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1 T 69-2020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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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01 T 69-2020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范-0 DB5101 T 69-2020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范-1 DB5101 T 69-2020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范-2 DB5101 T 69-2020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范-3 DB5101 T 69-2020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范-4 DB5101 T 69-2020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范-5 DB5101 T 69-2020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范-6 DB5101 T 69-2020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范-7 DB5101 T 69-2020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范-8 DB5101 T 69-2020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范-9

DB5101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地 方 标 准 DB5101/T 69-2020 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定规范 2020-03-09 发布 2020-03-31 实施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ICS 13.100 C 72 DB5101/T 69-2020 I 目  次 前  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一般要求.........................................................................................................................................................2 5 目标职责.........................................................................................................................................................3 6 制度化管理.....................................................................................................................................................4 7 教育培训.........................................................................................................................................................4 8 现场管理.........................................................................................................................................................5 9 安全风险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7 10 应急管理.......................................................................................................................................................8 11 事故管理.......................................................................................................................................................9 12 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10 DB5101/T 69-2020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 本标准起草单位: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研 究院、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康、王贵生、姜鲁东、肖鑫、艾勇、张迪、冯云、陈倩、李红卫、时婷、 赖孝刚、张良燕、唐飞、伍三明、文萌川、王可贵、李泽宇。 DB5101/T 69-2020 1 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目标职责、制 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绩效评 定与持续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 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所有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 33942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CJJ/T 125 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DB5101/T 3 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设施设置规范 DB510100/T 191-2015 成都市商业商务楼宇安全管理标准化评定规范 DB5101/T 69-2020 2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000 和 DB510100/T 191-2015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 列出了 DB510100/T 191-2015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物业管理企业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或楼宇交付使用后,产权单位自行 统一管理的组织。 [DB510100/T 191-2015,定义3.3]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4.1.1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4.1.2 以安全风险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 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员参与,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 强化安全意识、操作技术和防范技能,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预防和减少 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自主建 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 4.3 自评和评审 4.3.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采用企业自评和评审单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定。 4.3.2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内容应符合本标准第 5 章~第 12 章的规定。 4.3.3 评分表包括目标职责(70 分)、制度化管理(40 分)、教育培训(70 分)、现场管理(300 分)、安全风险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60 分)、应急管理(70 分)、事故管理(20 分)和绩效 评定与持续改进(20 分)八个分项评价,满分为 65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 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65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 分采用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 4.3.4 本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4.3.5 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必须整改项。 4.3.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评审之日的前 1 年内,企业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超过 50 万元的生产安全 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DB5101/T 69-2020 3 ——评审得分不低于 60 分,且各一级要素得分率不低于 60%; ——企业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的电梯、消防设备设施应经具有资质或具备从业条件的专业维保机构进 行维护、保养;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3.7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具体指标要求见附录 A。 5 目标职责 5.1 目标 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5.2 机构和职责 5.2.1 机构设置 5.2.1.1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 的管理网络。 5.2.1.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5.2.2 职责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进行考核。 5.3 安全生产投入 5.3.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5.3.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企业宜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4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文化活动,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5.5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项目基础信息管理、工程设 备管理、消防管理、保洁管理、相关方管理等物业信息化系统建设。 6 制度化管理 6.1 法律法规标准识别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 位。 DB5101/T 69-2020 4 6.2 规章制度 6.2.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 作。 6.2.2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维护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作业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文档管理 等方面的内容。 6.3 操作规程 6.3.1 企业应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3.2 企业应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并严格执行。 6.4 文档管理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相关记录、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教育培 训档案、风险评估档案、事故与应急管理档案等重要材料进行归档管理。 7 教育培训 7.1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 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7.2 人员教育培训 7.2.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 知识与能力。 7.2.2 从业人员 7.2.2.1 企业应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生产 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 上岗作业。 7.2.2.2 新员工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转岗、复工人员应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7.2.2.3 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 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 7.2.2.4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及游泳救生员、急救员等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熟练掌 握相关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训。 7.2.3 其他人员 7.2.3.1 企业应采取多种方式,向管理范围内的业主、使用人等宣传安全知识。 7.2.3.2 企业应对保洁绿化外委单位、机电设备维保单位等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DB5101/T 69-2020 5 7.2.3.3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 告知。 8 现场管理 8.1 设备设施管理 8.1.1 设备设施验收 8.1.1.1 企业应与建设单位、使用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或专项安全管理协 议,明确需要管理的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要求。 8.1.1.2 企业在承接物业管理服务时,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等进行查验, 并与建设单位、使用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等办理好物业管理服务承接查验手续和做好相关资料移交。 8.1.1.3 企业应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安装后企业应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 8.1.2 共用部位、设备设施维护管理 8.1.2.1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备设 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设备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及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包括:  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 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 共用设备设施及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理的专有设备设施:一般包括特种设备(电梯、 锅炉等)、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热源系统、防雷系统、消 防系统、绿地、道路、小品景观、沟渠、池、非经营性车场或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 共用设备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企业自用设备设施包括:自用车辆、园艺设备、保洁设备、高空作业设备、仓储设施、手持 或移动电动工具及其他机械或电动设备设施。 8.1.2.2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 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8.1.3 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应 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志。 8.2 作业安全 8.2.1 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8.2.1.1 作业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8.2.1.2 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 急照明、安全通道,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8.2.1.3 企业应建立秩序维护与安全服务、环境保洁、园艺、水电安装、保养、维护、维修、危险作 业等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以保证日常的作业过程处于安全状态,同时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 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DB5101/T 69-2020 6 8.2.1.4 企业应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破土作业、吊装 作业等危险作业,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作业许可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 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 8.2.1.5 两个以上作业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 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8.2.2 作业行为 8.2.2.1 企业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 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8.2.2.2 企业应建立装修作业、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装修作业、施工作业进行规 范管理。 8.2.2.3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安全风险相适应的、符合 GB/T 11651 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与 用品,并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 8.2.3 相关方 8.2.3.1 企业应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安全管理制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纳入企 业内部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交底、作业过程检查 监督、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绩效评估、续用或退出等进行管理。 8.2.3.2 企业应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定期识别服务行为安全风险,并采 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8.2.3.3 企业不得将外墙清洗、装饰装修、特种设备维护检修、化粪池清掏等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 资质或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应与相关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 产责任和义务。 8.3 职业健康 8.3.1 职业病危害告知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 实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8.3.2 职业病危害检测 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 业卫生档案。 8.3.3 职业健康体检 企业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4 警示标志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在有重大风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 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并定 期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DB5101/T 69-2020 7 9 安全风险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9.1 安全风险管理 9.1.1 安全风险辨识 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应覆盖本单位生产管理活动所涉及的“人、机、物、法、环”,并考虑正常、 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9.1.2 安全风险评估 企业应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定期组织全员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 识别、分析和评价。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时,至少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 程度进行分析,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风险源进行评估、分级,确定重大风险源。 9.1.3 安全风险控制 企业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生产经营状况等,确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等级,对其进行分级分类 管理,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工程技术、管理控制、个体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风险 控制措施。 9.1.4 变更管理 企业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 制措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 9.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9.2.1 事故隐患排查 企业应制定排查方案,编制各种安全检查表,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9.2.2 事故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事故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按照责任分工立即组织整改一般事故 隐患,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 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9.2.3 验收与评估 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 后,企业应按相关规定组织评估或验收。 9.2.4 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 9.2.4.1 企业应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況,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情况进行通报。 9.2.4.2 企业应运用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 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 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DB5101/T 69-2020 8 9.3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安全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运用定量 或定性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体系。 10 应急管理 10.1 应急准备 10.1.1 应急救援组织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企业安全生 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10.1.2 应急预案 10.1.2.1 企业应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按照 GB/T 29639 等标准,建立应急 预案体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 场所(设施)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 10.1.2.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应急救援队伍、周边企业等有 关应急协作单位。企业应定期评估应急预案,及时根据评估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修订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10.1.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按照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10.1.4 应急演练 企业应按照 AQ/T 9007 的规定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消防演练应组织管理区域内 有关人员代表参加,并按照 AQ/T 9009 的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 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10.2 应急处置 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況,并开 展先期处置。 10.3 应急评估 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 11 事故管理 11.1 报告 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DB5101/T 69-2020 9 11.2 调查和处理 11.2.1 企业发生事故后,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开展事故调查。 11.2.2 企业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发生类 似事故。 11.3 事故档案 11.3.1 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和未遂 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 11.3.2 企业应按照 GB/T 6441、GB/T 15499 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行业确定的事故统计指标开展事故 统计分析。 12 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 12.1 绩效评定 12.1.1 企业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 1 次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向本企 业所有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 12.1.2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业绩考核等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 示。 12.2 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系统 运行的有效性、适宜性和准确性等进行修订,并提出改进措施。 DB5101/T 69-2020 10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表A.1给出了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表 A.1 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目标 职责 1.1 目标 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文件化 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和考核。 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 身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 4 1.未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或未以文件 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2.目标与企业安全生产实际不相符的, 每处扣 1 分。 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年 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定期对安全生产 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4 1.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不得分; 2.未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 核的,不得分; 3.未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 分。 1.2 机构 和职 责 机构 设置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 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 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安委会每季度应至少召开 1 次安 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 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4 ★1.未设立安委会的,不得分; 2.未按照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安全专题会 的,或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 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 3.缺少会议记录的,扣 1 分。 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 网络。 2 1.未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的,不得分。 DB5101/T 69-2020 11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目标 职责 1.2 机构 和职 责 机构 设置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 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 全工程师。 企业应按照下列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1.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的,配备专职或者 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不足 300 人的,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 3‰的 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不应 少于 2 人。 6 ★1.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不得分; ★2.未以受控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 分; 3.配备的人员不符合《成都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规定的,每人扣 2 分。 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注册安全工程 师应按照不低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的 比例配备,并不少于 1 名。 2 1.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不得分; 2.配备人数不足的,扣 1 分。 职责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 责,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 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 行下列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 责任制;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 划; 6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任缺一项,不得 分; ★2.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分; 3.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履职档案的,不得分; 4.履职档案每缺一项,扣 2 分; 5.主要负责人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的,一项扣 2 分。 DB5101/T 69-2020 12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目标 职责 1.2 机构 和职 责 职责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 责,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 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4.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 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并 实施; 6.至少每季度督促、检查 1 次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检 查及处理情况应如实做好记录; 7.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8.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 定期检测、评价及职业健康检查,履行本 单位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职责; 9.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 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 11.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 产情况;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任缺一项,不得 分; ★2.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分; 3.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履职档案的,不得分; 4.履职档案每缺一项,扣 2 分; 5.主要负责人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的,一项扣 2 分。 DB5101/T 69-2020 13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目标 职责 1.2 机构 和职 责 职责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 责,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 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 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开展有关工 作,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负综合监管 领导责任。 其他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 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4 ★1.未明确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其具体安全 管理职责的,不得分; ★2.未明确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的,扣 2 分; 3.相关负责人没有履行主要职责的,每缺一项, 扣 2 分; 4.抽问相关负责人,职责不清楚的,一人次扣 2 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具体履行下列职 责: 1.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有关负责人组 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 实施考核工作; 2.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并 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 3.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本 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 实施监督检查; 4.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或监督相 关部门实施; 5.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 技术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1.未按有关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 全管理人员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不得分; 2.职责未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的,一项扣 1 分; 3.未履行职责的,每缺一项,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14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目标 职责 1.2 机构 和职 责 职责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 责,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 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6.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编制、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7.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 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如实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8.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 现的各类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 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如实记录并报告本单 位有关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紧急的,责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 负责人予以处理;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9.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 档,并跟踪督促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和整治 措施; 10.组织落实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 作,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对作业场 所的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 用品的配备、发放、正确佩戴和使用; 11.指导本单位与承包、承租、协作等相 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督促其履行 安全生产职责; 12.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处理,承担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分 析和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 ★1.未按有关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 全管理人员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不得分; 2.职责未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的,一项扣 1 分; 3.未履行职责的,每缺一项,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15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目标 职责 1.2 机构 和职 责 职责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 责,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 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13.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各级管 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 求,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1.未按有关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 全管理人员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不得分; 2.职责未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的,一项扣 1 分; 3.未履行职责的,每缺一项,扣 1 分。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明 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 估和监督考核。 8 ★1.未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 责,不得分; 2.职责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扣 2 分; 3.未对履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考核的,扣 3 分; 4.未对职责适宜性进行定期评估的,扣 3 分; ★5.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公示的,不得分。 1.3 安全 投入 安全 生产 费用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 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 用台账。 企业应按照提取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 费用,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制定包含 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以及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更换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和有关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测、 监测、公告等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 改、监控支出; 5.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及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支 出; 6 1.未按提取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进行预算管 理的,不得分; 2.无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的,不得分; 3.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 2 分; 4.计划未明确项目名称、时间、金额、责任部门 或责任人等,每缺一项扣 1 分; 5.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 2 分; 6.有超规定范围使用的,每次扣 2 分。 DB5101/T 69-2020 16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目标 职责 1.3 安全 投入 安全 生产 费用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 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 用台账。 7.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险政策、工 作奖励和岗位津贴制度等支出; 8.购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服务支 出; 9.从业人员职业病体检、诊断、鉴定和职 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支出; 10.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预备金以及 其他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的支出。 1.未按提取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进行预算管 理的,不得分; 2.无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的,不得分; 3.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 2 分; 4.计划未明确项目名称、时间、金额、责任部门 或责任人等,每缺一项扣 1 分; 5.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 2 分; 6.有超规定范围使用的,每次扣 2 分。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 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4 1.安全生产投入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求的, 不得分; 2.无财务专项科目或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 类统计的,不得分; 3.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不得分; 4.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 2 分。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 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企业 宜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全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按规定投保 安全生产责任险。 4 1.未全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不得分; 2.无工伤保险缴费凭证和明细的,不得分; 3.未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扣 1 分。 保障死亡、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 付。 2 1.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 不全的,每一项扣 1 分; 2.存在受伤员工未按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 不得分; 3.死亡、受伤员工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DB5101/T 69-2020 17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目标 职责 1.4 安全文化 建设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 全文化活动,促进安全文化建 设。 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应符合 AQ/T 9004 的规定。 6 1.未制定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2.安全文化建设不符合 AQ/T 9004 要求的,一项 扣 1 分。 1.5 安全生产 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 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物业管理 工作,开展项目基础信息管 理、工程设备管理、消防管理、 保洁管理、相关方管理等物业 信息化系统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 段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项目基础信息 管理、工程设备管理、消防管理、保洁管 理、相关方管理等物业信息化系统建设。 2 1.未建立的,不得分; 2.系统不完善的,扣 1 分; 3.信息系统不能有效使用的,不得分。 小计 70 2.制度 化管理 2.1 法规标准 识别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定 期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转化 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 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 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 式。各职能部门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 报送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分类汇总并发 布适用清单,建立文本数据库,并根据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更新清 单和文本数据库。 4 1.每少一个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 1 分; 2.归口部门未分类汇总形成适用清单的,扣 2 分; 3.未及时更新适用清单及文本数据库(含电子 档)的,扣 2 分; 4.未建立适用清单及文本数据库的,不得分。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将 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4 1.未及时融入转化成规章制度的,每项扣 1 分; 2.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 每项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18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2.制度 化管理 2.2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 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 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消防安全 管理、作业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理、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 文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10 1.每缺一方面制度的,扣 2 分; 3.制度内容出现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引用过期法 律法规的、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等情况的,每 项制度扣 2 分。 2.3 操作规程 企业应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 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企业应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 握相关内容,并严格执行。 企业应结合本企业设备设施、作业任务特 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 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 规程,发放给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 10 ★1.无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不得分; 2.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完善、不适用的,每 个岗位扣 1 分; ★3.规程未发放至所有岗位并在对应岗位醒目 位置张贴的,每缺一个岗位扣 1 分。 2.4 文档管理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及相关记录、安全检 查与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 教育培训档案、风险评估档 案、事故与应急管理档案等重 要材料进行归档管理。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 相关记录、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记 录、安全教育培训档案、风险评估档案、 事故与应急管理档案等重要材料进行归 档管理。 12 档案资料每缺一项,扣 2 分。 小计 40 DB5101/T 69-2020 19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3.教育 培训 3.1 教育 培训 管理 培训 档案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 全生产培训,并如实记录全体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 训档案。 企业应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如实记 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 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 估和改进。 8 1.未制定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2.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 2 分; 3.安全培训记录未包括参训人信息、培训资源 (场所、设备、师资等)、相关培训资料(培训 人员签到表、考核资料、培训照片或影像资料) 的,每次扣 2 分; 4.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 2 分; 5.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教育培 训档案的,不得分; 6.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 不全的,扣 4 分。 3.2 人员 教育 培训 主要 负责 人和 管理 人员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 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经培训考 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8 ★1.主要负责人未经培训合格就上岗的,不得 分; ★2.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合格的,每一人扣 2 分;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有关规定进 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 2 分; 4.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的,每次扣 2 分。 DB5101/T 69-2020 20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3.教育 培训 3.2 人员 教育 培训 从业 人员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 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生 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 能,了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 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 行复训考核。未经安全教育培 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应上岗 作业。 对岗位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 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 格人员,不得上岗。培训内容至少包括以 下方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风险管控; 6.事故隐患排查;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事 故上报; 8.职业病危害及防护。 8 1.未定期培训,不得分; 2.培训内容不全的,缺一种扣 2 分; 3.培训考核不合格而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 2 分。 新员工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转岗、复工人员应进行相应的 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0 1.新入职人员上岗前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 每人次扣 2 分; 2.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和内容不符合《生产经 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有关规定的,或培训内 容与企业实际不符的,不得分。 从业人员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 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部门 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 后,方可上岗工作。 4 转岗和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未经培训考 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21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3.教育 培训 3.2 人员 教育 培训 从业 人员 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 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 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 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 业,并定期接受复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作业。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个人档案,主要 包括: 1.个人信息登记表; 2.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记录表; 3.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 4.体检报告。 10 ★1.有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岗位但未配备 相应作业人员,或数量配备不足的,不得分; ★2.无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上岗 作业的,不得分; ★3.未定期接受复审的,每人次扣 2 分; 4.缺少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资料 的,每人次扣 2 分。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及游泳救生员、急救员等应按 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熟练 掌握相关知识技能后,方可上 岗,并定期参加复训。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及游泳救生 员、急救员等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 训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 并定期参加复训。 10 ★1.未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不得 分; 2.有关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合格或未定期复训的, 每人扣 1 分。 其他 人员 企业应采取多种方式,向管理 范围内的业主、使用人等宣传 安全知识。 企业应采取多种方式,向管理范围内的业 主、使用人等宣传安全知识。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消防知识、应急知识、电气安全、 家居安全等;方式包括:黑板报、宣传栏、 小册子等。 6 1.未开展安全知识宣传的,不得分; 2.宣传内容不全的,每缺一方面扣 2 分。 企业应对保洁绿化外委单位、 机电设备维保单位等相关方 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 训。 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 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场作业。主 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进入管理区域有关 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所从 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及 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 急知识等。 4 1.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的, 每人次扣 1 分; 2.教育培训内容不全,每一项扣 1 分; 3.未根据具体作业活动的特点,或无针对性的, 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22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3.教育 培训 3.2 人员 教育 培训 其他 人员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 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 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 育和告知。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 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 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2 1.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告知的,不得分; 2.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扣 1 分; 3.未提供劳保用品的,不得分; 4.无专人带领的,不得分。 小计 70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设备 设施 验收 企业应与建设单位、使用人、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订立书面 的物业服务合同或专项安全 管理协议,明确需要管理的设 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要求。 企业应与建设单位、使用人、业主或业主 委员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或专项 安全管理协议,在合同或专项管理协议中 应明确需要管理的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要求。 4 ★1.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不 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2.物业服务合同中未明确需要管理的设备设施 的安全管理要求的或没有专项管理协议的,不得 分。 企业在承接物业管理服务时, 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共 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等进行 查验。并与建设单位、使用人、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等办理好 物业管理服务承接查验手续 和做好相关资料移交。 企业在承接物业管理服务时,应当对管理 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等 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管理服务承接查验 手续,应要求建设单位、使用人、业主或 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图、 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 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买卖合同复印件及安装、使用 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 备设施的清单; 5.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6.物业服务用房的清单; 7.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4 1.没有办理承接查验手续的,不得分; 2.提供资料不全面且未明确资料补充责任人的, 每缺一项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23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设备 设施 验收 企业在承接物业管理服务时, 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共 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等进行 查验。并与建设单位、使用人、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等办理好 物业管理服务承接查验手续 和做好相关资料移交。 移交的物业资料记录清楚,签订《承接查 验协议》,在协议中应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进行约定。承接查验应按规定到相关部门 备案。 2 1.没有签订《承接查验协议》的,不得分; 2.移交资料记录不清晰的,扣 1 分; 3.承接查验未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备案的,不得 分。 企业应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 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 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设 施。设备设施安装后企业应进 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 进行记录。 企业应按规定采购合格的设备设施,对采 购的设备设施进行开箱验收和调试验收, 确保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 设施。 2 1.制定的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不符合企业实 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开箱和调试验收的,无验收 资料的,不得分; 3.记录不全,每缺一项扣 1 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企业应对设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范 化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 4 1.无设备设施管理台账的,不得分; 2.台账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 1 分。 建筑共用部位: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 养护,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根据房屋实际 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的安 全状况,建立建筑使用、维修档案;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项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24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2.墙表面无明显剥落开裂;外部构建无破 损脱落;玻璃幕墙无开裂;屋面防水层发 现有气鼓、碎裂或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 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项修理; 3.企业发现问题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或业 主报告,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 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提出方案或建 议,并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遇紧急情况 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项扣 1 分。 安防设备: 1.安防设备选用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 有关规定; 2.应建立安防设备档案,并保持档案完 整,资料数据保密; 3.设备各项操控及显示等功能状态良好; 4.设备、设施、工具、配件等完整无缺陷; 5.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联动等安全装 置无缺陷; 6.应安装录像机和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对 公共安全部位进行监控,闭路电视监控区 域应覆盖物业主要出入口,小区内主要道 路,营业场所的主要通道,电梯间,贵重 物资集中场所、商场、地下车库及其他区 域。 10 1.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项扣 1 分; ★2.安防设备未正常使用的,不得分。 DB5101/T 69-2020 25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 备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 托管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 有设备设施(含安全设施) 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其安 全运行。 给排水系统: 1.应每天检查一次生活泵、气压罐、排污泵、 水池水箱、管道阀门,定期检查公共卫生间、 开水房、管道井内的上下水管道、阀门、减 压阀,集水坑、污水坑、室内外排水沟渠(井)。 设备运行正常,压力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 确,无跑、冒、滴、漏现象; 2.应对生活水泵、管道、阀门定期进行维护 保养,保留维护保养记录;集水坑、污水坑、 化粪池、室内外排水沟渠(井)定期疏通清 掏;排水畅通无堵塞;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生活水箱(池)检修口 锁闭,溢水口需设隔离网; 4.应制定停水、爆管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 停水按规定提前通知。 2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项扣 1 分。 中央空调系统: 1.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空调器支架安全检 查; 2.设备工作正常、安全装置有效; 3.定期巡查设备运行状态并记录运行参数; 4.每月检查空调主机,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 控制功能; 5.定期检查冷却塔电机、变速箱、布水器及 其它附属设备,每年至少清洗、维护保养一 次; 2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项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26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6.定期对空气处理单元、新风处理单元、 风机盘管、滤网、加(除)湿器、风阀、 积水盘、冷凝水管、膨胀水箱、集水器分 水器、风机表冷器进行检查、清洗和保养; 7.定期对空调系统电源柜、控制柜进行检 查,紧固螺栓、测试绝缘,保证系统的用 电安全; 8.管道、阀门无锈蚀,保温层完好无破损, 无跑、冒、滴、漏现象; 9.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管系统清洗和空 气质量测定,保证空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10.强制校验的压力表、真空仪、传感器等 测量装置按规定周期送相关部门校验。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项扣 1 分。 特种设备: 1.建立特种设备(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 人行道、锅炉、压力容器等以及其安全附 件、保护装置等)的管理制度; 2.特种设备应经专业资质的机构检验检测 合格,向所属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登记,取得使用证和登记证,方可 投入使用;操作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3.特种设备应按规定使用、维护,定期检 验,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6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项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27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锅炉: 1.蒸汽锅炉: (1)每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对锅炉设备进 行一次安全检测,并对锅炉电机部分及程 序控制器性能、锅炉排放烟气进行检测。 (2)除定期送检外,还应做好以下日常 维护: ——每年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全 面二级保养;按规定更换油(气)喷嘴、 保养和润滑电机、校验安全阀、检查交换 器并添加树脂、设备管道补漆;对除氧器、 冷凝水箱进行检修清洗;对锅筒内部进行 检查并除垢; ——每半年对蒸汽压力表进行一次校验; 对炉膛清灰; ——每季度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 一级保养;对防爆门及泄爆装置进行安 检;清理燃烧器、鼓风机风叶、烟管通灰; 对机械设备更换或添加润滑油;超压、超 温保护试验,安全阀自动排气一次; ——每月对油气管路过滤器进行一次清 洗,对安全联锁装置安全性能实验一次; ——检测水质的硬度,应不大于 3 mg/L; ——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齐全,动作可 靠,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 ——在额定的流量范围内,输出蒸汽压力 在允许范围之内; 4 ★1.锅炉本体有缺陷的,不得分; 2.其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项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28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汽、水管道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 无跑、冒、滴、漏; ——蒸汽减压站输出压力波动在 20%之 内。 2.热水锅炉: (1)定期对温控仪进行检测; (2)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可参照“蒸汽 锅炉”的相应条款实施。 ★1.锅炉本体有缺陷的,不得分; 2.其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项扣 1 分。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1.应由有资质的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护 保养,有维保合同; 2.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 张贴有效的登记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 志、维保标志,标明应急救援电话; 3.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 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4.电梯报警装置 5 方对讲通畅,有 24 小 时值班电话,且联系畅通; 5.应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并按技术要求 做好日常运行巡检及记录; 6.电梯机房实行封闭管理,通风良好,配 备应急照明、灭火器和盘车工具齐全,并 置于醒目方便处; 6 ★1.未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维保机构保养或维 保合同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2.未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 贴有效的登记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维保标 志的,不得分; ★3. 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未置 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的,不得分; 4.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项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29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7.电梯底坑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 常; 8.自动扶梯急停开关工作正常; 9.按照维修保养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保养 的监管职责。 压力容器应满足:压力容器本体及安全附 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本体完好;连接 元件无异常振动、磨擦、松动;安全附件、 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完好,调 试、更换记录齐全;运行和使用符合相关 规定,无超压、超温等现象。 4 ★1.压力容器本体有缺陷并继续使用的,不得 分; 2.其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项扣 1 分。 电气装置: 企业应保证公共区域及企业自有的交流 额定电压 1000 V 及以下、直流 1500 V 以 下的各类电气装置满足: 1.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 故障使用; 2.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 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 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 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3.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 致人体触及带电体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30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4.电气装置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 安全检验或试验,禁止安全性能不合格的 电气装置投入使用; 5.电气装置在使用中的维护必须由具有 相应资格的电工按规定进行; 6.电气装置如果不能修复或修复后达不 到规定的安全技术性能时应予以报废; 7.当电气装置拆除时,应对其电源连接部 位作妥善处理,不应留有任何可能带电的 外露可导电部分; 8.电气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 求,绝缘良好,绝缘电阻符合规定,并按 规定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9.凡有可能被人按触造成电击或烧伤的 电气裸露点或有触电危险的区域,应设置 符合安全要求的屏护设施和明显警告标 志; 10.各种用电设备外壳、金属构架以及配 线钢管、金属开关、电缆的金属外皮等应 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地); 11.充电设施应配备监控系统,对充电设 备的充电过程进行监视和控制; 12.电气竖井内应设置电气照明,楼板处 的洞口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31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电网接地系统: 1.电气系统连接符合设计的系统接地制 式要求; 2.电网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小于 4 Ω, 应保存定期检测记录; 3.接地装置应有编号和识别标记。 2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配电箱(柜): 1.配电箱(柜)的设置应通风、防尘、防 飞溅、防雨水、防油污、防小动物; 2.各种电气元件、仪表、开关、线路无明 显损坏或老化、线路排列整齐,无“一钉 多线”现象,无严重发热、烧损或裸露带 电体现象; 3.配电箱(柜)上应无飞线,无积尘、无 油污、无烧损、箱(柜)内无杂物,配电 箱(柜)下无可燃物堆放; 4.配电箱(柜)应有编号、警示标志; 5.配电箱(柜)内电气元件控制名称标识 齐全、醒目,箱内设有电气控制线路图; 6.配电箱(柜)体保护接地(零)线连接 可靠; 7.配电箱(柜)内插座回路,应设置剩余 电流动作保护器。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32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低压电气线路: 1.固定线路应满足: (1)线路架设位置、间距符合 GB 50054 等标准规定; (2)线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3)线槽或桥架在电气不连贯处应装设 电气跨接线,接地端子的连接导线与接地 系统连接,并有接地标志; (4)线路绝缘层完好; (5)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 清晰,线路排列整齐; (6)电缆沟、线槽、电缆井等电缆布线 构筑物无积水、无杂物,盖板严实。 2.临时线路应满足: (1)应履行审批手续,不得超期使用, 并保存记录; (2)线路导线型号、规格符合标准规定; (3)临时线路配电柜应设有电源隔离开 关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按要求安 装空气开关;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33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4)临时线路架空敷设时,其高度在室 内应大于 2.5m,室外应大于 4.5 m,跨越 通道应大于 6m,其长度在室内不大于 5m, 室外不大于 10 m;与其它设备、门、窗、 管道等距离应大于 0.3 m;不得成束架空 敷设,不得直接捆绑在设备、脚手架、树 木、金属构架等物品上;埋地敷设时应穿 管,管内无接头,管口应密封; (5)线路路径应避开易撞、易碰,以及 地面通道、热力管道、浸水场所等易造成 绝缘损坏的危险地方,当不能避免时,应 采取保护措施。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燃气设施: 1.燃气设施和其他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 合 GB 50028 的要求; 2.燃气阀、燃气管等燃气设施完好无缺 陷,无气体泄漏; 3.建筑内可能散发燃气的场所应设置燃 气报警装置。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消防设施: 1.不得擅自关闭、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以及相应的消防联动设备; 2.消防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状态完好; 12 ★1.未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专业维保机构保养 或维保合同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2.消防报警系统擅自关闭、停用的,不得分; ★3.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项扣 2 分; ★4.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设 备的配电柜开关设在手动、停用时,不得分。 DB5101/T 69-2020 34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备 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范 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3.报警系统应能正常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 及其它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 声光信号; 4.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电源应具备自动 转换功能:主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应当能 自动投入运行;当主电源恢复时能从备用电 源自动转入主电源状态; 5.消防栓应有明显标识,不应埋压、圈占或 遮挡; 6.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每年保养一次; 7.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配 件完好,阀杆每年加注润滑油并放水检查一 次; 8.消防管道、阀门定期进行一次除锈刷漆和 维护; 9.工作人员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 岗; 10.制定消防设备年度保养计划,并按计划 落实消防设备的年度保养工作; 11.消防水泵房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2.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 消防设施水量充足; 13.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管道上的阀门处于正常启闭状态; ★1.未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专业维保机构保养 或维保合同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2.消防报警系统擅自关闭、停用的,不得分; ★3.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项扣 2 分; ★4.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设 备的配电柜开关设在手动、停用时,不得分。 DB5101/T 69-2020 35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14.消防水泵房应设备用照明和消防专用 电话分机; 15.消防中控室应满足:中控室的值班制 度、交接班制度、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其 他相关运行管理制度应上墙张贴;每日 24 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应少于 2 人,并做 好值班记录(包含设备运行检查情况、交 接班工作情况等,并有相关人员签字); 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中控室操作职业资 质证书;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及应急等内容,并能熟练使用、 正确操作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在中控室存 放应急预案文本;设置用于火灾报警的消 防电话;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包;未堆放 除值班用品、火情处置用品外的其他物 品;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 置明显标志; 16.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 消防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 电状态); 17.所有机房及重点部位均应配置灭火器 材。 ★1.未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专业维保机构保养 或维保合同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2.消防报警系统擅自关闭、停用的,不得分; ★3.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项扣 2 分; ★4.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设 备的配电柜开关设在手动、停用时,不得分。 DB5101/T 69-2020 36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建筑物: 1.建筑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其建筑质 量、消防、防雷设施、公用工程等应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 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 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人员密 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 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3.不得在设有营运场所或仓库的建筑内 设宿舍或饭堂; 4.普通仓库与营运场所应分楼层设置,确 因需要而同层时,应用实体砖墙砌至梁板 底部,且不留缝隙; 5.仓库、营运场所、办公室、员工宿舍不 得用可燃材料装修、分隔; 6.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 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 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确需布置在民用 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 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 GB 50016 的其他规定。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37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避难层(间): 1.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设备管理宜集中 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 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 不低于 3.00 h 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 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 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 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 距离不应小于 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 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 其他开口; 3.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4.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5.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6.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 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 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7.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 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釆用乙级防火 窗。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38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发电机房: 1.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 大于 1 m 3的储油量。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 限不低于 3.00 h 的防火墙与发电机间分 隔,确需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 防火门; 2.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 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 吸阀,油箱下部设置防止油品流散设施, 储油间内电气设备设施应满足 GB 50058 的规定; 3.应每月进行一次发电机组保养运行,并 保存运行记录; 4.发电机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4 Ω,应定期 检测且检测频次不低于每季度一次; 5.机房通风良好,排气筒出口应设置在室 外。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变配电室: 1.变配电室不应设在可能积水的场所,地 下配电房正上方不应设置卫生间、水箱、 水池等易积水设施; 2.变配电室应满足防火、防水、防潮、防 尘、防小动物、通风降噪等各项要求;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39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3.变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相邻配电室的 门应双向开; 4.电缆沟应保持干燥,不得积水; 5.变配电房内不应有与电气设备无关的 管道和线路通过; 6.高、低压配电柜的母线相序标志正确, 应设置接地母排和接地端子,且与接地系 统连接,并有接地标志; 7.电工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品完好可靠,有 定期检测记录和标志。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机房: 1.设备选用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 规定; 2.设备档案完整,安全保密性能良好; 3.机房的环境符合设备正常运行的安全 要求,各项操控及显示等功能状态良好; 4.设备、设施、工具、配件等完整无缺陷; 5.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无 缺陷。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40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设置限速标志, 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场所,转弯以及视线 不良部位应设置广角镜,方便车辆观察; 2.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设施、路面、 路面市政设备(井盖、井篦)进行维修、 维护,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物业管理区域内人行道、盲道不应被摊 贩、杂物占用;住宅、公共设施的坡道应 平缓,不存在事故隐患; 4.消防通道畅通; 5.每日应对小区道路、消防通道、人行道、 坡道进行巡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 应做好登记,并进行改善,保留相关记录; 6.在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车库出入口、 人员流动较多的出入口等应设置必要的 安全标志,在道路上设置减速带; 7.每月应开展检查活动,对道路及交通安 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企业应保留检查、 维护及整改记录。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41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儿童娱乐设施: 1.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备有供公众使用的 儿童娱乐设施的应建立儿童娱乐设施管 理制度,建立儿童娱乐设施管理档案; 2.儿童娱乐设施应采购专业公司生产的 产品,场地平整,一些供儿童爬高的场地 应设置防撞橡胶垫,防止儿童摔倒受伤; 设施不应有尖利的边角,防止儿童运动中 受到伤害;设施安装牢固,防止使用中倒 塌; 3.应在儿童娱乐设施附近设置安全告示 牌,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 提高儿童及其监护人自我保护意识; 4.每日应对儿童娱乐设施进行巡查;每月 应对儿童娱乐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填写检 查记录,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做 好登记,并进行改善,保留相关记录。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公共娱乐、休闲场所: 1.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及供公众使用的设 备设施不应有明显的安全事故隐患; 2.每月应对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及供公众 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 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安排维修,需要专项资 金维修的,应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检查 以及整治应保留记录。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42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涉水设施: 1.建立共同区域内涉水设施档案,涉水设 施包括有池塘、湖泊、游泳池、喷泉、观 赏鱼池等自然或人工与水体有关的设施; 2.对涉水设施加强监控,每月对设施进行 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在涉水设施周边设置警示标识,针对因 为缺乏防护栏杆有可能导致儿童落水的 涉水设施应增加防护栏杆; 4.在游泳池的楼梯、厕所地面等容易滑倒 的地方铺设防滑地毯。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停车场(库): 1.建立停车场管理制度,以完善对停车场 的安全管理; 2.应划定汽车、助动车、摩托车和电动自 行车的停放区域; 3.停车区域的划分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不应影响人员疏散、消防车通行及举高消 防车作业,人车应分流; 4.停车场配备必要消防设施以及防雨水 措施,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 态;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43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5.在车辆出入口应配备减速带,转弯以及 视线不良处应配备有广角镜; 6.限速、限高等标识标牌及道路标线应清 晰完整; 7.设有充电桩和充电设备的停车位,应当 符合 GB/T 18487.1 的规定,非机动车停 放充电应规范管理,配备必要安全措施; 8.每班次对停车场进行巡查,发现存在安 全事故隐患时应做好登记,并进行改善, 保留相关记录。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公共照明系统: 1.制定公共照明节能管理制度,照度符合 有关要求; 2.管理区域的路灯、公共区域以及商业大 厦的大堂、电梯间、停车场、通道、光彩 照明、景观照明、霓虹灯等公共部位照明 设施完好; 3.每周一次巡检公共照明电源柜,保证设 备正常运行和安全用电。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44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垃圾收集设施: 1.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垃圾集 中投放区域,并应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 2.企业应在规划区域合理设置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其他 垃圾等生活垃圾桶,并应符合 DB5101/T 3 的规定; 3.企业应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及设备 设施标志的规范,并应符合 GB/T 19095、 CJJ/T 125 的规定。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使用表压超过 0.1 MPa 的油、水、煤气、 蒸汽、空气和其他气体的设备和管道系 统,应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 并应定期检定。 4 ★1.应安装而未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的,不得分; ★2.未定期进行检定的,不得分; 3.未张贴检定标签或标牌的,每处扣 1 分。 手持电动工具: 1.般场所应使用Ⅱ类工具;狭窄场所或有 限空间、潮湿环境应使用配置剩余电流动 作保护装置的Ⅱ类工具或Ⅲ类工具;当使 用Ⅰ类工具时,应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装置,保护接地(零)应连接规范; 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电阻值检测,应 保存检测记录; 3.电源线应采用橡胶护套线,敷设长度不 得超过 6 m,中间无接头且无破损; 4.外壳、手柄、防护罩、盖板等应完好, 无裂缝、破损、变形等现象。 2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45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移动电气设备: 1.使用前及在用期间每半年应检测绝缘 电阻值,并保存检测记录; 2.电源线应采用橡胶护套线,敷设长度不 得超过 6 m,中间无接头且无破损,易受 机械损伤的地方应穿管保护且不得跨越 通道; 3.保护接零(地)连接可靠,防护罩等完 好,无松动,开关可靠、灵敏,与负载匹 配。 2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车辆: 1.企业必须严格按公安、交通部门要求建 立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和档案,车辆定期 维护保养,对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2.车辆整洁、资料齐全; 3.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 漏水、漏油; 4.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 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5.传动系统运转平稳; 6.转向系统轻便灵活; 7.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 求。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46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园艺、保洁设备: 1.建立园艺、保洁设备清单以及设备安全 操作规程; 2.每月对设备进行点检,保留点检记录; 3.设备运行正常,电源线路、安全防护措 施完好。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高空作业设备: 1.建立高空作业设备清单以及安全操作 规程; 2.设备需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保持安全装置完好并在有效期内安全运 行; 3.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严 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载; 4.设备各仪表指示准确,各类开关动作灵 活; 5.在运行中,不得随意卸开装置的护罩、 封门及其他任何装置; 6.设备使用完毕后,需切断电源,锁好操 纵装置,并将悬挂装置按规定方法予以锁 定; 7.应有专门人员对设备运行进行管理、记 录; 8.应定期对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及保养,对 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测试。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47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其它机械或电动设备: 1.应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 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做好记录; 2.设备的传动装置防护罩完好; 3.电源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绝缘良 好,不存在明显破损、老化等情况,应安 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仓储设施: 1.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由 专人管理,有出入库记录。库房符合 GB 50016 等标准的要求,库内有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按危险性进行分类、分区、分 库储存。库内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 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采用相应 等级的防爆电器。有效处理废弃物品或包 装容器; 2.堆放易潮物品仓库的地面必须高于本 区的基准面,并有防潮防雨淋设施; 3.易燃、易潮物资仓库应有防火、防潮设 施; 4.原料仓、成品仓物料堆放牢固,不应有 倾倒的风险; 5.存放布料、皮革等易燃材料的库房不应 采用白炽灯或者聚光灯照明,选择照明灯 具时,灯具应有防护措施; 4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48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1 设备 设施 管理 共用 部位、 设备 设施 维护 管理 企业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设施、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管 理的专有设备设施及自有设 备设施(含安全设施)进行规 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6.安全通道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保持 畅通; 7.仓库安全出口按消防设计要求设置,工 作期间不得上锁;需夜间作业的仓库每个 门口上方须装置应急照明灯; 8.易燃易爆危险品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 存放,不得超量存放。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 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 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 后立即复原。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应随意拆 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 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 复原。 2 ★1.现场发现有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随 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的现象的,不得分; 2.检维修拆除后,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每处扣 1 分; 3.检维修完毕后未立即复原的,不得分。 设备 设施 拆除、 报废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 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 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 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 志。 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 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 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志标识。 2 1.未办理设备设施报废审批手续的,不得分; 2.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扣 1 分; 3.在拆除前报废设备设施未制定工作方案或按 照工作方案实施的,不得分; 4.拆除工作方案中未包含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 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的,扣 1 分; 5.在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未在现场设置明显的 报废设备设施标志标识的,不得分。 4.2 作业 安全 作业 环境 和作 业条 件 作业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 持作业环境整洁。 作业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 整洁。 2 1.未在相对独立的作业现场设置看板式定置示 意图的,不得分。 DB5101/T 69-2020 49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2 作业 安全 作业 环境 和作 业条 件 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 职业病防护用品(具)及消防 设施与器材,按照有关规定设 置应急照明、安全通道,并确 保安全通道畅通。 按照 GB/T 11651 配备个体防护设施;按 照《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管 理办法》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用品;按 照 GB 50016 和 GB 50140 配置消防设施与 器材;设置安全通道及标志,并保持安全 通道畅通;按规定设置事故、消防等应急 照明,且符合 GB 50034 的相关要求。 6 1.无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不得分; 2.发放标准不符合 GB/T 11651、《职业病防护 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等标准规定 的,每项扣 2 分; 3.无发放记录的,不得分; 4.购买、使用不合格防护设施和用品的,或不能 有效使用的,不得分; ★5.未按照 GB 50016 和 GB 50140 配置消防设施 与器材的,不得分; ★6.消防器材配备不合理,消防器材失效,消防 器材无巡检记录的,每处扣 2 分; ★7.未设置安全通道及标志,或者安全通道被堵 塞的,不得分; ★8.未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的,每处扣 1 分; 9.应急照明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处扣 1 分。 企业应建立秩序维护与安全 服务、环境保洁、园艺、水电 安装、保养、维护、维修、危 险作业等作业过程安全管理 制度,以保证日常的作业过程 处于安全状态,同时应当协助 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 防范工作。 门卫: 1.主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按时到岗,坚 守岗位不脱岗; 2.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各类车辆进行 有效疏导,保持出入口的畅通; 3.工业区及商业楼宇应对物品进出实施 分类管理,大件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拒 绝危险物品进入。 2 1.没有设置门卫,不得分; 2.门卫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50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2 作业 安全 作业 环境 和作 业条 件 企业应建立秩序维护与安全 服务、环境保洁、园艺、水电 安装、保养、维护、维修、危 险作业等作业过程安全管理 制度,以保证日常的作业过程 处于安全状态,同时应当协助 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 防范工作。 巡逻: 1.科学、合理安排巡逻路线,重点、要害 部位每小时至少巡逻一次,发现违法、违 章行为应及时制止; 2.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 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 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的消火栓(箱)、 窨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 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 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4 1.没有定期巡逻的,不得分; 2.巡逻没有落实要求的,扣 2 分。 安全监控: 1.监控设施应 24 小时开通,保证对安全 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保持 完整的监控记录; 2.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 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 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3.监控的录入资料应至少保持 30 天,有 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 行。 4 1.没有监控设施的或监控资料无法保存 30 天 的,不得分; 2.监控设施不满足要求的,扣 2 分。 DB5101/T 69-2020 51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2 作业 安全 作业 环境 和作 业条 件 企业应建立秩序维护与安全 服务、环境保洁、园艺、水电 安装、保养、维护、维修、危 险作业等作业过程安全管理 制度,以保证日常的作业过程 处于安全状态,同时应当协助 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 防范工作。 环境保洁作业: 1.企业针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 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以及紧急情况处理要 求,应保留培训记录; 2.消杀工作应在尽量不影响物业使用人 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如上班前、下班后或 者利用节假日等。消杀使用的药剂应是有 关部门发放或者是使用低毒高效的药剂, 在消杀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应保留 购买药剂的票据并做好药剂的领用登记 手续。 4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 1 分。 园艺作业: 1.企业针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 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以及紧急情况处理要 求,应保留培训记录; 2.使用的工具设备应满足安全要求,无明 显安全事故隐患; 3.使用的农药等应采用低毒高效的药物 并按使用说明书操作,不得使用国家禁止 使用的药品。使用完毕的农药包装物应作 为有害废弃物质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应 保留购买药剂的票据并做好药剂的领用 登记手续。 4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52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2 作业 安全 作业 环境 和作 业条 件 企业应建立秩序维护与安全服 务、环境保洁、园艺、水电安装、 保养、维护、维修、危险作业等 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以保证 日常的作业过程处于安全状态, 同时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 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水电安装、保养、维护、维修作业: 1.企业针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 解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以及紧急情况处理 要求,应保留培训记录; 2.用的工具设备应满足安全要求,无明 显安全事故隐患; 3.作业中涉及动火、动土、有限空间、 高处作业时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 1 分。 企业应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 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 破土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 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 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 续。作业许可应包含安全风险分 析、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 施、应急处置等内容。 企业应对下列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 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动火作 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 处作业、破土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性 较大的作业活动。 6 ★1.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没有实施作业许可的, 不得分; 2.作业许可没有包含危害因素分析或安全及职 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的,每处(次)扣 2 分; 3.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交底 的,每次扣 2 分; 4.未按作业许可证中的要求进行作业的,每次扣 2 分。 两个以上作业单位在同一作业 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 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 调。 企业应组织作业单位之间签订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 采取的安全措施。企业应指定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并统一协调作业区内 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并做好记录。 4 1.企业未组织作业单位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明确各种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的,不得分; 2.企业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并统 一协调同一作业区内的多各相关方的交叉作业, 并做好记录的,不得分。 DB5101/T 69-2020 53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 场管 理 4.2 作业 安全 作业 行为 企业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 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 为。 企业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2 1.未建立“三违”行为清单的,不得分; 2.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违”行为的,每人次扣 1 分。 企业不得有以下行为: 1.搭建违章建构筑物,影响消防安全; 2.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或擅自拆 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3.占用防火间距; 4.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 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5.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 场地; 6.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妨碍消防车 通行; 7.占用消防车作业场地,设置妨碍举高消防 车作业和消防车通行的绿化或障碍物; 8.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使用明火。 6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2 分。 企业应建立装修作业、施工作 业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区域 内的装修作业、施工作业进行 规范管理。 装修作业: 1.业主或使用人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 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企业在日常巡查中 发现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房屋的,应及时督促 业主或使用人进行装修报批。并与业主或使 用人签订协议,明确业主或使用人、施工方、 企业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4 1.没有签订协议的,每次扣 1 分; 2.没有建立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的,不得分; 3.档案不齐全的,每次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54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2 作业 安全 作业 行为 企业应建立装修作业、施工作 业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区域 内的装修作业、施工作业进行 规范管理。 2.企业应建立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内 容应包括与业主或使用人签订的协议、装 修申报登记、审核、验收(装修过程中所 涉及的公共设备设施)资料。 1.没有签订协议的,每次扣 1 分; 2.没有建立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的,不得分; 3.档案不齐全的,每次扣 1 分。 施工作业: 1.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施工工程时,物业 服务企业应要求业主及施工方到物业服 务企业办理有关施工备案、动火审批、临 时用电审批、道路及公共区域占用审批手 续; 2.企业应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检查,避免 因为施工企业的不安全作业对物业管理 区域的顾客造成伤害。 4 1.没有对施工作业的施工方进行管理的,不得 分; 2.没有提供审批手续的,每次扣 2 分; 3.没有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检查的,不得分; 4.没有提供检查记录的或检查记录不齐全的,每 次扣 1 分。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 位安全风险相适应的、符合 GB/T 11651 规定的个体防护装 备与用品,并监督、指导从业 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 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个体 防护装备与用品。 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 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 规则佩戴、使用。 4 ★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每人次扣 2 分。 DB5101/T 69-2020 55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2 作业 安全 相关 方 企业应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 安全管理制度,将承包商、供 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纳 入企业内部管理,对承包商、 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 选择、作业人员培训、作业过 程检查监督、提供的产品与服 务、绩效评估、续用或退出等 进行管理。 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纳 入企业内部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 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 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 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2 1.未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纳入企业内部管 理系统,统一安全管理的,不得分; 2.对相关方的控制过程缺少资格预审、选择、服 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 务、表现评估、续用等环节的,扣 1 分。 3.未将相关方表现作为续用依据的,不得分。 企业应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 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定 期识别服务行为安全风险,并 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 案。 4 1.未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录和档案的,不 得分; 2.档案应包括相关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过去三年 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目 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 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每缺一项扣 1 分。 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 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 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 4 1.未对其进行安全绩效监测的,每次扣 2 分; 2.相关方在甲方场所内发生工亡事故的,不得分。 企业不得将外墙清洗、装饰装 修、特种设备维护检修、化粪 池清掏等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 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职业病防 护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应与相 关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规定 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企业不得将外墙清洗、装饰装修、特种设 备维护检修、化粪池清掏等项目委托给不 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条 件的相关方。 4 ★将外墙清洗、装饰装修、特种设备维护检修、 化粪池清掏等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 全生产、职业病防护条件的相关方的,不得分。 DB5101/T 69-2020 56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2 作业 安全 相关 方 企业不得将外墙清洗、装饰装 修、特种设备维护检修、化粪 池清掏等项目委托给不具备 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职业病 防护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应与 相关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规 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 务。 企业将项目委托给其他单位的,应当与承 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 者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 4 ★1.以包代管的,不得分; 2.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 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不得分; 3.协议中出现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条款,不 得分; 4.未按协议要求执行的,每项扣 2 分。 企业应与物业管理区域内工厂、商户、商 场、餐饮、娱乐、酒店、宾馆等企业(以 下简称承租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 责任,建立承租方安全管理档案,建立承 租方人员安全联系渠道。 4 没有针对所有承租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建立安全 管理档案的,每缺一家扣 1 分。 企业应每月开展综合安全检查。重点检查 承租方承租区域是否占用公用通道以及 公共区域,是否存在明显安全事故隐患, 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 和设施是否配备,安全警示标志和逃生标 识是否齐全,特种设备是否经过检验。 4 没有提供安全检查记录的,每缺一次扣 1 分。 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应督 促承租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并对承 租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认,保留整改记 录。 4 承租方没有及时整改安全事故隐患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57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3 职业 健康 职业 病危 害告 知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 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 合同中写明。 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 时,应将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工作 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 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待遇等如实 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 同中写明。 2 ★1.未书面告知的,不得分; 2.告知内容不全的,扣 1 分; 3.未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含未签合同的),不 得分; 4.劳动合同中写明内容不全的,扣 1 分。 职业 病危 害检 测 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 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 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 职业卫生档案。 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 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 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4 1.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的,不得 分; ★2.检测结果未在监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 的,不得分。 职业 健康 体检 企业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 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 案。 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 期间、特殊情况应急后和离岗时的职业 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 员并存档。 4 ★1.未组织进行职业病体检,不得分; 2.每漏检 1 人,扣 1 分; 2.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扣 2 分。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 1.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分; 2.档案内容不全,扣 1 分。 4.4 警示标志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 所的安全风险特点,在有重大风 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 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 显的、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 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 识。企业应定期对警示标志进行 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在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 场所,设置明显的告知牌。 4 ★未设置的,每处扣 1 分。 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 合 GB 2893 和 GB 2894 的规定。 4 ★不符合 GB 2894、GB 2893 规定的,如警示标 志和安全色的规格、样式、颜色、位置不正确或 不明显,或与实际存在的危险因素不相符等,每 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58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现场 管理 4.4 警示标志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 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在有重 大风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 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 所,设置明显的、符合有关规 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 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企业应定 期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查维护, 确保其完好有效。 物业管理范围内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 符合 GB 5768(所有部分)的规定。 4 不符合 GB 5768(所有部分)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工业管道安全标识应符合 GB 7231 的规定 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4 ★1.未进行介质名称和流向标识的,不得分; 2.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标识颜色非规定中八大 类、标识流向及名称错误、标识宽度、间距、位 置不满足标准要求等),每处扣 1 分。 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13495.1 的规定。 4 不符合 GB 13495.1 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符合 GBZ 158 的规定。 4 不符合 GBZ 158 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 卡,告知从业人员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 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 报告电话等内容。 4 1.未设置安全风险告知卡的,不得分; 2.安全风险告知卡内容不全的,每处扣 1 分。 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 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 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 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 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4 ★1.未按规定在作业现场设置围栏、警戒区域和 警示标志的,每处扣 1 分; 2.告知内容不全的,每处扣 1 分。 企业应加强警示标志的检查维护,确保其 完好有效。 2 1.未建立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台账的,不得分; 2.无检查维护记录的,不得分; 3.现场存在褪色、脱落、脏污的,每处扣 1 分。 小计 300 DB5101/T 69-2020 59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5.安全 风险管 控及事 故隐患 排查治 理 5.1 安全 风险 管理 安全 风险 辨识 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应覆盖本 单位生产管理活动所涉及的 人、机、物、法、环。并考虑 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 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企业应定期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进行全面、 系统的辨识、分析和评价。安全风险辨识 范围应覆盖本单位生产管理活动所涉及 的人、机、物、法、环。应按照 GB/T 13861 的规定全面识别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 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危险有害因素,充分 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 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4 ★1.未定期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价,不得分; 2.未实现全员参与的,不得分; 3.风险辨识范围不全面的,一项扣 1 分; 4.辨识内容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一项扣 1 分。 安全 风险 评估 企业应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 评估方法,定期组织全员对本 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 面、系统的识别、分析和评价。 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时,至少 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 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 行分析,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风 险源进行评估、分级,确定重 大风险源。 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 的风险评估方法。常用的评估方法有: 1.头脑风暴法(Brainstorming); 2.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3.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4.预危险性分析法(PHA); 5.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 6.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法(FMEA); 7.故障树分析法(FTA); 8.事件树分析法(ETA); 9.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10.风险矩阵法(LS)等方法。 4 1.未明确风险评估方法,扣 2 分; 2.有关人员不清楚或未掌握选定的风险评价方 法,1 人次扣 1 分。 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应按照 GB 18218 的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和管 理。其他企业应按照本企业风险评估管理 制度等规定对风险源进行评估、分级,确 定重大风险源。 4 1.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的,不得分; 2.评估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选用方 法、计算过程错误的,每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60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5.安全 风险管 控及事 故隐患 排查治 理 5.1 安全 风险 管理 安全 风险 控制 企业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 果及生产经营状况等,确定相 应的安全风险等级,对其进行 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安全风险 差异化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 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经营运行情 况等,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制定并落实控 制措施。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 虑: 1.可行性; 2.安全性; 3.可靠性。 6 1.未确定风险等级,不得分; 2.未建立不可接受风险和重大风险(源)清单, 扣 2 分; 3.风险未得到有效控制的,不得分; 4.未制定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的,每处扣 1 分; 5.风险控制措施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每处 扣 1 分。 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安全 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并及时在成都市安 全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相关风险信 息。 6 1.未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的,不得分; 2.未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不得分; 3.★未按照相关要求填报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系 统的,不得分。 变更 管理 企业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变 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 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 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审批 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 关从业人员。 企业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明确变更程序 并严格执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 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4 1.未按程序实施变更,一项扣 1 分; 2.未对变更导致新的风险或事故隐患进行辨识、 评估和控制的,每项扣 1 分。 5.2 事故 隐患 排查 治理 事故 隐患 排查 企业应制定排查方案,编制各 种安全检查表,定期开展事故 隐患排查工作。 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 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采用综合检 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 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6 1.未制定方案的,不得分; 2.各类检查缺少 1 次的,扣 1 分; 3.少一类检查表的,扣 1 分。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 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并登记建档。 4 1.无事故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的,不得分; 2.无事故隐患评估分级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61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5.安全 风险管 控及事 故隐患 排查治 理 5.2 事故 隐患 排查 治理 事故 隐患 治理 企业应根据事故隐患排查的 结果,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 案,按照责任分工立即组织整 改一般事故隐患,并按照有关 规定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 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企业应根据事故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事 故隐患治理方案,按照责任分工立即组织 整改一般事故隐患,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 告重大事故隐患。 4 1.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扣 2 分; 2.未按要求治理一般事故隐患或报告重大事故 隐患的,每处扣 1 分。 验收 与评 估 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 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 行评估、验收。重大事故隐患 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相关规 定组织验收或评估。 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 定对一般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对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6 对未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进行验收或评估,每项扣 2 分。 信息 记录、 通报 和报 送 企业应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统 计分析,及时将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进行通报。 按规定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 计分析,及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 行通报。通报形式可以采取发布文件、张 贴公告、办公系统告知、召开会议告知等。 4 1.未统计分析,不得分; 2.未及时通报,不得分。 企业应运用事故隐患自查、自 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 系统对事故隐患排查、报告、 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 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有关 规定定期或实时报送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情况。 企业应运用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 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事故隐患排查、 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 和统计分析,并按照有关规定每月或实时 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 ★1.未运用成都市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 息系统每月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不得 分; 2.信息系统报送的事故隐患信息与实际不符,每 处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62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5.安全 风险管 控及事 故隐患 排查治 理 5.3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安 全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运 用定量或定性的安全生产预 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 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安 全生产预测预警体系。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安全风险管 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等 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 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 1 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4 1.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不得分; 2.未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实现对安全生 产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报的,扣 1 分; 3.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 纳入安全预警系统的,扣 1 分; 4.未对预警系统所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 措施的,扣 1 分; 5.未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扣 1 分。 小计 60 6.应急 管理 6.1 应急 准备 应急 救援 组织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 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 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 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 救援队伍。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 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职 业病危害应急管理工作。 4 ★1.未以企业受控文件建立机构或指定专人负 责的,不得分; 2.专人应急救援知识技能不能满足本企业安全 生产和职业病危害特点要求的,扣 1 分。 应根据本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建立与 本单位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特点相适 应的应急救援队伍。不需单独建立应急救 援队伍的,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邻 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 协议。 4 ★1.未以企业受控文件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 队伍,或未以企业受控文件指定专(兼)职人员并 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 议的,不得分; 2.应急救援人员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 害特点不符合的,不得分。 DB5101/T 69-2020 63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6.应急 管理 6.1 应急 准备 应急 预案 企业应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按 照 GB/T 29639 等标准,建立 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生产安全 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和大型群 众性活动应急预案。针对安全 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 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编制重 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 编制应急预案前,企业应当进行事故风险 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4 1.无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不得分; 2.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与企业安全生 产和职业病危害特点不符合的,不得分。 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突发 公共事件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等应急预案。 10 ★1.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不符合 GB/T 29639 等标准要求的,不得分; 2.应急预案体系与企业安全生产特点不符的,扣 6 分。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针对需要重点监控的 风险,建立专项应急预案。 4 1.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不 全的,不得分; 2.专项预案不符合企业实际的,每一个扣 2 分。 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 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 案,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 GB/T 33942 的规定。 6 ★1.无重点作业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方案 或措施错误的,不得分; 2.未制定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的,不得分; 3.重点作业岗位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 置方案或措施的,不得分; 4.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不符合 GB/T 33942 的,扣 2 分。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应急 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 通报应急救援队伍、周边企业 等有关应急协作单位。企业应 定期评估应急预案,及时根据 评估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 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按照有关 规定将修订的应急预案及时 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应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 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按照有 关规定将修订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主 管部门备案。 6 ★1.未备案的,不得分; 2.未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的,每个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64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6.应急 管理 6.1 应急 准备 应急 设施、 装备、 物资 企业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 种类特点,按照规定设置应急 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 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安排 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 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应按本企业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设 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 资,并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台账、绘制应急 物资分布图。 8 1.应急设施、应急装备的配备不符合企业的生产 安全和职业病危害特点,每处扣 2 分; 2.未建立、更新应急物资管理台账的,扣 2 分; 3.未绘制、更新应急物资分布图的,扣 2 分。 应任命专人负责管理应急物资,对应急设 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 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并建立应急物资 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台账。 4 1.未以企业受控文件任命专人负责管理应急物 资的,不得分; 2.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台账的,不得分; 3.记录不全的,扣 2 分; 4.应急物资不完好可靠的,每处扣 1 分。 应急 演练 企业应按照 AQ/T 9007 的规定 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演练,消防演练应组织管 理范围内有关人员代表参加, 并按照 AQ/T 9009 的规定对演 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 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修 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 准备工作。 应按 AQ/T 9007 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和专 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现 场处置方案演练。消防演练应组织业主、 使用人等有关人员代表参加。 8 1.无演练计划或计划频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 分; 2.未按计划进行演练的,不得分; 3.无应急演练方案和记录的,不得分; 4.演练方案简单或缺乏执行性的,扣 2 分; 5.无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消防演练的,不得分。 应按照 AQ/T 9009 的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 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 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 工作。 4 1.未进行总结的,不得分; 2.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 3.评估报告未认真总结问题或未提出改进措施 的,扣 1 分; 4.未根据评估的结论修订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 的,扣 1 分; 5.未根据评估的结论改进应急准备工作的,扣一 分。 DB5101/T 69-2020 65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6.应急 管理 6.2 应急处置 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预案 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 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 況,并开展先期处置。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4 1.未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不得分; 2.未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況,不得分; 3.未开展先期处置的,不得分。 6.3 应急评估 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 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组织开 展应急处置评估。 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企业应主动 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 4 1.未按规定进行应急处置评估的,不得分; 2.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 3.评估报告未认真总结问题或未提出改进措施 的,扣 1 分; 4.未根据评估的意见修订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 的,扣 1 分。 小计 70 7.事故 管理 7.1 报告 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 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 时限、内容等,并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 安全事故。 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并教育从业人 员严格按照规定报告事故,事故内外部报 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符合《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 2 1.事故报告程序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的,不得分; 2.从业人员不清楚事故报告程序的,每人次扣 1 分。 发生事故后,企业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事 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并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主 要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 1.未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或事故出现新情况未 及时补报的。不得分; 2.主要负责人未及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 抢救的,不得分; 3.未有效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不得分; 4.报告的事故信息内容和形式与规定不相符的, 扣 1 分。 DB5101/T 69-2020 66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7.事故 管理 7.2 调查和 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按照相关规 定协助开展事故调查。 企业发生事故后,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事故 调查。根据事故等级,积极配合有关人民 政府开展事故调查。 4 1.未按照规定积极配合有关人民政府开展事故 调查的,不得分; 2.企业自主开展事故调查无调查报告的,不得 分; ★3.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不得分。 企业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 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 似事故再次发生。 企业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对本 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进行 学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 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1.无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记录的,不得分。 7.事故 管理 7.3 事故档案 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 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 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 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 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对所有的事 故进行登记和建档,包括未遂事故,并将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 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 4 1.未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的,不得分; 2.未将未遂事故等纳入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的, 每次扣 1 分; 3.未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本企业内部发 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的,每人次扣 1 分。 应按照 GB/T 6441、GB/T 15499 的有关规 定和国家、行业确定的事故统计指标定期 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 2 1.未统计分析的,不得分; 2.统计分析不符合规定的,扣 1 分。 小计 20 8.绩效 评定与 持续改 进 8.1 绩效评定 企业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 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进行 1 次自评,并将自评结果 向本企业所有部门、单位和从 业人员通报。 企业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 1 次自评,验证各项 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 效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的完 成情况。 6 ★1.无自评报告的,不得分; 2.自评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扣 2 分; DB5101/T 69-2020 67 表 A.1(续)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三级 要素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 (必须整改项用“★”标出) 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8.绩效 评定与 持续改 进 8.1 绩效评定 企业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 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进行 1 次自评,并将自评结果 向本企业所有部门、单位和从 业人员通报。 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组织自评工作,并 将自评结果向本企业所有部门、单位和从 业人员通报。自评结果应形成正式文件, 并作为年度安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4 1.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的,不得分; 2.评定报告未形成正式文件的,扣 2 分; 3.未将自评结果向本企业所有部门、单位和从业 人员通报的,扣 2 分; 4.抽查发现从业人员对相关内容不清楚的,每人 次扣 1 分; 5.未将自评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绩效考评的,不得 分。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 度,定期向业绩考核等有关部 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 会公示。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业 绩考核等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 向社会公示。 4 1.未定期向业绩考核等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 情况的,不得分; 2.未定期将安全生产情况向社会公示的,不得 分。 8.2 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 管理体系的自评结果和安全 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 趋势,对系统运行的有效性、 适宜性和准确性等进行修订, 并提出改进措施。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结果及绩效 评定情况和安全预警指数系统反映的趋 势,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 和措施,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体系文件和过程控 制文件,并提升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水平, 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6 ★1.未制定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的, 不得分; 2.计划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扣 2 分; 3.未执行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扣 2 分; 4.修订完善的记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定 结果不一致的,每处扣 2 分。 小计 2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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