 气设 有 施 电 备应 防潮措 6.4.6 压 滑系 液 润 统 1 力 大 力 不 过管路的最 许用压 系统压 能超 , 力 压 下降与 。 力 液体泄漏不能 致危险 系统应配置温度或压 监控装置 导 , 力 。 在温度或压 超过许用范围时发出警报 2 力 子 压 管 管路的 、 头 管 接 应 压 软 和管 耐 。 压系 高 统软 力。 力 管应标 许 压 用 超 明 用 于压 过 15 MPa 管 是 制 的软 应 预 。 子必 成 作 附近的软管或管 要时应安装护罩 型的 在操 位置 , 子 避免管 或 管爆裂伤害操作者 软 。软管应与电线隔离开,并 热 。 。 避开 的表面和锐边 移动的液 管 导 装 压软 应配备 向 置 3 压油 应 液位 器 液 箱 有 指示 ,各液 元 压 件、 头 接 处不能 。 漏油 4 液压、 必 一 润 系 须安 当 全位置 滑 统 装在 个适 的安 (应 、 防火 通风), 。 它可以与主机隔开 6.4.7 除上 规定外 述 , 术 破碎设备的技 及安全要求还应 28 符合 GB 18452 。 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5 作 安 要 主要 业设备 全 求—— 式输 设 带 送 备 6.5.1 卷入 绕危险 护 或缠 防 1 送机 地 上 输 位于 面及其 2.5 m 夹 , 度 间的 高 之 所有挤 点 尤 夹 其 列易挤 部位 是下 ,都应予以防护。正常工作时,由于 , 置原因无法接近的区域不需防护装置 例如被履带和 位 /或 : 机架部件阻碍的 滚 尾部 筒通道 (1) 头 、 、 在 常 接近 输 机的 部 拉紧 经 有人 的 送 部 尾 部 夹 ; 位 输送 向 易 部 和 带改 部位是 挤 位 (2) , 一 夹 凡是 能 起 产生 个距挤 点 输送带不 被抬 50mm 以上距离之处的托棍与输 带之间 送 , 夹 。 应被认为是易挤 部位 , 弧 锟 夹 大 因此 凸 段相邻两组托 的 角 于 3° 锟 、 之托 处 承载 锟 分 送 区 内 处 支输 带过渡 段 的托 、 料 锟 导 下 的托 槽 方 处、压 锟 也 夹 带轮下 的 处及 轮 带 间 易挤 方 托 压带 与输送 之 是 部位; (3)GB 14784 夹 。 的 易挤 部位 规定 其他 2 采 滚筒防护应 用防护罩(板) 夹楔 或防 。防护罩(板)、 夹楔 防 的安装及材质应符合 GB 14784 。 规定 3 锟 采 托 防护应 用防护板。防护板安装应符合 GB 14784 规定。 6.5.2 制 装 控 系统及 置 1 输 人行 全 范围 设置紧 停 用拉 送机 道 线 内应 急 机 绳开 , 关 宜每隔 30m 设置 1 。 个 输送 设 行道时 当 机两侧均 有人 , 应在机架的两侧同时设置。斗 头 式提升机 部 的 、尾部应设置 。 紧急停机开关 29 2 对于倾斜式输送机, 力 应有防止动 关闭时负载的输送 。 机 动 措 反向运 的 施 6.5.3 用及 护 求 使 维 要 本 企 根据 单 的 体情 业应 位 具 况, 照 示 参 以下提 , 定 制 设 : 备使 制 用的规章 度 1 来 计 送机不应用 完成设 规定以外的任务 输 ,也不应在 。 正常工作条件下使用 非 2 料 使用者不得随意改变装 点位晋、 大 增 输送量或进行 。 其 响 能 改 他影 设备性 的 动 3 禁输 机 人 严 送 载 。严 员在输 机 行走 禁人 送 上 、 或 躺卧 。 , 。 没 跨 梯时 送 跨越 骑坐 在 有 越 不得在输 机上 4 必 输送机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 须齐全,并 专人定期 设 检查和校验。 一 应在输送机的整 寿命期间,保持其安全防护 。 水平不下降 5 严 拆 安 护装 禁随意 除 全防 置、更 防护 改 项目。维修时 时 除或 的 护 置 在维 及 原 临 拆 移位 安全防 装 应 修完成后 时复 。 6 输送机在运转中的检查和调整作业应在 防护装置 有 。 的情况下进行 7 对 严禁在输送机运行时 拉紧滚筒进行人工手动加油。 8 对 送 防 装 部位 行 查 输 机没有 护 置的 进 检 、调整、 护 维 和清 等 业 扫 作 , 车 应 送 关 驱 装置 在输 机停 并 闭 动 后进行。如 果 不在无防护装置的运转部位进行维修 不得 , 一 应有 人守 个 护正在工作的人员。 采 , 该人应熟悉在意外情况下 取何种措施 一 车 。 并应站立 近 可 停 置旁 在靠 个随时 以 的装 边 30 9 。 输 机运 不得打 转 点护 查 送 行时 开 载 罩检 孔 10 车 , , 采 停 应 明原 效 排除失 紧急 后 查 因 并 取有 措施 效之处后方能再次起动, , 应及时治理 送机周边的堆积物品 输 尤 。 其要保证通往电气保护开关的通道畅通 11 车 应经常检 急 查紧 停 开关、跑 开 作的 效 偏 关动 有 性, 尤 较大 。 其在 温度有 化 环境 变 时 12 , 定期 拉 绳 状 达到 时 检查 紧钢丝 的 况 报废条件 应及 。 时更换 13 对 , 输送机电气系统进行的维护 应确保 输送机处 该 。 于无法启动状态 否则不得与该输送机或其下游输送机的 。 机械 同 维修 步进行 14 , 在 行 或电 维 时应 电源 以 保 送 进 机械 气 修 断开 确 输 , 机 启 无法 动 并挂“ , 有 工 禁让 人 作 合闸” 。 牌 指示 15 对 ( 送机的电气控制系统及检测保护装置 包括 在 输 侧箱 机 )进行维修前后, 对浮 应用万用表 地的直流控制电的 、 对 。 正 负极进行 地绝缘检测 16 , 维 送 与 或下 输 机有 时 应 当 修的输 机 上游 游 送 关联 采 。 在 游 下游 机 同 安 停电 上 或 输送 上 取相 的 全 措施 17 的 操作应由经过考核并持有上岗证的人员 所有 起动 执行。 一 扰 。 他人员 律不得随意操作或干 输送机的正常运行 其 18 一 , 对 输送机停机 个月以上重 用 有 机 新使 前 应 所 的 、 , 。 气设 进 检查 正常后 准 用 械 电 备 行 确认 方 使 6.5.4 除 规 上述 定外, 术 送 备 技 及 还 输 设 的 安全要求 应 合 符 GB 14784 。 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 6.6 主要作业设 安全要求 备 —— 拌 搅 设备 6.6.1 车 组装及试 1 车 组装及试 应符合国家现行法规、 术 标准以及技 文件 。 要 的 求 2 时 组装 , 检 机的 缘 况 应 测电 绝 情 ,检 配电源 线 查所 及 的安 路 全性;裸 转 露的旋 件,例如:机架 易 到 开口处容 接触 人,应加防护罩;应检查各零部件之间的连 可靠性 接 ,各连 接之间应装有可靠的防松装置;安全及控制装置、各仪器仪 表 敏 应灵 可靠; 装 使 脚手 组 中 用的 架、轻 梯等 应安全 便 设施 、 。 固 牢 3 车时 试 , 车 车 试 不 离 试 位 人员 得随意 开 岗 ,无关人员 车 离 现场 应 开试 ;操作控制岗位的人员与现场人员应保 良 持 好的联络状况,一旦出现异常情况, 车 应停 进行检查、处理; 车 人工盘 时,应切断电源, 三 下 拆 角皮带;应 查 系统 检 润滑 、 。 却 统是 通 冷 系 否畅 6.6.2 检维修 1 设 运转 备 时, 得 不 清理、 拭运 零 件 擦 转 部 ,不得用水 接 电机 直 冲洗 、减速机、保温层、仪表、计器等,不得带压 拧 栓 。 紧或 开螺 及修理受压元件 松 2 , 检修时应切断电源 并悬挂“禁止合闸” 。 警示脾 3 、 、 拌 检修易 毒 性 质 容器 部 爆 有 有腐蚀 介 的搅 内 时, 门 应切 入口阀 断出 , 置 离盲 设 隔 板, 进 置 并 行清理 换,经取 , 。 样分 方 行工作 析合格后 能进 6.6.3 除上述规定外, 拌 术 搅 设备的技 和安全要 还应 求 32 符合 HG/T 20569 。 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3 7 作业安全 7.1 通用要求 7.1.1 操作人员应严 设 说 书 格按 备使用 明 、 操作 岗位 规 。 。 程 文件 设备操 严 违规 等 进行 作 禁 操作 7.1.2 本 , 操 应 在 天工 岗 全检查 作人员 当 每 作前进行 位安 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 岗位安全 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检 1 , ; 设备的安全状态良好 安全防护装置有效 2 落 ; 规定的安 施 全措 实 3 、 ; 的 备 符合 全 作规 所用 设 工具 安 操 定 4 ; 业场地 及 品堆 合 范 作 以 物 放符 安全规 5 人 护用 个 防 品、 全 用具齐 、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6 、 。 操作要领 操作规程明确 7.1.3 备运行时如需进行调整 设 , 采 应 取确保人身安全 。 的措施 7.1.4 、采 从业人员发现安全隐 当 作 措 患应 停止操 取 施 决 解 ,对无 自 解决 患应当 主 人员 安 法 行 的隐 向 管 或者 全生产 管 机 理 构、人员报告, 人 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主管 员或 、人 。 员应当及时解决 7.1.5 , 对本 在 天生产活动结束后 操作人员应当 岗位 当 负责的设备、设施、电器、电路、作业场地、 品 进 物 存放等 , 。 安 查 防 非 产时 生事故 行 全检 止 生 间发 7.2 料装 物 卸 7.2.1 车 装卸 面 供 卸 进出 场地 积应可 装 辆 , 行 路面应实 化 硬底 ,无障碍物,视野良好。 车 一 装卸 线 般应设在平道或 34 大 坡度不 于 2.5‰ ;对 车 , 的坡道上 有滚动轴承的 辆 坡度应 大 不 于 1.5‰; , 采 。 如超过的 应 取防滑措施 7.2.2 建筑废弃物原料卸料时,倒料平台必须有安全人 员指引,倒料车辆必须听从安全人员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应 进入倒料平台。 7.2.3 倒料平台平整,坡顶线呈直线型或弧形,倒料工 作面向坡顶线有 2%-5%的反坡。 倒料平台边缘应设置固定的挡车设施,其高度不小于轮 胎直径的 1/2,车挡顶宽和底宽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 1/4 和 3/4;设置移动车挡设施的,对不同类型移动车挡制定相 应的安全作业要求,并按要求作业。 7.2.4 装卸车辆应限速倒车,相邻装卸车道的车辆不得 同时进行倒车作业。 7.2.5 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应保 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7.2.6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停止装卸作业: 1 作业区内粉尘、照明等因素导致驾驶员视距小于 30m, 或遇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停止卸料作业;夜间无照明 不应作业。 2 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坡顶线内侧 30m 范围内 有大面积裂缝(缝宽 0.1m-0.25m)或不正常下沉(0.1m-0.2m) 时,车辆、人员不应进入该危险区作业;应查明原因及时处 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35 7.3 分选分离 7.3.1 采 建 废弃 选 用 风 筑 物分 分离应 以 选、筛选、磁选 , 。 人 选为辅的工艺 为主 工分 7.3.2 计 设 分选工艺时, 一 拣 宜在 级破碎之 设置人工 后 选平台。 拣 布 人工 选平台应水平 置于皮带两侧,且宜与地面 标高相同; 拣选 出 面 人工 平台高 地 时, 在平 边 设置 应 台 缘 安 防护栏 全 ;拣 小 平 宽度 于 选 台 不宜 800mm,长 小于 度不宜 6m, 小 护 高度 防 栏 不应 于 1200mm。 拣 采 工 用平皮带 人 选宜 ,皮带宽度不宜超过 1400mm,带 速宜为 0.2m/s~0.5m/s。 7.3.3 , 破碎 分工艺配置磁选设备的 磁选设备应按规 筛 定设置安全标志, 对 以指示磁体 带 器 所 生 起搏 的人员 产 的危 。 险 7.4 储存 7.4.1 建 废弃 存场地 平 筑 物储 应 整、实行 化 硬底 。 料 原 、 应 产 性质 成品 按 品 和用途, 区 分 、 类 放 分 堆 , 杂 不得混 ;不 得超高、超量堆放, 料 采 并应根据物 特 取固定 性 、防尘、排 。 水措施 7.4.2 采 转运调配场堆放区可 取室内或露天方式。露天 堆放 筑 应 时 的建 废弃物 及 遮盖,堆放 地 标高 于周围 区 坪 应高 少 地 场 至 0.15m, , 四周 置 满 场 雨水 应设 排水沟 足 地 倒排要 。 求 7.4.3 , 二 成 存区应靠近相应的生产区 不宜进行 次 品储 。 倒运 36 8 关方的安全管理 相 8.1 相关方的资质要求 8.1.1 、 、 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 场所 设备 或 发包 者 给 具 全生 条 或者 资质的 位 者个 出租 不 备安 产 件 相应 单 或 人。 8.2 划 全 安 责任 分 8.2.1 生 经 项目 产 营 、 或 租给其他单位的 场所发包 者出 , 企业应与承包单位、 门 议, 承租单 签订专 的安全生产管理协 位 或者在承包合同、 ; 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 管 生产 理职责 对 企 承 位 业 包单 、 一 承 单 的安 产工作 协 租 位 全生 统 调、管理, , , 进 检 发 安全 当 督促整改 定期 行安全 查 现 问题的 应 及时 。 37 9 事故预防和处理 9.1 危险源辨识 9.1.1 少 一 ,对 企业 每年至 组织 次危险源辨识 辨识出 应 、 , 。 新的危险源登记建档 评估 制定防范措 应 施和 急预案 9.1.2 对 大 , 、 企 重 源应 记 档 进 期检测 业 危险 登 建 行定 估 评 、 控 监 ,制 急 定应 预案, 知 业 员和 在 告 从 人 相关人员 紧 采 情况下应当 取的应急措施 急 ;并依法定期向安 生产监督 全 门 门 。 管理部 及其他监管部 报送安全生产数据信息 大 大 重 危险源登记建 容 危 源 称 档内 包括重 险 的名 、 、 位置 、 。 性 应急 和可能 成 危害 质 措施 造 的 等 9.2 患 治 隐 排查和 理 9.2.1 、 术 企 应定 全 管理人员 工程技 人 业 期组织安 生产 本 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 位的事故隐患 单 。对排查出的事故 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 故 立事 隐患信 , 。 息 案 照职 分 实施 治理 档 并按 责 工 监控 9.2.2 、 对本 企 应 季 每 位 患 查 理情 业 每 年 单 事故隐 排 治 计 , 一 分 分别于下 季度 况进行统 析 并 15 一 日前和下 年 1 月 31 门 门 计 日前向安全监 监察部 和有关部 报送书面统 分析 管 。 计 。 表 统 分析表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 大 于重 隐 事故 患, 除 照 规定 送 企业 依 前款 报 外,应当 门 门 向安全 管 察部 关 及时 监 监 和有 部 报告。 大 重 故 患报 事 隐 : 当 告内容应 包括 1 ;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 ; 隐患的危害程度 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和 38 3 。 隐患的治理方案 9.2.3 对 一 于 般事故隐患,由企业(车间、分厂、区队 ) 。 等 人 关 员 组织 改 负责 或者有 人 立即 整 对 大 重 事 患 于 故隐 ,由企 主 负责 织 实 业 要 人组 制定并 施 事 隐患 故 治理方案。 大 : 重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 1 ; 治理的目标 任务 和 2 采 ; 取的方法和措施 3 落 ; 经费和物资的 实 4 ;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 ; 治理的时 要 限和 求 6 。 措 和 预案 安全 施 应急 9.2.4 业 事故 治理过 中 企 在 隐患 程 , 采取相 安 应 应的 全 措 防范 施,防 事故 止 发生。 隐 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 事故 患排 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 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 危 ,并疏散可 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 停 停 停产 业或者 止 ;对 使 时难 停 或者 使用的 关 产储 置 用 暂 以 产 停止 相 生 存装 、 、 , , 。 备 当 强维 防 故发生 设施 设 应 加 护和保养 止事 9.2.5 对 。对 企业应加强 自然灾害的预防 于因自 灾害 然 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 预 措 可靠的 防 施, 定应 预 制 急 案。在 接 关自然 害 报时 到有 灾 预 , ; 时 单 发 预警 应及 向下属 位 出 通知 自 害可能危及企业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 发生 然灾 , 采 应当 取 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 门 。 人民政府及其有 报 关部 告 39 9.2.6 门 门 人 政 者安 监 监察 有关部 地方 民 府或 全 管 部 及 办 大 牌 并责 部 部 产 业治 故 挂 督 令全 或者局 停 停 理的重 事 隐 患,治理工作结束后, 本 术 有条件的企业应组织 单位 技 人 的 对 大 员和专家 重 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企业应 对 大 委托具备相 质 评 机 事故 患 治理 应资 的安全 价 构 重 隐 的 。 进行评 情况 估 经 理后 安 条 的 治 符合 全生产 件 , 业应 管 企 向安全监 监察 门 门 部 和有关部 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 监管监察 全 门 门 部 和有关部 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 应包括治 案 理方 的内容、项 和 评价 构 具的 报 目 安全 机 出 评价 。 告等 9.3 急 案编 演 应 预 制与 练 9.3.1 生 安 事故 的 应遵循以人 企业 产 全 应急预案 编制 本 为 、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 原则 的 ,以应急处置 心 为核 ,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并 本 : 应符 列 合下 基 要求 1 、 、 ; 有 法 规 规 和 准的 关 律 法 章 标 规定 2 本 、本 门、本 ; 地区 部 位 安全 实 单 的 生产 际情况 3 本 、本 门、本 ; 地 部 位的 析 区 单 危险性分 情况 4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 落 并有具体 实措 的 ; 施 5 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 力 ; 相适应 6 有明确 急 施 的应 保障措 , 本 足 满 地区、本 门 部 、本单 40 ; 的 急工 要 位 应 作需 7 本 应急 案 要素 预 基 齐全、完整, 预 附 提供 应急 案 件 的 ; 确 信息准 8 。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应急 9.3.2 应急预 分为综合应急预案 案 、专项应急预案和现 。 : 场处置方案 其中 1 类 企业风险种 多、 类 可 生 事 的 能发 多种 型 故 , 织 应组 编 综 应急 制 合 预案。综合应 预 应当 应 机 及 急 案 规定 急组织 构 、 、 、 职责 体 故风险描述 预警及信息报告 其 应急预案 系 事 、 、 、 。 应急响应 保障 施 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措 2 对 一 类 于某 种或者多种 型的事故风险,企业可编制相 , 应 项 案 将 应急 案 入综 急预案 的专 应急预 或 专项 预 并 合应 。 项 急预 规 指 机 与职 专 应 案应 定应急 挥 构 责、 序 施 处置程 和措 。 等内容 3 对 较大 于危险性 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企 应编制 业 现场处置方案; 一 事故风险单 、 小 危险性 的,可只编制现场 处置方案。现场 方 定 急 职责 处置 案应规 应 工作 、 急 置措 应 处 。 注意事 等 容 施和 项 内 9.3.3 应 案 括 下 急预 编制包 以 6 : 步骤 个 1 编 作组 成立预案 制工 。 本 门 企业应结合 单位部 职能和 分工,成立以 位主要负责人 单 (或分管负责人) 长 为组 ,单 门 位相关部 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 组 工作 , 作 责 明确工 职 , 计划, 务分 制 工作 开展应 预 编制 和任 工 定 组织 急 案 工作。 2 料 资 收集。 作 应 集与 工 关的法律 工 组 收 预案编制 作相 41 、 术 、 、 料 法规 技 标准 应急预案 国内外同行 企业事故资 业 , 本 术 料 同时收集 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 资 、周边环境影响、应 料。 急资源等 资 有关 3 。 : 估 估 内容 括 风险评 评 主要 包 (1) , ; 析企 在的危 因 确定 危 分 业存 险 素 事故 险源 (2) 类 , 析 能 生的 后 指出可能产 分 可 发 事故 型及 果 并 、 ; 生的次生 衍生事故 (3) , 评估事故的 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提出风险防控 危 。 措施 4 力 应急能 评估。 、 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 业 伍 析企 应急队 备 装 、 力 等应 资 状况 上开展 急 评估 物资 急 源 基础 应 能 ,并依 , 。 据 果 善 急保 评估结 完 应 障措施 5 制 预案 编 应急 。 力 依据企业风险评估及应急能 评估结 果, 织编制应急预案 组 。应急预案编制应注重系统性和可操 , 门 。 作性 做到与相关部 位 案 衔 和单 应急预 相 接 6 急预 评 应 案 审。应急 编制完 后 预案 成 , 业应 评 企 组织 审。 分 内 评审 审 评审 为 部 和外部评 , 评审由企业主要负 内部 门 。 责人组织有关部 和人员 行 进 外部评审由企业组织外部 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合格后,由企业主 ( ) , 。 要 责 分管 责 签发 并依法 案 负 人 或 负 人 实施 备 9.3.4 业应 应 的 定 企 按照 急预案 规 ,落 、 应急 实 指挥体系 应 援队伍 急救 、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 备 配 , 对 、 及其使用档案 并 应急物资 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 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42 9.3.5 本 、 、 业 开 单 应急 案 急知 企 应组织 展 位的 预 应 识 训 救互救 避 逃生 的 自 和 险 技能 培 活动, 了 使 关 员 解 有 人 应急 , 、 。 内 悉应急职责 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预案 容 熟 训 应急培 的 间 时 、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 本 训 结果等情况应如实记入 单位的安全生 育 案 产教 和培 档 。 9.3.6 本 计划 业 定 单 的 急预 练 企 应制 位 应 案演 , 本 根据 位 事故 特 单 的 风险 点, 少 一 至 织 综合 演 每年 组 次 应急预案 练 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或 , 少 一 每半年至 组织 次现场 置方案 处 。 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 对 企业应 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 评估,撰 急 练 估 写应 预案演 评 报告,分析 在 问题 存 的 , 对 并 。 急预案 出 订意 应 提 修 见 9.3.7 上 外 除 述规定 , 急 案编 还 合及 应 预 制及演练 应符 、 、 。 国家现行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标准的 定 规 9.4 事故报告 9.4.1 ,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企业应按 生产安全事故 》 。 报告和调查处理 规 并 告 条例 定处理 报 9.4.2 , 职业 危 事故 应及时 所 地安 发生 病 害 企业 向 在 全 门 门 产 理 和 关部 生 监督管 部 有 报告, 采 有 施 并 取 效措 , 少 减 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 大 防止事故扩 。对 受或者可能 遭 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 、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 , 。 健 和 学 并承 所 费用 进行 康检查 医 观察 担 需 9.4.3 、 , 不得故 破 事故 毁 证 不 企业 意 坏 现场 灭有关 据 、 、 。 迟报 或 报职业病危害事故 得 漏报 谎报 者瞒

版权声明

1. 本站所有素材,仅限学习交流,仅展示部分内容,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下载原文件。
2. 会员在本站下载的所有素材,只拥有使用权,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3. 所有素材,未经合法授权,请勿用于商业用途,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传播、复制、转售该素材,否则一律封号处理。
4. 如果素材损害你的权益请联系客服QQ:77594475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